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捕得伪造黄白金王玄义等十二人,案问具伏。己巳,并决杖,流海岛。因诏自今民敢复造伪金者弃市〔一二〕。

庚午,太子洗马王元吉弃市,坐知英州受赃不法也。(本志及祖宗故事云:元吉知英州月余,受赃七十万,上以岭表初定,惩奸吏掊克,特诏弃市。按受赃弃市者多矣,不但元吉也,又不缘岭表初定,乃有特诏。今不取。)

戊寅,改铸中书门下之印。

知邕州范旻奏刘鋹时白配民物十数事,辛巳,悉命除之。

邕州俗重祠祭,被病者不敢治疗,但益杀鸡豚,徼福于淫昏之鬼。范旻下令禁止,出俸钱市药物,亲为和合,民有言病者给之。获痊愈者千计,乃以方书刻石龛置厅壁,部内化之。会伪汉所署知州、宦官邓存忠〔一三〕劫土人二万众,攻围州城七十余日,旻屡出与战,矢集于胸,犹力疾督战,贼遂小却。旻创甚,乃坚固守,遣使间道求援于广州,前后十五辈始得达。援兵至,围解,旻疾未平。诏令肩舆归阙,所过僦丁夫,官给其直。旻,质之子也。(尹崇珂传乃云容州都指挥使邓存忠,今从旻本传。)

甲申,诏:“两京诸道,自十月后犯强窃盗,不得预郊祀赦。所在长吏,当告谕下民,无令冒法。”自后将郊祀,必申明此诏。(宝训载:王旦言:“太宗时,每议郊祀,皆前下诏。又虑强盗恃恩犯法,乃诏不以赦原。而史馆日历并言窃盗,窃盗情轻,不可与强盗同科。今立刑法志,宜在酌中。而史官执称不改日历旧文。”真宗曰:“当如何书?”旦曰:“止可言强盗。”上曰:“理虽若此,然不可轻改,当从史官议,庶几传信。”今刑法志所书,实用真宗圣语云。)

右补阙梁周翰上疏言:“陛下再郊上帝,必覃赦宥。臣以天下至大,其间有庆泽所未及,节文所未该者,宜推而广之。方今赋入至多,加以可科变之物,名品非一,调发供输,不无重困。且西蜀、淮南、荆、潭、桂、广之地,皆已为王土,陛下诚能以三方所得之利,减诸道租赋之入,则庶乎德泽均而民力宽矣。”上嘉纳其言。(周翰因郊祀上此疏,不知的在何日。今附见申戒强盗恃恩犯法之后。)

周翰尝监绫锦院,杖锦工过差,为所诉。上怒甚,召而责之曰:“尔岂不知人之肤血与己无异,而忍肆其酷毒!”将亦杖之,周翰自言:“臣负天下才名,不当如是。”上乃止。上初识周翰父彦温于军中,以周翰有文辞,欲用为知制诰。天平节度使石守信亦与彦温善,守信入朝,上因语及之。守信微露上意,周翰遽上表谢,上不喜,其命遂寝。(二事必不俱在此年,无可系着,并书之郊祀推恩疏之后。)

丙戌,诏岭南诸州刘鋹日烦苛赋敛并除之,平民为兵者释其籍,流亡者招诱复业。

诏应州有公使处,知州与通判同上历支破。(今附月末。会要,十月事。)

十一月癸巳朔,江南国主煜遣其弟郑王从善来朝贡。于是始去唐号,改印文为“江南国印”,赐诏乞呼名,从之。先是,国主以银五万两遗宰相赵普,普告于上〔一四〕,上曰:“此不可不受,但以书答谢,少赂其使者可也。”普叩头辞让,上曰:“大国之体,不可自为削弱,当使之不测。”及从善入觐,常赐外,密赉白金如遗普之数。江南君臣闻之,皆震骇,服上伟度。

他日,上因出,忽幸普第。时吴越王俶方遗普书及海物十瓶列庑下〔一五〕,会车驾卒至,普亟出迎,弗及屏也。上顾见,问何物,普以实对。上曰:“此海物必佳。”即命启之,皆满贮瓜子金也。普皇恐,顿首谢曰:“臣未发书,实不知此,若知此,当奏闻而却之。”上笑曰:“但受之,无害。彼谓国家事皆由汝书生耳。”固命普谢而受之。(二事不知的在何时。谈苑云开宝中,李煜赂普。记闻载吴越事,不记年岁,与煜事相类。故并书于从善入贡之后。)

丙申,吴越王俶遣其子镇海、镇东节度使惟浚来朝贡。

戊戌,罢岭南诸州司仓、司户参军,县丞、捕贼等官〔一六〕。

庚戌,诏曰:“取才之道,盖非一端。近以诸道摄官,悉令罢去,又虑洊更民政,或着吏能,雷同遐弃,良可惜也。宜委有司按其历任,经三摄无旷败,即以名闻。受伪署者不在此限。”

河决澶州,东汇于郓、濮,坏民田。上怒官吏不时上言,遣使按鞫。是日,通判、司封郎中姚恕坐弃市,知州、左骁卫大将军杜审肇免归私第。

恕,博兴人,事皇弟光义于开封为判官,颇尽裨赞。尝谒宰相赵普,会普宴客,阍者不通,恕怒而去。普闻之,亟使人谢焉,恕遂去不顾,普由是憾恕。及上为审肇择佐贰,普即请用恕,光义留之弗得。居澶州几二年,竟坐法诛,投其尸于河。恕家人初不知也,偶于中流得其尸,朝服故在,后数日,乃知恕所以死。人谓恕罪不至此,普实报私怨耳。(此据王子融百一编,国史并无有也。)

戊午,亲飨太庙,始用绣衣卤簿。

己未,合祭天地于南郊,大赦,蠲开宝元年以前逋租。

庚申,诏:“节、察、防、团、军事判官推官,军判官等,并依州县官例,给回易料钱俸户。节度、防、团副使权知州事,节度掌书记自朝廷除授及判别厅公事者,亦给之。副使非知州,掌书记奏授而不厘务者,悉如故,给以折色。”

壬戌,命颍州团练使曹翰塞澶州决河,濮州刺史安守忠副之。

初,上择伪蜀亲兵习弓马者百余辈,为川班内殿直,廪赐优给与御马直等。于是,郊礼毕,行赏。上以御马直扈从,特命增给钱,人五千。而川班内殿直不得如例,乃相率击登闻鼓陈乞,上怒,遣中使谓之曰:“朕之所与,即为恩泽,又安有例哉!”命斩其妄诉者四十余人,余悉配隶许州骁捷军,其都校皆决杖降职,遂废其班。

时内臣有左飞龙使李承进者,逮事后唐,上问曰:“庄宗以英武定中原,享国不久,何也?”承进曰:“庄宗好田猎,务姑息将士,每出次近郊,禁兵卫卒必控马首告曰:“儿郎辈寒冷,望与救接。”庄宗即随其所欲给之。如此非一,失于禁戢,因而兆乱。盖威令不行,赏赉无节也。”上抚髀叹曰:“二十年夹河战争,取得天下,不能用军法约束此辈,纵其无厌之求,以兹临御,诚为儿戏。朕今抚养士卒,固不吝惜爵赏,若犯吾法,惟有剑耳。”

禁军民男女结义社。

十二月辛未,召九经李符于内殿问经义,赐本科出身。(符,未见。)

己卯,兵部员外郎、知制诰卢多逊以本官充翰林学士。

壬午,畋近郊。

丁亥,前左骁卫大将军杜审肇为左骁卫上将军致仕,仍食潍州刺史俸。

是岁,吴越废王倧卒。

江南国主以太子太傅、监修国史汤悦为司空、判三司、尚书都省。

占城、阇婆、大食国皆遣使致方物于江南国主,国主不敢受,遣使来上,诏自今勿以为献。

黎州定远兵士作乱,聚居庭角溪,卭部川都鬼主阿伏遣其游击将军卑吠等率众平之。诏赐阿伏银带、锦袍,以为归德将军。

◎注释

〔一〕令通判专掌其租税“掌”原作“管”,“税”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改补。

〔二〕俘其宗室官属“宗室”原作“家室”,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永乐大典(以下简称大典)卷一二三〇六、长编纪事本末卷四改。

〔三〕有阉工百余辈“工”原作“人”,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宋史全文卷二上改。按编年纲目卷二“百”上有“五”字。

〔四〕坐沿江巡检私茶擅行废买也“废买”,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作“废置”。

〔五〕其令岭南诸州长吏察伪政有害于民者以闻“州”字原脱,据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东都事略卷二太祖纪补。

〔六〕请立彦瑫子汉瑭为嗣“汉瑭”原作“汉塘”,据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宋会要蕃夷五之一〇改。下同。

〔七〕韶州原作“昭州”,据宋本、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长编纪事本末卷四、治迹统类卷一改。

〔八〕愿以过失伤论“伤”、“论”原互倒,据宋本、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东都事略卷二九马仁瑀传、宋史全文卷二上乙正。

〔九〕尝以真珠结鞍勒马为戏龙之状“鞍勒马”原作“马鞍勒”,据宋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四乙正。

〔一〇〕即命中使护丧事“护”下原有“送”字,据宋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宋史卷二七三何继筠传删。

〔一一〕领邕州节度“邕州”原作“扈州”,阁本作“邕州”。按本编正文及东都事略卷二九何继筠传均谓继筠领建武节度,建武,即邕州军额。阁本是,今据改。

〔一二〕因诏自今民敢复造伪金者弃市“造伪金”原作“伪造金”,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均作“造伪金”。按宋会要刑法二之一六二作“禁民无得作伪金”,宋大诏令集卷一九八作“禁民无得作伪黄金”。阁本、大典是,今据改。

〔一三〕会伪汉所署知州宦官邓存忠“署”原作“置”,据宋本、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改。

〔一四〕普告于上“于”字原脱,据宋本、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宋史全文卷二上补。

〔一五〕时吴越王俶方遗普书及海物十瓶列庑下“方遗普书”,阁本同。宋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涑水记闻卷三、宋史全文卷二上“方”下均有“遣使”二字。

〔一六〕县丞捕贼等官“贼”原作“赋”,据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〇六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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