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表闻周保权立,怒曰:“我与行逢俱起微贱,立功名,今日安能北面事小儿乎!”会保权遣兵更戍永州,路出衡阳,文表遂驱以叛,伪缟素,若将奔丧武陵者。过潭州,时行军司马廖简知留后,素轻文表,不为之备。方宴饮,外白文表兵至,简殊不介意,谓四座曰:“文表至则成禽,何足虑也。”饮啖如故。俄而文表率众径入府中,简醉,不能执弓矢,但箕踞大骂,与座客十余人皆遇害。文表取其印绶,自称权留后事,具表以闻。

保权即命杨师璠悉众御文表,告以先人之言,感激涕泣。师璠亦泣,顾谓其众曰:“汝见郎君乎,年未成人而贤若此。”军士奋然,皆思自效。保权又遣使求援于荆南,且来乞师〔一五〕,文表亦上疏自理。(据渤海行年记,张文表攻下潭州在此年十月,而国史周保权传乃云明年春,盖误也。按实录,十二月甲辰已遣赵璲持诏宣谕文表,岂得却在明年春始叛,盖明年正月,文表尚据潭州耳。)

辛亥,畋近郊。

十一月丁巳,令诸州属县各置敕书库。用宗正卿河间赵矩之议也。(矩,初见天福十二年。)

辛酉,大阅于西郊。

癸亥,诏羣臣使诸道,无得私有请托,违者当议其罪。(王称东都事略:癸亥,诏曰:古称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自今使诸道,敢有求托者,寘其罪。)

甲子,又大阅于西郊。

上谓群臣曰:“晋、汉以来,卫士不下数十万,然可用者极寡。朕顷案籍阅之,去其宂弱,又亲校其击刺骑射之艺,今悉为精锐,故顺时令而讲武焉。”诏殿前、侍卫两司将校,无得宂占直兵,限其数,着于令。(此事附见,非因讲武始下诏也。)

先是,案令文,州县官抚育有方,户口增益者,各准见户每十分加一分,刺史、县令各进考一等。其州户不满五千,县户不满五百,各准五千、五百户法以为分。若抚养乖方,户口减耗,各准增户法亦减一分,降考一等。主司因循,例不进考,唯按视阙失,不以轻重,便书下考。至是,有司上言:“自今请以减损户口一分,科纳系欠一分已上,并降考一等。如以公事旷遗,有制殿罚者,亦降一等。”

又言:“京官月限多少不等,有以三十六月为满者,有以三十月者,有以二十月住支料钱者,有司逐年书校考第,并无准绳。自今请应有曹局料钱,京官并以三十月为满。内有合校考第者,以此为限,其料钱一依旧例月数支给。”并从之。

唐主遣水部郎中顾彝来贡。(彝,未见。)

刑部尚书范阳边归谠三上章告老,授户部尚书致仕。

荆南节度使高保勖寝疾,召牙内都指挥使长安梁延嗣谓曰:“我疾遂不起,兄弟孰可付之后事者?”延嗣曰:“公不念正懿王乎?先王舍其子继冲,以军府付公,今继冲长矣。”保勖曰:“子言是也。”即以继冲权判内外军马事。甲戌,保勖卒。(保勖卒于十一月二十日,从行年纪也,国史亦同,九国志乃在明年,今不取。)

丙子,三佛齐国王释利耶、高丽国王昭并遣使来贡方物。

己卯,畋于近郊。

壬午,初颁历于江南。

十二月丙戌,左赞善大夫段昭裔坐检视民田失实,责授海州司法参军。

丁亥,以武平节度副使、权知朗州周保权为武平节度使。

赠龙捷左厢都指挥使、江州防御使马全义为镇国节度使。全义寝疾,上日遣医诊视,中使劳问不辍,且谕密旨〔一六〕曰:“候疾少间,当授河阳节钺。”全义时疾已革,但叩头称谢。及卒,上为之流涕,特加宠秩。一子才七岁,召入禁中,赐名知节,补西头供奉官,仍优恤其家。

旧制,强盗赃满十匹者绞。庚寅,诏改为钱三千足陌者处死。(景佑二年八月又改。)

癸巳,诏中书门下:“每县复置县尉一员,在主簿之下,俸禄与主簿同。凡盗贼斗讼,先委镇将者,诏县令及尉复领其事。自万户至千户,各置弓手有差。”

五代以来,节度使补署亲随为镇将,与县令抗礼,凡公事专达于州,县吏失职。自是还统于县,镇将所主,不及乡村,但郭内而已。从枢密使赵普之言也。(此据普行状。本志及会要云:太平兴国二年,禁藩侯补亲随为镇将,自此用本州岛牙吏为之,亦有宣补者,与此颇相关,当考。)

戊戌,蒲、晋、慈、隰、相、卫六州饥,诏所在发廪赈之。

庚子,有司上捕贼条,诏颁行之:“给以三限,限各二十日。第一限内获者,令尉各减一选,获踰半者,减两选。第二限内获者,各超一资,踰半,超两资。第三限内获者,令尉各加一阶,踰半,加两阶。过三限不获,尉罚一月俸,令半之。尉三罚,令四罚,皆殿一选;三殿,停官。令尉与贼斗而尽获者,并赐绯,尉除令,仍超两资,令别加升擢。”

甲辰,遣中使赵璲等赍诏宣谕潭、朗,听张文表归阙,且命荆南发兵助周保权。

上以西鄙羌戎屡为寇钞,选授虢州刺史姚内赟为庆州刺史。内赟,平州人也。(内赟,初见显德六年四月。)

上谓近臣曰:“安边御众,须是得人。若分边寄者能禀朕意,则必优恤其家属,厚其爵禄,多与公钱及属州课利,使之回图,特免税算〔一七〕,听其召募骁勇,以为爪牙。苟财用丰盈,必能集事,朕虽减后宫之数,极于俭约,以备边费,亦无所惜也。”(据经武圣略,建隆三年,太祖有是言,因姚内赟捍西边,附见此。)

是岁,周郑王出居房州。(新、旧录并称郑王以建隆三年出居房州〔一八〕。王皞唐余录乃云郑王以开宝三年自西宫出。恐误也,今不取。)

河北、陕西、京东诸州旱、蝗,河北尤甚,悉蠲其租。

蜀主命官磨勘四镇、十六州逋税,自广政十五年至二十年,别行追督。龙游令成都田淳上疏谏,其略曰:“今甲子欲交,阴阳变动,天运人事,合有改更。如采厚敛之末议,必乱经国之大伦,此犯天意者一也。太一所行,将离分野,初来为福,末去为谴,转灾作福,是宜早图。若更倍赋加租,则将有不测之祸,此犯天意者二也。四海财货,尽属至尊,散在民间,积为赀产,或有科索,谁敢抵拒,陛下何不舍其小畜以成大有乎?此损君道者一也。夫百姓,六军之主也,百姓足则军莫不足,百姓不足,军孰与足?务夺百姓,专赡六军,此其损君道者二也。”蜀主不能用。淳每谓所亲曰:“吾观僭伪改厅堂为宫殿,改紫绶为黄服,改前驱为警跸,改僚佐为卿相,改妻妾为妃后,何如常称成都尹,乃无灭族之祸乎。”闻者皆为之恐,淳论议自若。或谓淳曰:“如君之才,固堪重寄,宜稍低抑,便至金銮玉堂。”淳曰:“吾安能附狗鼠哉。”盖指枢密使王昭远辈也。(王昭远,初见干佑元年。)

南汉许彦真既杀钟允章,益恣横,恶龚澄枢等居己上,颇侵其权,澄枢怒。会有告彦真与先主丽妃私通者,澄枢发其事。彦真惧,与其子谋杀澄枢。澄枢遣西班将军王仁遇告彦真父子谋反,下狱,族诛之。(钟允章,见干佑元年。许彦真,见显德六年。)

南汉主纳李托二女,长为贵妃,次为美人,皆有宠。拜托为内太师,政事必先禀托而后行。(李托,见显德六年。)

◎注释

〔一〕举主坐之“主”字原脱,据宋本、活字本补。

〔二〕仍须直书其事“仍”原作“乃”,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治迹统类卷二九改。宋会要职官六〇之一作“仍许直书其事”。

〔三〕诏自今宰相枢密使带平章事兼侍中中书令节度使者宋本、阁本同。按孙逢吉职官分纪卷三作“诏今后宰相,枢密使、节度使带平章事,兼侍中、中书令者”,疑“节度使”三字应在“枢密使”下。

〔四〕决大辟讫“大辟”原作“人辟”,据各本改。

〔五〕八品押南省五品各本同。按编年纲目卷一、宋朝事实卷一二,此句均作“六品押南省五品”。寻文义,疑“八品”应作“六品”。

〔六〕节度使在诸司三品下各本同。按编年纲目卷一、治迹统类卷二九,“三品”均作“二品”。

〔七〕甚愆典礼“甚”原作“其”,据阁本及东都事略卷一改。

〔八〕己为副使“己”原作“以”,据宋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十朝纲要卷一改。

〔九〕仍以内殿直都指挥使杨光美为军使“都”原作“督”,据宋本、阁本改。

〔一〇〕检察差役“差役”原作“差使”,据宋本及编年纲目卷一、通考卷一二职役考改。

〔一一〕具所见民间利病以闻“具”原作“其”,据宋本、阁本及宋史全文卷一改。

〔一二〕诏开封府捕蔡河务纲官王训等四人“蔡河务”原作“察河务”,据宋本、阁本及宋史卷一太祖纪改。

〔一三〕武安节度使宋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同。按旧五代史卷一一六周书世宗纪、卷一三三刘言传均载:显德三年七月,以周行逢为朗州大都督,充武平军节度使。路振九国志卷一一周行逢传、宋史卷四八三湖南周氏传俱作“武平军节度使”。武平军,周广顺三年以朗州升,在武安军之上。疑此处“武安”当作“武平”。

〔一四〕文表必叛“叛”原作“判”,据各本改。

〔一五〕且来乞师“且”原作“其”,据宋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宋史全文卷一改。

〔一六〕且谕密旨“且”原作“但”,据宋本、阁本改。宋史卷二七八马全义传作“仍谕密旨”。

〔一七〕使之回图特免税算“回图”原作“固圉”,据宋本、宋撮要本改。按编年纲目卷一载,姚内斌为庆州刺史,“郡中筦榷之利悉与之,恣其图回贸易,免所过征税。”通鉴卷二八三后晋纪:天福八年九月,契丹以乔荣为回图使,胡三省注云:“凡外国与中国贸易者,置回图务,犹今之回易场也。”本书卷一七开宝九年十一月庚午编载:太祖对控御西、北将帅,“所部州县筦榷之利悉与之,资其回图贸易,免所过征税。”卷六〇景德二年六月甲午亦有听西夏“回图往来”之文。本编此处以作“回图”为是。

〔一八〕出居房州“出居”原作“北居”,据各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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