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太祖干德四年正月尽是年十二月。

春正月丁卯朔,御文明殿受朝。

乙亥,遣中使葬枢密直学士赵逢妻朱氏。时逢权知阆州,上闻其妻病死京师,故令官给葬事。逢性惨酷,其在阆州,会贼窎起,攻逼州城,逢捍御有功,及事平,诛灭者近千家。

丙子,遣供奉官都知曹守琪(守琪,未见。)等分诣江陵、凤翔,赐伪蜀羣臣家属钱帛,疾病者给以医药。

丙戌,诏:“三司盐铁、度支、户部判官,除各行本司公事外,自今应有改移制置、支拨折科、增减条流、转输供亿,凡干起请,并系商量,切在从长,务令允当。若或事未谙详,理须询访,即宜关牒以问别司。别司纔受公文,便须尽理回报,具明可否,方得施行,苟涉稽违,当行黜责。若或因而更改,颇协便宜,仍具奏闻,并充课绩。若在省曾徧咨谋,事犹未决〔一〕,即许牒逐路转运使问其利害。其转运司承受公文,亦准此应报,或当军期,不在此例。应三司使或有行遣未当,本判官并须执咨。如事理显明,不肯依据,即许面取进止。或事有已经敷扬,称奉旨施行者,若未通便,亦许指陈。或本司判官避事不言,仍许别部判官及逐路转运使直具利害闻奏。赏罚之典,断在必行,应逐司判官各置历批书课绩,与判使通署〔二〕,每至年终,当议考较黜陟,或明知利害,而循默不言,便当举行,不须岁终。应三司各置推官一员,令总断逐司公案,兼专掌勾司公事,仍别给印。应三司使如点检得判官等起请行遣不当公事,亦置历批书。诸道转运使如见三司行下公事有不便于民者,许直具事状以闻,不得隐避。其所行公事及申奏起请改正条件,亦仰置历批上,逐季进呈,以凭校定考第,明行黜陟。”

丁亥,以客省使丁德裕为西川都巡检使,与引进副使王班、内班都知张屿同领兵数千人赴西川,时全师雄之党犹未殄灭也。(张屿,未见。)

己丑,幸迎春苑宴射。

诏达州伪蜀时刺史于部下无名科率并罢之。

北汉入寇,命西北诸镇出兵御之。

是月,契丹又侵易州,监军任德义(德义,未见。)击走之。令关南兵马都监及雄、霸、瀛、鄚等州刺史勒所部兵校猎于幽州境上,以耀威武。(此据国史契丹传,本纪但书关南及四州耀武事,不书任德义事,乃于开宝四年正月始书德义事,恐本纪误也。)

二月癸卯,上亲视宫城版筑,遂幸北园宴射。

丙辰,安国节度使罗彦瓌,言与西上合门副使田钦祚大破北汉军于静阳砦,斩首千余级,擒其将鹿英等,获马三百匹,兵仗三万余。

于阗国王遣其子德从来贡方物。

初,渝州贼杜承折劫众围州城,外援不至,判官卞震躬率士卒拒守,为流矢所中,有诏折之,创甚不能临军,而州兵重伤,卷甲宵遁,刺史陈守习、(守习,未见。)通判氏居方遂降贼。承折入据州署,以伪官厚贿诱震,震皆斩其使,因遣人说贼党陈章,述朝廷威德,谕以祸福。章者,本州岛校也,既惧且信,伏兵击承褒,承褒雅不为备,众遂大溃。震与守习等分部余贼讨平之。既而有司言守习、居方尝失守降贼,当死。震以前功得赎。丁巳,守习为淄州教练使,免居方官。震,成都人也。(卞震传以陈守习为陈文袭,今从实录。)

辛酉,令西北诸州俘获北汉生口,并给以田及农具种食。

权知贡举王祜言进士合格者六人,诸科合格者九人。上恐其遗才,复令于不中选人内取其优长者,第而升之。

甲子,赐西川诸州今年夏租之半,无苗者复之。

岳州言火焚衙署仓廪库务、居民庐舍殆尽。

三月癸酉,诏废义仓,以民重迭供输,复成劳扰故也。

甲戌,始赐百官薪火。

占城国遣使朝贡。

乙亥,殿前都虞候杨义暴疾失音。上幸其第,赐钱二百万,命掌军如故。义忠直无他肠,故上委任之不疑。虽不能言,而指顾之间,众皆禀令,军政肃然。有童奴田玉者,善揣度义意,每上前奏事及对宾客,或戒敕部下,义必回顾玉,画掌中为字,玉尽晓焉。因代义开说,皆如义所欲。

己卯,淮南诸州言江南饥民数千人来归,令所在发廪赈之。

赐沿边将士姜茶。

癸未,诏川、峡诸州长吏察民有伪蜀日所输烦苛,诏所未蠲者,悉便宜除之。

僧行勤等一百五十人请游西域,诏许之,仍赐钱三万遣行。

乙酉,幸玉津园,令卫士骑射,赐从官饮。

夏四月丁酉,占城国王悉利駞盘遣使贡方物。

禁荆湖诸州造蛊厌。

庚戌,修崇元殿成,改曰干元殿。召近臣诸军校观之。赐近臣器币,军校帛,役夫钱。

前绛州防御使彭城郭廷谓(廷谓,初见显德四年。)为静江留后、权知梓州。伪蜀时,有庄屯户、专脚户,皆直隶州将,鹰鹞户日献雉兔,田猎户岁入皮革,又有乡将、都将等互扰闾里,廷谓至,悉除之。

壬子,罢光州岁贡鹰鹞,放养鹰户。

丁巳,契丹天德节度使于延超与其子仁爱来降。以延超(延超、仁爱未见。)为右千牛卫大将军,领天德节度使。(实录于庚申始载延超除右千牛卫大将军,今并书于此。)

河南府进士李霭,(案宋史及薛应旗续通鉴,皆作李蔼。)决杖,配沙门岛。霭不信释氏,尝著书数千言,号灭邪集,又辑佛书缀为衾裯,为僧所诉,河南尹表其事,故流窜焉。

戊午,以两浙衙内都指挥使、台州团练使钱惟治领宁远节度使,依前两浙衙内都指挥使。惟治,吴越王俶之长子也。

庚申,幸燕国长公主第视疾。

辛酉,诏以江南洊饥,许沿江百姓过江樵采贸易,独商旅禁之如故。(本纪在七月,今从实录。)

是月,诏曰:“出纳之吝,谓之有司。傥规致于羡余,必深务于掊克。知光化军张全操(全操,未见。)上言:“三司令诸处场院主吏,有羡余粟及万石、刍五万束以上者,上其名,请行赏典。”此苟非倍纳民租〔三〕,私减军食,亦何以致之?宜追寝其事,勿复颁行。除官所定耗外,严加禁之。”(食货志载此诏于干德四年四月,不得其日。张全操,江东人。再见兴国二年二月,疑即此全操也。)

五月乙丑朔,诏:“川、峡诸州,伪蜀政令有烦苛刻削害及民者,累诏禁止蠲除之,吏或不能遵守奉行,未忍悉置于罪。自今其勿复令部曲主掌事务,及于部内贸易,与民争利,违者论如律。”

庚午,幸玉津园宴射。

癸酉,始令诸司法物以文绣易彩绘。

唐主遣使来贡,贺文明殿成也。

甲戌,光禄少卿郭{王已}弃市。{王已}知卫州以赃闻,诏左拾遗袁仁凤鞫其事,罪不至死,又遣左拾遗张纯覆实,乃寘于法。(仁凤、纯,未见。)

先是,上遣右拾遗孙逢吉(逢吉,未见。)至成都收伪蜀图书法物。乙亥,逢吉还,所上法物皆不中度,悉命焚毁,图书付史馆。孟昶服用奢僭,至于溺器亦装以七宝,上遽命碎之,曰:“自奉如此,欲无亡,得乎?”上躬履俭约,常衣澣濯之衣,乘舆服用皆尚质素,寝殿设青布缘苇帘,宫闱帟幕无文采之饰。尝出麻屦布裳赐左右,曰:“此我旧所服用也。”开封尹光义因侍宴禁中,从容言:“陛下服用太草草。”上正色曰:“尔不记居甲马营中时耶?”

上初命宰相譔前世所无年号,以改今元。既平蜀,蜀宫人有入掖廷者,上因阅其奁具,得旧鉴,鉴背有“干德四年铸”,上大惊,出鉴以示宰相曰:“安得已有四年所铸乎?”皆不能答。乃召学士陶谷、窦仪问之,仪曰:“此必蜀物,昔伪蜀王衍有此号,当是其岁所铸也。”上乃悟,因叹曰:“宰相须用读书人。”由是益重儒臣矣。赵普初以吏道闻,寡学术,上每劝以读书,普遂手不释卷。(此事不知果何时,既无所系,因附见收伪蜀图书法物之后。)

上性严重寡言。独喜观书,虽在军中,手不释卷。闻人间有奇书,不吝千金购之。显德中,从世宗平淮甸,或谮上于世宗曰:“赵某下寿州,私所载凡数车,皆重货也。”世宗遣使验之,尽发笼箧,唯书数千卷,无他物。世宗亟召上,谕曰:“卿方为朕作将帅,辟封疆,当务坚甲利兵,何用书为!”上顿首曰:“臣无奇谋上赞圣德,滥膺寄任,常恐不逮,所以聚书,欲广闻见,增智虑也。”世宗曰:“善!”

丙子,诏西川幕职,州县官料钱〔四〕先以他物折充者,自今并给实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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