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八月己酉,诏以西川兵马都监康延泽为普州刺史。延泽诣王全斌请兵护送之任,全斌才给以百人。延泽至简州,招集亡叛,凡得千余人,教习战阵,拥以去。及境,贼申雕领众五千来逆,延泽击败之,生擒七百人,斩其受贼署者百余辈,余皆遣释,揭示威信,所招集又得三千人,遂破刘泽三万余众,贼势稍沮。十一月丁卯朔,延泽入普州。先是,州城悉被焚荡,乃依山设栅自固,且行且战,聚粮于遂州,复城普州。既而刘泽领众来降,诏以延泽兼东川七州招安巡检使。(延泽入普州月日,此据平蜀实录。八月十二日再见,此用左氏法。)
◎注释
〔一〕乃多出金帛“乃”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治迹统类卷一补。
〔二〕青疆店阁本、宋会要兵七之二七、二八及编年纲目卷一同,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宋史卷二五五王全斌传均作“青强店”。
〔三〕仍纵部曲侵挠之“仍”原作“乃”,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改。
〔四〕绐谓彦晖曰“绐”原作“绍斌”。按宋史卷二五五高彦晖传此句作“乃绐之曰”。此事与田绍斌无涉,盖“绐”误作“绍”,复因上文有“田绍斌”,遂误增“斌”字。今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改正。
〔五〕请释其老幼疾病者七千人“释”原作“择”,“疾”字原脱,“千”原作“十”,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二改补。宋史卷二五五康延泽传作“请简老幼疾病七千人释之”。
〔六〕又置转运使通判“通判”二字原脱,据宋本及编年纲目卷一、治迹统类卷二九补。
〔七〕左千牛卫上将军“卫”原作“骑”。按宋环卫官有左千牛卫上将军,而无左千牛骑上将军,今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治迹统类卷一改。
〔八〕具言原作“直言”,据宋史卷二六二刘温叟传改。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一均作“且言”。
〔九〕后丧原作“后葬”,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改。
〔一〇〕因诏左右衔使按宋会要职官二二之一三谓宋“有左右街司,掌街鼓、警场、清道、请纳鼓契,巡徼衢肆,纠视违犯”。疑“衔使”当作“街司”。
〔一一〕高宗增为三年“高宗”原作“高祖”,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旧唐书卷二七礼仪志、新唐书卷二〇礼乐志、宋史卷一二五礼志改。
〔一二〕磔于成都按长编纪事本末卷二、宋史卷二五五王全斌传均作“磔于成都市”,于义为胜。
〔一三〕虎捷指挥使吕翰怨其帅不礼“吕翰”二字原阙。按本编注谓“然则吕翰初叛时当在夏秋矣”,下文又屡见吕翰其人,今据同上书补。
〔一四〕王可僚原作“王可潦”,据阁本及本书卷七、长编纪事本末卷二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