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丁谓与雷允恭协比专恣,内挟太后,同列无如之何。太后尝以上卧起晚,令内侍传旨中书,欲独受羣臣朝。谓适在告,冯拯等不敢决,请谓出谋之。及谓出,力陈其不可,且诘拯等不即言,由是稍失太后意。又尝议月进钱充宫掖之用,太后滋不悦。

允恭既下狱,王曾欲因山陵事并去谓,而未得间。一日,语同列曰:“曾无子,将以弟之子为后,明日朝退〔三二〕,当留白此。”谓不疑曾有异志也。曾独对,具言谓包藏祸心,故令允恭擅移皇堂于绝地,太后始大惊。谓徐闻之,力自辨于帘前,未退,内侍忽卷帘曰:“相公谁与语?驾起久矣。”谓皇恐不知所为,以笏叩头而出。癸亥,辅臣会食资善堂,召议事,谓独不与,知得罪,颇哀请。钱惟演遽曰“当致力,无大忧也。”冯拯熟视惟演,惟演踧踖。

及对承明殿,太后谕拯等曰:“谓身为宰相,乃与允恭交通。”因出谓尝托允恭令后苑匠所造金酒器示之,又出允恭尝干谓求管勾皇城司及三司衙司状〔三三〕,因曰:“谓前附允恭奏事,皆言已与卿等议定,故皆可其奏,近方识其矫诬。且营奉先帝陵寝,所宜尽心,而擅有迁易,几误大事。”拯等奏曰:“自先帝登遐,政事皆谓与允恭同议,称得旨禁中,臣等莫辨虚实。赖圣神察其奸,此宗社之福也。”太后怒甚,欲诛谓,拯进曰:“谓固有罪,然帝新即位,亟诛大臣,骇天下耳目。且谓岂有逆谋哉?第失奏山陵事耳。”太后少解,令拯等即殿隅议降黜之命。任中正言:“谓被先帝顾托,虽有罪,请如律议功。”曾曰:“谓以不忠,得罪宗庙,尚何议耶?”乃责谓为太子少保,分司西京。故事,宰相罢免皆降制,时亟欲行,止召当直舍人草词,仍牓朝堂,布谕天下。谓所坐但私庇允恭,不忍破其妄作,未必真有祸心也。然天资险狡,多阴谋,得政岁久,要不可测,虽曾以计倾之,而公论不以为过也。

甲子,宰臣冯拯为山陵使。

乙丑,两浙转运司言苏、秀二州湖田生圣米,颇济饥民。

丙寅,参知政事任中正罢为太子宾客,知郓州,坐营救丁谓故也。中正弟中行、中师并坐降绌。

◎注释

〔一〕诸司共取一人“共”,阁本作“各”,疑是。

〔二〕曾本传无之丁谓传乃云谓欲去权字“无之,丁谓传”五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七庄献垂帘补。

〔三〕将执奏“将”原作“特”,据同上书改。

〔四〕皇帝在左太后坐右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七庄献垂帘、宋史全文卷六、编年纲目卷八均作“太后坐左,皇帝坐右”。

〔五〕自中书令至谏议大夫平章事“议”字原阙,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二三丁谓事迹、编年纲目卷八补。

〔六〕吕文靖作三事日“作三事日”,上引长编纪事本末作“作舍人”。

〔七〕遂至沈剧“沈剧”原作“沈顿”,据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八〕然争议亦何至震惊沈剧乎“然”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补。

〔九〕冒炎瘴“炎”原作“灾”,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治迹统类卷五丁寇南迁之祸、编年录卷三改。

〔一〇〕东之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作“柬之”。

〔一一〕使富人输三之一“三之一”,宋史卷三〇四范讽传、续通鉴卷三五作“三之二”。

〔一二〕华严川原作“华严州”,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三丁谓事迹改。

〔一三〕面戒诸子曰“面”原作“而”,据各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一四〕一日冒雪出郊“一日”原作“一旦”,据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宋史卷二九八李及传、续通鉴卷三五改。

〔一五〕读诔于会葬之际也“读诔”,宋本作“请谥”。

〔一六〕成资阙后率以为常“率”原作“卒”,据宋本、宋撮要本、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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