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子,上封者言:“伏睹文武官以郊禋、诞节补任子弟官者,多年在幼稚,坐食廪禄。有穷经潦倒之士,下位沈滞之人,常增浩叹。望行条约。”上令辅臣议其事,特限年立制,议寻不行。

诏应制狱无临时处分者,并依推勘条式决遣,流罪及命官则具案以闻。先是,审刑院详议官查拱之,言诸州奏案,多以所降宣命止言制劾,干系官吏情罪,具案以闻,乃悉拘禁以伺断敕,颇成留滞,故条约之。拱之,道子也。

诏:“南省及诸司五品以下官,各具本贯、三代出身、历任有无违阙家状上御史台。自今新升朝衙谢后,并须准此具家状纳审官院,逐旋牒送御史台编联收掌,准备非时检阅〔二〇〕。”

九月丁卯,诏大理寺断案差互者,本断官并行勘劾。申明咸平二年四月之诏也。又诏断敕取其简要,不必繁叙款辞所断罪不得以取旨为文。上曰:“一成之法,朕与天下共守。如情轻法重、情重法轻之类,皆当以理裁断,具狱以闻。”

戊辰,诏:“应大礼朝会,据仪制,京官并赴陪位。自今不至者,令御史弹奏。”

己巳,龙图阁直学士陈彭年上言:“禘祫之日,孝惠、淑德二后神主自别庙赴太庙,祔于简穆皇后神主之下、太祖神主之上,此盖用曲台礼别庙皇后禘祫祔飨太庙之说。窃思二圣御{宀禹}之辰,可从兹制,升祔之后,难举此仪。今以椒掖追谥之尊,居宸极正统之右,稽之经意,既靡于前闻;度于人情,实违于顺德。窃虑明灵合飨,神礼未安,欲望特诏礼官再加详定,或祭于别庙,或次于正主,冀协聿追之旨,永臻锡类之祥。”诏有司详定上奏,曰:

按曲台礼,载禘祫之仪,则云“如皇后先祔别庙,遇禘祫祔飨于太庙。如是昭后,即坐于祖姑之下,南向;如是穆后,坐于祖姑之下,北向”。又按博士商盈孙议云:“别庙皇后禘祫于太庙,祔于祖姑之下者,此乃皇后先殁,已造神主,夫在帝位。如昭成、肃明之殁也,睿宗在位;元献之殁也,玄宗在位;昭德之殁也,德宗在位。四后于太庙未有本室,故创别庙;当为太庙合食之主,故禘祫乃奉以入飨。”此明其后太庙有本室,即当迁祔,帝方在位,故皇后暂立别庙耳。本是太庙合食之主,故禘祫乃升本庙;未有位,故祔祖姑之下。

开宝礼禘祫卷中具载孝明、孝惠二后自别庙祔飨太庙祖姑之下,则与曲台礼同。及太祖、太宗神主入庙,孝明、懿德升配,孝惠、孝章、淑德不入配飨,止在别庙。自后遇禘祫岁,有司不达礼意,尚以三后神主祔飨于太庙祖姑之下,乃在太祖、太宗之上,尊卑颠倒,诚未允当。

按礼称“妇祔于祖姑”,谓既卒哭之明日,祔之于祖姑,此正礼也;称“祖姑有三人,则祔于亲者”,注云:“谓舅之母死,而又有继室二人也;亲者,谓舅所生。”然则祖姑有三人同在祖之一室,明其妇有数人亦当同在夫之本室,不可久祔于祖姑也。

又按唐睿宗入庙,迁昭成皇后祔飨,肃明祗在别庙。故开元礼载肃明别庙时飨之仪,而无禘祫祔飨之礼,即知别庙皇后时飨及禘祫皆于本庙也。礼称:“有其举之,莫可废也。”今孝惠、孝章、淑德三后,向来禘祫既并祔飨于太庙,则难议改易。欲望自今禘祫,三后神主各祔飨本室,次于正主。稽诸典礼,庶协大中。诏可。

庚午,贡院考试官、前宁州司法参军、国子监说书王世昌勒停〔二一〕,知贡举官晁迥、刘综、利瓦伊、孙奭并赎铜三十斤。时濮州毛诗学究王元庆试义中有一通一粗,世昌误考为十不,迥等不之察,为元庆所讼故也。

诏:“军民有私置刀兵器甲,限五十日送官,违者论如法。罪至流者并其家属部送赴阙,至徒者决配本处牢城,冶铸者如之。其缘边诸处曾被旨许留者,听如旧。”

辛未,诏京东西、河北、陕西转运使,与逐处长吏同相度缘河县分乡村,各于河北、河南就便管辖。省民转输之劳也。

壬申,杖高班朱咸则,

请稍后,加载中....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阅读模式左右翻页上下翻页
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