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沈苑泊原作“沈花泊”,据上引长编纪事本末及宋史改;上引方舆纪要清苑河条引宋志同。按武经总要卷一六上真定府路莫州塘水亦有此记载,惟“沈苑河”作“沈沔河”,“沈苑泊”作“沈沔泊”。

〔五〕臣窃谓圣朝七十余年“谓”,上引长编纪事本末及宋史均作“恨”。

〔六〕会要云明道元年三月十七日此十二字原脱,据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补。

〔七〕其间平原广野“平原”原作“平远”,据同上书改。

〔八〕乞自保州已西如稻畦掘作方田“掘”原作“屈”,据同上书改。

〔九〕诏令怀敏渐次兴置稻田寻上下文义,疑“稻田”应作“方田”。

〔一〇〕江德明原作“江德用”,据各本改。

〔一一〕澶州原作“陈州”,据各本及宋史全文卷七上、编年录卷四、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三反章献太后之政改。

〔一二〕明肃章献“章献”原作“章惠”,据苏辙龙川别志卷上改。

〔一三〕犹用是得知吉州“吉”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三反章献太后之政补。

〔一四〕上大行太后谥曰庄献明肃追尊太后谥曰庄懿“庄献”原作“章献”,“庄懿”原作“章懿”,均据宋本改正。按宋会要礼五八之七〇——七一载:章献明肃皇后刘氏初谥庄献明肃,章懿皇后李氏初谥庄懿,后均改“庄”为“章”,以从帝谥。本书卷一五三庆历四年十一月己卯编并着改上庄献明肃皇太后尊谥曰章献明肃,庄懿皇太后尊谥曰章懿,本末详明。本编此处,应从宋本。下同改。

〔一五〕必易以铅器各本同。宋史卷二四二章献明肃刘皇后传“铅器”作“扣器”。

〔一六〕兼龙图阁学士“阁”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七〕幕职官决遣之“幕”原作“募”,按宋有“幕职官”,原刊误,今改。

〔一八〕诏俟庄献皇太后百日听旨“听旨”原作“权旨”,据阁本改。按宋会要仪制一之七作“取旨”。

〔一九〕诏罪人令众者“罪”原作“罢”,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二〇〕奭遂死矣“奭”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四三一孙奭传、续通鉴卷三九补。

〔二一〕更无别后“后”原作“名”,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九改。

〔二二〕鬷潜遣兵环营“环”原作“还”,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卷二九一王鬷传改。

〔二三〕右谏议大夫知制诰知曹州李仲容在西掖八年“西掖”原作“两掖”,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六二本传改。

〔二四〕仍委转运司于所部选词学并公勤者为考试监门封弥官“仍”原作“乃”,“于”字原脱,“封弥”原作“弥封”,据宋撮要本及治迹统类卷二八祖宗科举取人分别改补乙正。

〔二五〕其除民田租“除”原作“余”,据阁本改。

〔二六〕又降内侍高品陈思忠为西京高品“降”原作“将”,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三反章献太后之政改。

〔二七〕仲淹请间曰“请间”原作“请问”,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编年纲目卷九及上引续通鉴改。

〔二八〕愿下裁造务“愿”下原衍“陛”字,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续通鉴删。

〔二九〕而国家用之无度“用之”原作“之用”,据阁本及上引续通鉴乙正。

〔三〇〕给受赏与“与”原作“于”,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续通鉴改。

〔三一〕今宜销宂兵“宜”原作“且”,据上引续通鉴改。

〔三二〕以租税上供之外“以”字原脱,据阁本补。

〔三三〕或就在所给还商旅“商旅”二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补。

〔三四〕祥符中选退宂兵“退”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范文正公集言行拾遗事录卷一补。

〔三五〕至彼有田园骨肉者“至”字原脱,据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范文正公集补。又“肉”下原阙“者”字,据同上范文正公集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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