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隐公八年左传曰:“众仲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
〔二〕杨伯峻以为“履”,非指疆土,乃指得以征伐之范围。可参阅桂馥札璞。
〔三〕此以上见僖公四年左传载管仲对楚使之语,文句稍有易置。
〔四〕事见僖公二十八年左传。
〔五〕僖公二十五年左传曰:晋文公朝见周王,王赐阳樊、温、原、攒茅之田,“晋于是始启南阳”。
〔六〕方言曰:“山之东西,自愧曰恧。”音匿。
〔七〕此语脱胎于汉书文帝纪之遗诏。
〔八〕书大诰曰:“予惟小子,若涉渊水。予惟往求,朕攸济。”“渊”原作“泉”,乃避唐讳改。
〔九〕李善曰:“尚书纬曰:“天子社,东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冒以黄土。将封诸侯,各取方土,苴以白茅以为社。”毛诗曰:“爰始爰谋,爰契我龟。”毛苌曰:“契,问也。”郑玄曰:“契约其龟。”毛诗曰:“乃立冢社,戎丑攸行。”毛苌诗传曰:“冢土,大社也。””
〔十〕僖公二十一年左传载臧文仲曰:“非旱备也。修城郭,贬食,省用,务穑,劝分,此其务也。”杨伯峻曰:“劝分者,劝其有储积者分施之也。”又曰:“务穑者,务稼穑之事。册魏王九锡文之“劝分务本”,“务本”即此“务穑”。”
〔十一〕书盘庚上曰:“惰农自安,不昏作劳。”
〔十二〕“八佾”当是“六佾”之误。李善注引郑玄周礼注曰:“诸侯用六。”
〔十三〕国语鲁语曰:“纠虔天刑。”韦昭曰:“纠,恭也;虔,敬也;刑,法也。”袁纪“逖”当作“虔”。
〔十四〕李善曰:“左氏传:季孙盟臧氏曰:“无或如臧孙纥,干国之纪,犯门斩关。””按乃襄公二十三年传文。
六月己巳,徒赵王珪为博陵王。
◎十九年(甲午、二一四)
春三月癸未,改授魏公金玺、赤黻、远游冠。
夏五月,刘备克成都,遂有益州。
诸葛亮为股肱,乃峻刑法,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法正谏曰:“昔高祖入关,约法三章,秦民知德。今君假借威力,跨有一州,初有其国,未重惠抚;且客主之义,宜相降下。愿缓刑弛禁,以慰其望。”亮曰:“君知其一,未知其二。秦以无道,政苛民怨,一夫掉臂,天下土崩,高祖因之,以成帝业。刘璋闇弱,自〔焉〕(是)已来,有累世之恩〔一〕,支柱羁縻,示相承奉,德政不修,威刑不肃。宠之以位,位极则贱;顺之以恩,恩竭则慢。所以致弊,实由此也。吾今先威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恩荣并济,上下有节。为治之要,于此为着。”
〔一〕据三国志诸葛亮传裴注改。焉,璋之父,灵帝末,为监军使者,领益州牧。
冬十一月丁卯,皇后伏氏废,非上意也。
曹操使人收后,后被发徙跣而出。上谓御史大夫郄虑曰:“郄公,天下宁有是乎!”后见杀之日,后父完及宗族死者百有余人。
◎二十年(乙未、二一五)
春正月,立皇后曹氏,操女也。初操以二女为贵人,大贵人立为皇后。
三月,曹操征张鲁。
秋七月,鲁遂降。
◎二十一年(丙申、二一六)
春正月己丑〔一〕,封魏公子六人为列侯。
〔一〕正月辛丑朔,无己丑,疑系乙丑之讹。
夏四月甲午,进魏公爵为王〔一〕。
〔一〕范书献帝纪作“曹操自进号魏王”。又魏志武帝纪作“夏五月”,未知孰是。
五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二十二年(丁酉、二一七)
夏四月,命魏王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跸。
冬十月,命魏王冕,有十二旒〔一〕,乘金根车,设五时副车。
〔一〕疑当作“十有二旒”。
是岁大疫。
◎二十三年(戊戌、二一八)
春正月甲子,太医令吉平、少府耿熙等谋诛曹操〔一〕发觉伏诛。
〔一〕三国志武帝纪作“太医令吉本与少府耿纪”。注引三辅决录亦同。范书“耿熙”亦作“耿纪”,然“吉本”作“吉□”。注曰:“□或作平。”与袁纪同。卢弼曰:“按常林传注引魏略、邓艾传注引世语,均作“吉本”。或魏臣避文帝讳,改□为本。陈志仍其旧文也。”今按袁纪“耿熙”当作“耿纪”,“吉平”当作“吉□”。
三月,有星孛于东井〔一〕。
〔一〕范书献帝纪作“孛于东方”。续汉天文志曰:“孛星晨见东方二十余日,夕出西方,犯历五车、东井、五诸侯、文昌、轩辕、后妃、太微,锋炎指帝坐。”
◎二十四年(己亥、二一九)
春三月壬子晦,日有蚀之〔一〕。
〔一〕范书作“二月”,续汉五行志亦同。按三月癸丑朔,无壬子,袁纪误。
夏五月,刘备取汉中。
秋八月〔一〕,诸葛亮等上言曰:“唐尧至圣而四凶在朝,周成仁贤而四国作难〔二〕,高后称制而诸吕窃命〔三〕,孝昭幼冲而上官逆谋〔四〕,皆凭〔藉〕世宠,(藉)履国威权〔五〕,穷凶极乱,社稷几危。非大舜,周公、朱虚、博陆〔六〕,则不能擒凶讨逆,扶危定倾。伏惟陛下诞姿圣德,统理万邦,而遭家运不造之难。董卓首乱,荡覆京畿;曹操阶祸,窃执天衡;皇后太子,〔鸩〕(鸠)杀见害〔七〕,剥畏天下,残毁民物。久令陛下蒙尘幽处,人神无位,遏绝王命,厌昧皇极,欲佻神器〔八〕。左将军领司隶校尉豫、荆、益等州牧宜城亭侯备,授朝爵秩,念在输力,以狥国难〔九〕。睹其机兆,赫然发愤,与车骑将军董承谋共诛操,将安国静难,克宁旧都。会承不密,令操游魂遂得长恶,残泯海内。臣等每惧王室大有阎乐之祸,小有定安之变〔十〕,夙夜惴惴,战栗累息。
〔一〕范书作“秋七月庚子”。
〔二〕周公摄政,管叔、蔡叔、霍叔、武庚相与叛周。事见史记周本纪。
〔三〕吕后封吕产为梁王,吕禄为赵王,吕通为燕王。吕后病甚,命吕禄领北军,吕产领南军。曰:“高帝巳定天下,与大臣约,曰“非刘氏王者,天下共击之”。今吕氏王,大臣弗平。我即崩,帝年少,大臣恐为变。必据兵卫宫,慎毋送丧,毋为人所制。”事见史记吕后本纪。
〔四〕上官桀,昭帝上官皇后安之父,与燕王旦谋杀霍光,因废帝立桀,事觉皆伏诛。事见汉书霍光传。
〔五〕据陈璞校记改。
〔六〕朱虚,朱虚侯刘章;博陆,博陆侯霍光。
〔七〕据袁纪下文改。时曹操杀伏后而灭其族,并及二皇子。
〔八〕国语周语曰:“郄至佻天之功,以为己力。”
〔九〕蜀志作“殉”。按狥乃徇之俗字,而徇与殉通。
〔十〕定安,即定安公王莽也。
昔在虞书,敦序九族〔一〕。周监二代,封建同姓〔二〕,诗着其义,历载长久。汉兴之初,割裂疆土,尊王子弟,是以卒折诸吕之难,而成太宗之基。亮等以备肺腑枝叶,宗子蕃翰〔三〕,心存国家,念在弭乱。自备破收汉中,海内英雄望风蚁附,而爵号不显,九锡未加,非所以镇卫社稷,光照万世。奉辞在外,诏命断绝。昔西河太守梁统等值汉中兴,限于河山,位同权均,不能相率,咸推窦融以为元帅,卒立绩效,摧破隗嚣。今社稷之难,甚于陇蜀,操外吞天下,内残群僚,朝廷有萧墙之危,而御侮未立,可〔为〕(谓)寒心〔四〕。臣等辄依旧典,立备为汉中王,拜大司马,董齐六军,纠合同盟,埽灭凶逆。以汉中、巴、蜀、广汉、犍为为国,所置依汉初立诸侯王故典。夫权宜之制,苟利国家,专之可也。然后功成事立,臣等退伏矫罪,虽死无恨。”遂于〔沔〕(江)阳设坛场〔五〕,御王冠于刘备。
〔一〕见书皋陶谟。
〔二〕二代,夏,商也,又昭公二十六年左传王子朝曰:“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
〔三〕诗大雅板曰:“大宗维翰。”。
〔四〕据三国志先主传改。
〔五〕据三国志先主传改。水经注沔水曰:“沔水又东径沔阳县故城南。城,旧言汉祖在汉中,萧何所筑也。汉建安二十四年,刘备并刘璋,北定汉中,始立坛,即汉中王位于此。”
备上言曰:“臣以具臣之才,荷上将之任,董督三军,奉辞于外,不能除寇静难,以匡王室,久使陛下圣教陵迟,六合否而不泰,惟忧反侧,疢如疾首〔一〕。曩者董卓造为乱阶,自是之后,群凶纵横,残剥海内。赖陛下圣德威灵,人神同应,或忠义奋讨,或上天降罚,暴逆并殪,以渐冰消。惟独曹操久未枭除,侵擅国〔权〕(威),〔二〕恣心极乱。臣等昔与车骑将军董承同谋讨操,机事不密,承见陷害。臣播越失据,忠义不果。遂得使操穷凶极逆,主后戮杀,皇子鸠害。虽纠合同盟,念在奋力,懦弱不武,历年无效。常恐殒殁,孤负国恩,假寐永叹〔三〕,夕惕若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