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十月壬午,佑上第七表曰:“臣闻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臣近者连贡封章,指陈奸宄,画一其罪,将数万言,皎若丹青,坦然明白,词穷理当,忠邪洞分。皆陛下党蔽奸回,曲容谄伪,受贼臣之佞媚,保贼臣如骨肉,使国家愔愔,如日将暮。不顾亿兆之患,不忧宗社之覆,以古观之,则陛下之为君,无道深矣。古有桀、纣、孙皓,破国亡家,自己而作,尚为千古所笑。今陛下取则奸回,以败乱其国家,是陛下为君,不及桀、纣、孙皓远矣。臣必退之心,有死而已,终不能与奸臣杂处,而事亡国之主,使一旦为天下笑。陛下若以臣为罪,愿赐诛戮,以谢中外。”国主大怒,推其狂悖谤讪,始由李平〔二九〕,乃先收平下大理狱,后始收佑。佑即自杀,母及妻子徙饶州。平亦缢死狱中。(佑所上书,史臣并改“陛下”为“殿下”,今从九国志本文。)国主寻谓左右曰:“吾诛佑,思之踰旬不决,盖不获已也。”明年,皆宥其家,廪给之。佑初与张洎为忘形之交,其后俱为中书舍人,不双立,稍相持。佑尝答洎书云:“堂堂乎张也,难与并为仁矣。”佑之死,洎颇有力焉。洎时为清辉殿学士,参预机密,恩宠莫二。清辉殿在后苑中,国主不欲洎远离左右,故授以此职。洎与太子太傅临汝郡公徐辽、太子太保文安郡公徐游别居澄心堂,密画中旨,多自澄心堂出,游从子元楀等出入宣行之。中书、密院,乃同散地。

癸巳,燕国恭懿长公主薨,上临哭甚哀,诏有司具卤簿、鼓吹,陪葬安陵。

丁酉,除名人雷德骧为秘书丞,分判御史台三院事。

甲辰,特赦中书、枢密院、三司及诸司吏自前隐欺未觉等罪,使之自新。

初,左藏库使元城田仁朗为宦官所谮,上怒,立召仁朗面诘之,至殿门,先命去冠带。仁朗神色不挠,从容言曰:“臣尝为凤州路濠寨都监,伐木除道,从大军破蜀,秋毫无所犯。陛下用之,令主藏禁中,岂复为奸利以自污。”上怒解。乙巳,以仁朗为榷易使。(本传言止免仁朗官,于是起为榷易使,今从实录,盖未尝免官。)

十一月癸丑,令常参官进士及第者,各举有文学官一人。

甲子,武宁节度使、赠侍中高继冲卒。继冲镇彭门十余年,有惠政,民请留葬,上不许。

丁卯,诏诸州长吏及监当官等无或隐庇得替人,事觉,当重寘其罪。

少府监致仕卢亿,(亿,河阳人,初见开运元年。)有高识,恶其子参知政事多逊所为,尝曰:“赵普,元勋也,而小子毁之,祸必及我。我得早死,不及见其败,幸也。”十二月庚子,亿以忧卒。丙子,多逊起复。

女真遣使来贡马。

是岁,命参知政事卢多逊、知制诰扈蒙张澹以见行长定、循资格及泛降制书,考正违异〔三〇〕,削去重复,补其阙漏,参校详议〔三一〕,取悠久可用之文,为长定格三卷。有旨限选数集人取解出身科目,铨司检勘注拟加选减选之状,南曹检勘用阙年满伎术考课春闱杂处分。涂注乙凡二十条,总二百八十七事,循资格一卷,制敕一卷,起请条一卷。书成,上之,颁为永式。自是铨综益有伦矣。(复位循资格,实录在七月己未,今从本志系之岁末。)

北汉成德节度使、太师、兼中书令刘继颙自以沙门位兼将相,颇为时论所薄,数上表求罢,不许。是岁,继颙卒,追封定王。前大内都点检刘继钦、殿前都虞候张重训、侍卫步军都指挥使郑进、前岚州刺史张昭敏、辽州刺史卫俦、都引进使李隐等皆被杀。

初,北汉主为大内都点检,孝和帝以其幼弱,命继钦副之,委以禁卫。北汉主立,亲旧多所诛放,继钦遂谢病请罢。北汉主曰:“继钦但事先帝,岂肯为我尽力耶?”乃黜居交城,俾奉园寝,寻遣人杀之。进与宣徽使马槵不协,槵怒,夺其兵柄,进不堪其辱,诟槵于朝,北汉主怒,翌日,送定襄安置,遣人杀之于路。昭敏尝为礼部尚书,参议中书事,性廉直,权势请托不行,多仇少与,旋出知岚州,俄召还,勒归私第,以出怨言,缢杀之。俦数从征伐,专掌吐浑军,阉人卫德贵嫉其功,使出为辽州,吐浑数千人遮道乞留,北汉主不许,吐浑失帅,由是一军不可复用。俦少长蕃部,不乐为州,颇出怨言,北汉主虑其为变,潜遣人杀之。隐惜俦忠勇,为嬖侍所诬,愤惋形于辞色,德贵闻而恶之,白北汉主,即送岚州安置,未几杀之。(张昭敏为礼部尚书参议中书事,此但据九国志,不知的在何时。志又云昭敏与郭无为议事不协,继元立,出知岚州。按赵文度以岚州降时,继元立才踰年也。文度先在岚州,昭敏安得复出,然则昭敏出知岚州,当在文度来降后。文度来降时,王师犹在城下,寻即被杀,岂容复出昭敏乎?昭敏之出,固当是别与嬖幸者不协耳〔三二〕。今云多仇少与,不书与郭无为不协〔三三〕,庶无抵牾,更当细检详定。刘继钦、郑进、张昭敏、卫俦、李隐等五人事,皆据九国志本传,独张重训无传,不知其事也。继钦等六人被杀,亦未必专在一年,既无可推寻,故从本志,并系之年末,其日月都不可知矣。)

◎注释

〔一〕遣德州刺史郭贵发丁夫千人“遣”原作“进”,据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改。

〔二〕上素服发哀“发”原作“举”,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改。

〔三〕安化军原作“安化州”,据阁本及寰宇记卷二四、宋朝事实卷一八、宋会要方域五之一改。

〔四〕又赐准钱二十万各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治迹统类卷二八、宋史全文卷二下并同。编年纲[四]又赐准钱二十万各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治迹统类卷二八、宋史全文卷二下并同。编年纲目卷二、通考卷三〇选举考、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则无“准”字。按宋会要选举七之一“准”作“准等”,寻文义,会要为胜。

〔五〕然亦不知坐何事也“坐”字原脱,据大典卷一二三〇六补。

〔六〕知贡举与考试官同看详义卷“义卷”原作“试卷”,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宋会要选举三之三改。

〔七〕虚至终场“至”原作“令”,据同上书改。

〔八〕是日原作“是月”,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二下改。按宋史卷三太祖纪:夏四月“辛丑,遣卢多逊为江南国信使。”治迹统类卷一同宋史。本编上段正作“辛丑”,可证“是日”为是。

〔九〕诏谕国主借船漕湖南米麦以赈之“南”字原阙,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三、续通鉴卷七补。

〔一〇〕判司簿尉内“司”原作“官”,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职官三之二二改。下同。

〔一一〕刘重华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续通鉴卷七并同。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职官三之二二、宋史全文卷二下均作“刘仲华”。

〔一二〕明年王师侵岚石州“石州”原作“谷州”,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并作“石州”。按通鉴卷二九〇后周纪一及十国春秋卷一一二地理表下列举北汉所领府、州,均有石州而无“谷州”。寰宇记卷四二,河东道有石州。“谷州”误,今改。

〔一三〕皆以匹帛充折“充折”,各本同。按编年纲目卷二作“折充”,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五西川两税折帛依时估诏则作“折纳”。

〔一四〕及奚屿知州“知”原作“至”,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二下、宋史卷二七八雷德骧传改。

〔一五〕至则倨受庭参“至”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一六〕伟兄前进士侁“前”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七八雷德骧传、续通鉴卷七补。

〔一七〕泷州原作“陇州”,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寰宇记卷一六四康州条、宋朝事实卷一九改。

〔一八〕浔州原作“寻州”,据本书卷一三五月乙丑条、寰宇记卷一六三、宋会要方域七之二〇及宋史卷九〇地理志改。

〔一九〕上于普稍有间“于”原作“与”,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改。

〔二〇〕每乘塞用兵“塞”原作“寒”,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宋史全文卷二下、宋史卷二七三贺惟忠传改。

〔二一〕作乐适其时“适”下原衍“当”字,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删。

〔二二〕能回上意类此“类”下原衍“如”字,据宋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宋史全文卷二下删。

〔二三〕选人南曹投状“选”字原阙,据通考卷三八选举考、宋史卷一五八选举志补。

〔二四〕静江节度使“静江”原作“靖江”,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改。按王象之舆地纪胜(以下简称纪胜)卷一〇三,唐光化中升桂管为静江军节度,南汉及宋因之。

〔二五〕最相亲善“相”原作“见”,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二、长编纪事本末卷三改。

〔二六〕富国之本“国”原作“贵”,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长编纪事本末卷三改。

〔二七〕佑复请致仕“佑”原作“又”,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改。

〔二八〕悉置不问“悉”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长编纪事本末卷三补。

〔二九〕始由李平“始”原作“殆”,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改。

〔三〇〕考正违异“正”原作“大”,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改。

〔三一〕参校详议“校”字原无,据宋史卷一五八选举志补。

〔三二〕固当是别与嬖幸者不协耳“耳”原作“且”,据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改。

〔三三〕不书与郭无为不协上“不”原作“下”,据同上书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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