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未,令南康军长吏祭蛟。时内侍赵敦信使还,言江中有蛟,为行人害,舟筏多覆溺者,因请饰其庙宇。上曰:“害及吾民而守臣不以闻,何也?”乃诏安抚使按察之。寻又作戒蛟文,刻之江侧。(作戒蛟文乃六年十月事,今并书之。)
翰林侍读学士、礼部尚书邢昺被病请告,诏太医院诊视。上亲临问,赐名药一奁,白金器千两,缯彩千匹。国朝故事,非宗戚将相,无省疾临丧之行,惟昺与郭贽以恩旧特用此礼,儒者荣之。昺二子皆为外官,即日命内侍传旨中书召还视疾。及卒,废朝二日,赠左仆射,三子并进秩。
雍熙中,昺献礼选二十卷,上尝因内阁暴书,览而称善,召昺同观,作礼选赞赐之。昺言家无遗藳,愿得副本。上许之,缮录未竟而昺卒,亟诏写二本,一本赐昺家,一本俾置冢中。昺在东宫及内庭侍讲,说孝经、礼记者二,论语十,书十三,易二,诗、左氏春秋各一,据传疏敷绎之外,多引时事为喻,深被嘉奨。洪湛之得罪也,昺力居多,王钦若德之,昺绝宠幸,亦钦若左右之也。其后昺妻每至钦若家,钦若迎拜甚恭。昺子仲宝,贪猥不才,举止率易,士大夫无不鄙笑其为人,及钦若在中书,用为三司判官。
有蔡守让者善射,太宗尝令在东宫侍射,后至殿直。及上省昺疾,因记守让,令访其子孙,而子已死,有孙纔三岁,以为三班奉职。
壬申,诏完筑丰州城。
甲戌,以多雨,遣皇城亲从卒八人分往畿县察视民田。还,言积潦广处至五十七步,而苗稼无所伤。
◎注释
〔一〕如习知马事欲留者“者”字原脱,据宋会要兵二一之二补。
〔二〕尝言古今殊时“时”原作“事”,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二种放出处、治迹统类卷二七累朝任用逸民改。
〔三〕缘路修馆舍宋会要职官三六之三四作“缘路修饰馆舍”,于义为长。
〔四〕时王时送伴遽回“王时”,同上书作“王随”。王时,宋史未见,王随则见宋史卷三一一。
〔五〕方纳税租“税租”原作“租赋”,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改。
〔六〕官亦足用“足用”二字原倒,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史全文乙正。
〔七〕乃出贵廪食吟轸田夫吟“乃”原作“及”,上“吟”字原脱,“轸”原作“珍”,据编年纲目卷七及上引宋史全文改补。
〔八〕与驿递铺卒相殴“铺”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补。
〔九〕或以告卒言夜寒“言”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一〇〕其妇曰“其”上原衍“告”字,据同上书删。
〔一一〕将帅才略无闻“才”原作“方”,据同上书改。
〔一二〕授之成算“授”原作“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一三〕苟前进而小有不利宋本、宋撮要本作“苟墙进而前小有不利”。
〔一四〕愿预其行“预”原作“豫”,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七八马知节传改。
〔一五〕缘诸州军据文,“缘”下当脱“河”或“边”字。
〔一六〕仍科本罪“科”原作“纠”,据宋会要职官一五之四五改。
〔一七〕累世将相“累”原作“重”,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五〇石保吉传改。
〔一八〕并同罪举外任京朝官三班使臣幕职州县官各一人“同罪”二字及“州县”下“官”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七补。
〔一九〕曾任河北河东陕西及川广钤辖亲民者“河北”二字原脱,据宋会要选举二七之一〇、宋大诏令集卷一六五令翰林学士以下岁举官诏补。
〔二〇〕诸路转运使副“副”字原脱,据同上书补。按本编下文亦作“转运使副”。
〔二一〕先于阁门投进后方得入见“门”原作“内”,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选举二七之一一、上引宋大诏令集改。
〔二二〕并于上件籍内选过犯少“选过犯少”,上引宋会要、宋大诏令集及通考卷三八选举考均作“选过犯数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