“〔八〕“期年”,此二字原无,聚珍本云:“愿复留霸期年。”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今据增补。”

“〔九〕“受”,聚珍本作“授”,范晔后汉书侯霸传同。按二字通。”

“〔一〇〕“而具以状闻”,此条书钞卷三五亦引,字句简略。”

“〔一一〕“侯霸为尚书令”,范晔后汉书侯霸传云:“建武四年,光武征霸与车驾会寿春,拜尚书令。””

“〔一二〕“深见任用”,此条御览卷二一〇亦引,文字全同。”

韩歆

韩歆,〔一〕字翁君,南阳人。以从征伐有功,封扶阳侯。好直言,为司徒,〔二〕尝因朝会帝读隗嚣、公孙述相与书,歆曰:“亡国之君皆有才,桀、纣亦有才。”上大怒,以为激发,免归田里。上犹不释,复诏就责,歆及子婴皆自杀。“御览卷四八三”

“〔一〕“韩歆”,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侯霸传略载其事。”

“〔二〕“为司徒”,建武十三年,从沛郡太守代侯霸为大司徒。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宋弘

上尝问宋弘通博之士,〔一〕弘荐沛国桓谭才学洽闻,几及杨雄、刘向父子。于是召谭拜议郎、给事中。上每燕,辄令鼓琴,好其繁声。弘闻之,不悦,悔于荐举。闻谭内出,正朝服坐府上,〔二〕遣吏召之。谭至,不与席而让之曰:〔三〕“吾所以荐子者,欲令辅国家以道德,〔四〕而今数进郑声以乱雅乐,〔五〕非颂德忠正也。”〔六〕后大会群臣,上使谭鼓琴,见弘,失其常度。上怪而问之,弘乃离席免冠谢曰:“臣所以荐桓谭者,望能以忠正导主,而令朝廷耽悦郑声,〔七〕臣之罪也。”其后不复令谭给事中。〔八〕“御览卷六三一”

宋弘为司空,〔九〕常受俸得盐豉千斛,〔一〇〕遣诸生迎取上河,令粜之。盐贱,诸生不粜,弘怒,便遣,及其贱,悉粜卖,不与民争利。〔一一〕“御览卷八二八”

宋弘尝燕见,御坐新施屏风,图画烈女,〔一二〕帝数顾视之。弘正容言曰:“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上即为撤之。时上姊胡阳公主新寡,〔一三〕上与共论朝臣,微观其意。主曰:“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上曰:“方且图之。”后弘见上,令主坐屏风后,因谓弘曰:“谚言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闻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上顾谓主曰:“事不谐矣。”“类聚卷六九”

“〔一〕“宋弘”,字仲子,京兆长安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袁山松后汉书。“上尝问宋弘通博之士”,当在建武初年宋弘为大司空时。“通博”,书钞卷一〇九、类聚卷四四引作“通儒”。四库全书考证云:“按“通儒之士”,或传写有讹,考范书本传作“通博之士”,太平御览引本书与范书同,文义较妥。””

“〔二〕“正朝服坐府上”,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三七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五七七引无“正朝服”三字,而有“坐府上”三字。”

“〔三〕“与”,原误作“举”,聚珍本作“与”,书钞卷三七引同,范晔后汉书宋弘传亦作“与”,今据改正。”

“〔四〕“德”,原无此字,书钞卷三七引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宋弘传载弘让桓谭曰:“吾所以荐子者,欲令辅国家以道德也。””

“〔五〕“郑声”,史记乐书云:“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汉书礼乐志云:“周室大坏,诸侯恣行,设两观,乘大路。陪臣管仲、季氏之属,三归雍彻,八佾舞廷。制度遂坏,陵夷而不反,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并出,内则致疾损寿,外则乱政伤民。”颜师古注云:“郑、卫、宋、赵诸国,亦皆有淫声。””

“〔六〕“颂”,聚珍本作“硕”。”

“〔七〕“令”,原误作“今”,“耽”,原误作“钦”,皆据聚珍本改正。范晔后汉书宋弘传载弘言云:“臣所以荐桓谭者,望能以忠正导主,而令朝廷耽悦郑声,臣之罪也。””

“〔八〕“其后不复令谭给事中”,此句原无,聚珍本有,类聚卷四四引亦有,今据增补。此句御览卷五七七引作“故不复令谭给事”。此条书钞卷三三、事类赋卷一一亦引,字句较略。”

“〔九〕“宋弘为司空”,原作“司空宋弘”,书钞卷三八引作“宋弘为司空”,今从改。”

“〔一〇〕“常”,书钞卷三八、御览卷四二五引作“尝”。按二字通。”

“〔一一〕“不与民争利”,此条姚本作“宋弘为司空,尝受俸得盐,令诸生粜,诸生以贱不粜。弘怒,悉贱粜,不与民争利”。系据书钞卷三八所引辑录。聚珍本同,只是删去首句。”

“〔一二〕“图画烈女”,原脱“图”字,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三二,六帖卷一四,御览卷七〇一、卷七五〇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烈”,书钞卷一三二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列”,六帖卷一四,御览卷七〇一、卷七五〇引同,范晔后汉书宋弘传亦作“列”。按二字通。”

“〔一三〕“胡阳公主”,姚本、聚珍本作“湖阳公主”,御览卷七〇一引同,范晔后汉书宋弘传亦同。按当作“湖阳公主”,史书一般都作“湖阳公主”,然而也偶有作“胡阳公主”者,如范晔后汉书光烈阴皇后纪云:“光武即位,令侍中傅俊迎后,与胡阳、宁平主诸宫人俱到洛阳。”湖阳公主名黄,建武二年,封为湖阳长公主。见范书北海靖王兴传。”

冯勤

冯勤,〔一〕字伟伯,〔二〕魏郡人。曾祖父杨,宣帝时为弘农太守,有八子,皆为二千石,赵魏间荣之,号“万石”焉。〔三〕兄弟形皆伟壮,唯勤祖偃长不满七尺,〔四〕常自谓短陋,恐子孙似之,乃为子伉娶长妻,〔五〕生勤,长八尺三寸。“御览卷三七七”

偃为黎阳令。“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勤初为太守铫期功曹,有高能称。〔六〕“书钞卷七七”

魏郡太守范横上疏荐勤。“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勤为郎中,给事尚书。以图议军粮,在事精勤,遂见亲识,由是使典诸侯封事。勤差量功次轻重,〔七〕国土远近,地势丰薄,〔八〕不相踰越,莫不厌服焉。自是封爵之制,非勤不定。“御览卷一九八”

冯勤迁司徒。〔九〕是时三公多见罪退,上欲令以善自终,〔一〇〕乃因燕见从容戒之曰:“朱浮上不忠于君,下陵轹同列,终以中伤,放逐受诛,〔一一〕虽复追加赏赐,不足以偿不訾之身。〔一二〕忠臣孝子,览照前世,〔一三〕以为鉴戒。〔一四〕能尽忠于国,事君无二,则爵赏光乎当世,〔一五〕功名列于不朽,〔一六〕可不勉哉!”“御览卷四五八”

中元元年,车驾西幸长安,祠园陵还,勤燕见前殿尽日,归府,因病喘逆,上使太医疗视,赏赐钱帛,遂薨。“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奋弟由,黄门侍郎,尚安平公主。〔一七〕“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一〕“冯勤”,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

“〔二〕“伟伯”,原误作“卫伯”,聚珍本作“伟伯”,御览卷二五九引同,与范晔后汉书冯勤传相合。”

“〔三〕“号“万石”焉”,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号为冯万石”,类聚卷五〇引同。书钞卷七四引作“号曰冯万石”。”

“〔四〕“祖偃”,原误作“祖优知”,聚珍本作“祖偃”,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云:“勤祖父偃。””

“〔五〕“伉”,原误作“泛”,聚珍本作“伉”,范晔后汉书冯勤传同,今据改正。”

“〔六〕“有高能称”,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七〕“勤差量功次轻重”,此下七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一亦引,今据增补。”

“〔八〕“薄”,原误作“王”,姚本、聚珍本作“薄”,范晔后汉书冯勤传同,今据改正。”

“〔九〕“冯勤迁司徒”,建武二十七年冯勤为司徒。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一〇〕“上欲令以善自终”,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上贤勤,欲令以善自珍”。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云:“帝贤勤,欲令以善自终。””

“〔一一〕“终以中伤,放逐受诛”,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竟以中伤人臣,放逐遭诛”。类聚卷二三引作“竟以中伤人臣,放逐受诛”。按范晔后汉书冯勤传载光武帝言云:“朱浮上不忠于君,下陵轹同列,竟以中伤至今,死生吉凶未可知,岂不惜哉!人臣放逐受诛,虽复追加赏赐赙祭,不足以偿不訾之身。”可见此文有节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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