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图阁直学士马季良子将作监主簿、馆阁读书直方为大理评事,季良辞所迁官,故以命直方也。

十二月丙午,契丹遣广德军节度使耶律励、四方馆使高惟翰来谢册礼。

甲寅,诏吏部流内铨,选人父母年八十已上,听权注近官。

庚申,左司谏、龙图阁待制孔道辅出知宣州,寻改徐州,又改许州。道辅出守,必有故,当考。明年二月改徐州,三月改许州,今附见。

辛酉,大风三日止。

丙寅,契丹遣昭信军节度使耶律郁、西上合门使马保来贺皇太后正旦。

丁卯,又遣彰武军节度使萧格、左监门卫大将军赵果来贺正旦。

诏河北、河东沿边安抚副使、都监并同管勾安抚司公事使臣、诸路承受使臣,自今到阙奏事,只得住十日;令合门、内侍省催促进发,如遇急速,不在此限。

是岁,天下上户部主户五百九十七万八千六十五,口一千三百二十一万九百二十四;客户三百四十万二千七百四十二,口五百七十二万五千一百四十二。

◎注释

〔一〕占城龟兹沙州邛部川蛮族“蛮族”,活字本同;宋本、宋撮要本及续通鉴卷三八均作“蛮夷”;阁本作“蛮人”。

〔二〕曾历录事参军见任二年以上“录事参军”原作“录事参官”,据宋会要职官一五之三九改。

〔三〕以六分为合格“合”字原阙,据同上书补。

〔四〕如闻勤事之吏“之”字原阙,据东都事略卷五仁宗纪、宋大诏令集卷一七八复职田诏补。

〔五〕即多占佃夫若无田而令出租者上引宋大诏令集及通考卷六五职官考均作“即毋得多占佃户及无田而配出所租”。

〔六〕以枉法论“以”下原衍“为”字,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书删。

〔七〕改知凤翔“知”原作“之”,据范文正公集卷一一宋故卫尉少卿分司西京胡公神道碑铭改。

〔八〕而昌朝亦以参知政事陈尧佐亲嫌报罢“亲”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九〕仍改厚德无疆曰德合无疆“德合”原作“合德”,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乙正。

〔一〇〕契丹主隆绪病消渴寖剧“病”原作“疾”,据同上书改。

〔一一〕李有文宋本、宋撮要本及契丹国志卷八均作“李文福”。

〔一二〕行宫都总管司“管”字原阙,据本编上文“行宫都总管司”及契丹国志卷二三建官制度补。按契丹志云:“又有汉人枢密院、中书省、行宫都总管司,谓之南面,以其在牙帐之南,以主汉事。”辽史卷四七百官志则于南面朝官下列有汉人枢密院、中书省;南面宫官下列有行宫都部署司,部署司,当即总管司。

〔一三〕朔望节辰忌日“辰”、“忌”二字原倒,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契丹国志乙正。

〔一四〕以盆焚食、上引契丹国志作“以盆焚酒食”。

〔一五〕内外官至六百五家奚按本编上文及注均作内外官“至一百、六百、九百家奚”,此处注文疑有脱误。

〔一六〕少从种放学于终南山“于”字原阙,据宋史卷三〇〇杨偕传补。

〔一七〕帝向其国五举哀而止“五举哀”,各本均作“五举音”,宋本、宋撮要本并于“五举音”上着“哭”字。按宋会要礼四一之一〇云:“俟太常卿奏请,即向其国而哭之,五举音而止。”本编此句应从宋本。

〔一八〕不宜处外“处”原作“出”,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编年纲目卷九、宋史全文卷七上改。

〔一九〕正员长吏“长吏”,疑当作“长史”。

〔二〇〕以至贪残者渎于货财“残”原作“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卷二九七刘随传改。

〔二一〕太后特出禁中珍器“特”原作“时”,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九改。

〔二二〕覃彦绾原作“潭彦绾”,据十朝纲要卷五、宋史卷四九三蛮夷传改。

〔二三〕年四十二按宋史卷四六三刘从德传谓从德死时年二十四;其父刘美卒时,从德年十四。同卷刘美传,美卒于天禧五年,至天圣九年从德死时,适为十年。疑“年四十二”为“年二十四”之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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