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开封府诸县祭社稷、玄圣文宣王庙礼料并从官给。

乙巳,禁荆南界杀人祭棱腾邪神。

戊申,社宴羣臣于王旦第。先是,社日止赐会中书,不张乐,惟辅臣洎待制已上奉内朝者预焉。至是,始宴私第,张乐,仆射、尚书、丞郎、给谏悉集,遂为定制。

闰二月壬子,迁左右街僧官。旧例,僧职迁补,止委开封而滥选者众。至是,命知制诰利瓦伊等宿中书,出经题考试,而后序迁焉。道官寻亦用此例。(道官用此例在四月壬戌,今并书。)

甲寅,冬官正韩显符造铜候仪成,并上所著经十卷,其制则本唐李淳风及一行之遗法云。

先是,孙正辞等兵入溪峒,多焚其积聚。帝曰:“彼虽蛮貊,亦吾民也,不可使乏食。”乙卯,诏转运使贷以口粮。

丙辰,诏:“如闻诸处捕获逃亡兵士,或以铁烙其腕及碎胫骨,方始斩决。西北缘边,军兴以来,军民有罪,情重者断支体而戮,其罪不至死,亦鞭之过数。自今无得法外行刑。”

初,羣臣出使,陈乞赐马,实时裁遣,多不均,乃令枢密院定其条制。

僧尼、道士、女官犯公罪者听赎。

戊午,遣官葺舒州灵仙观、常州宜兴洞灵观。

己未,河北转运使李士衡言:“本路诸军,岁给帛七十万。当春时,民多匮乏,常假贷于豪右,方纳税租〔五〕,又偿逋负,以故工机之利愈薄。请官预给帛钱,俾及期输送,民既获利,官亦足用〔六〕。”诏从之,仍令优与其直。其后,遂推其法于天下。(咸平二年五月丁酉,马元方事与此相关,已在彼详注。)

太宗及秦王、许王之为开封尹,皆在南衙视事。至道初,上始复居府廨,太宗命府东建堂习射。于是,权知府事周起奏曰:“陛下常所听事,臣不敢居,遂空之。”丁卯,上幸射堂宴射,又至西堂阅太宗御书、图画。上作诗,羣臣皆赋,赐开封府将吏器币。

戊辰,德音降东京畿内死罪以下囚,将吏逮事太宗藩府者并赐物,赤县父老令本府宴犒,年九十者授摄官,赐粟帛终身,八十者爵一级。

甲戌,增葺射堂为继照堂,设帟张乐,许士民游观三日。

学士院旧例,赦书、德音不锁院。及是,宰相召晁迥等问之,迥等言:“除南郊赦书,缘车驾在外,并合预先进入,降付中书,难以锁院外,自余赦书、德音,请自今依降麻例锁院。”从之。

龟兹国王遣使来贡方物。

三月庚辰朔,河东转运使言并州官吏以知州刘综岁满,列状请留,诏奨之。

辛巳,比部郎中蔡汶使西川还,言川、峡每春州县聚游人货药,谓之药市,望令禁止之。上曰:“远方各从其俗,不可禁也。”

乙酉,诏太山采碑石洎烧石灰所历民田践禾稼者,特与给赐。

国家每岁初夏,即降诏宽刑,上虑守臣或因循怠忽,丙戌,特降诏申警之。

戊子,诏在京军员选为川、峡诸州都校还无遗阙者并许引对,当行升奨。

壬辰,以孙正辞为西染院使,侍其旭为内殿承制,赏平夷之功也。张继勋先卒,诏录其嗣。所部禁、厢军及辇送护援兵健子弟,皆赐缗钱。随行使臣、军校及牙吏等,各第其功而赏之。(继勋子怀信为入内高班,继勋亦必是内臣也。)

李公蕴遣使入贡。上以蛮夷不足责,即用黎桓故事,授公蕴静海节度使,封交趾郡王,赐衣带、器币。

丁酉,上谓王旦等曰:“自北鄙修好,疆埸不耸,朕居安虑危,罔敢暇逸,尝着文自警,置之座右。”乃出贵廪食吟、轸田夫吟〔七〕、念农歌、自戒箴以示旦等。

太康县民有起妖祠以聚众者,令开封府禁之。

三司贷内藏钱三十万贯。

河阳令钱若冲,有仆酗酒,若冲杖之百数,仆夜挟长刀,潜入室中,断其臂,若冲叫呼,得不死,其从子死焉,又击伤二人。若冲,若水弟也。时若水母尚无恙,上念之,遣使存问,优赐缗帛羊酒,又赐若冲帛三十匹,副以药饵,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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