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荣”字亦据蒋校补。

〔二〕置,音苴,免网也。见说文。

〔三〕楚平王诛杀伍奢,奢子员奔吴。楚悬赏粟五万石、爵执珪以购员。又汉初刘邦以曾数窘于项羽将季布,故购季布以千金,令敢藏匿者罪三族。事并见史记。

自臣遇罚以来,三蒙赦令,无〔验〕(厌)之罚〔一〕,足以蠲除。而陛下疾臣逾深,有司咎臣〔甫〕(转)力〔二〕,止则见埽灭,行则为亡虏,苟生则为穷民,极死则为怨鬼,天广而无以自覆,地厚而无以自载,蹈陆有沈沦之忧,〔远〕岩墙有镇压之患〔三〕。精诚足以感天,而陛下不悟。如臣元恶大憝,足备刀锯,陛下当班之市朝,坐之王庭,使三槐九棘平臣之罪〔四〕。无缘〔至〕万乘之前〔五〕,永无见信之期也。

〔一〕据黄本及范书改。

〔二〕据黄本及范书改。

〔三〕据黄本及范书补。

〔四〕周礼秋官朝士曰:“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群士在其后。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后。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长众庶在其后。”棘者,取其赤心而外刺;槐者,怀也,取其怀来人而与之谋。三槐九棘,实指在朝之三公九卿诸大臣。

〔五〕据范书补。

勇者不逃死,智者不毁名〔一〕,岂惜垂尽之命,愿赴湘沅之波〔二〕。故假须臾之期,不胜首丘之情,欲犯主怒,触帝禁,伏于两观之下,陈写痛毒之冤,然后登金镬,入沸汤,虽死而不恨。悲夫!久生亦复何聊赖!愿陛下使臣一门颇有遗类,以崇天地宽厚之惠。谨先死陈情,临章泣血。

〔一〕国语鲁语申生曰:“吾闻之,仁不怨君,智不重困,勇不逃死。”范书“毁名”作“重困”。名者,孝名也。

〔二〕欲效屈原赴湘沅而死。

◎上不省,遂灭寇氏〔一〕。

〔一〕范书作“上省章益怒”。又范书寇荣传作“延熹中被罪”,又言“遇罚以来,三赦再赎”,则荣被诛不当在元年。

袁宏曰:寇荣之心,良可哀矣,然终至灭亡者,岂非命也哉!性命之致,古人岂肯明之,其可略言乎?易称“天之所助者〔顺,人之所助者〕信”〔一〕,然则顺之与信,其天人之道乎,得失存亡,斯亦性命之极也。夫向之则吉,背之则凶,顺之至也。推诚则通,易虑则塞,信之极也。故顺之与信,存乎一己者也。而吉凶通塞,自外而入,岂非性命之理,致之由己者乎?夫以六合之大,万物之众,一体之所栖宅,犹秋毫之在马背也。其所资因,小许处耳。而贤者顺之以通,不肖者逆之以塞,彼之所乘,岂异涂辙哉?致之在己,故祸福无门之殊应也。

〔一〕语见易系辞上,袁纪多有脱文,据以补。

夫松竹贞秀,经寒暑而不衰;榆柳虚挠,尽一时而零落。此草木之性,修短之不同者也。廉洁者必有贪浊之对,刚毅者必遇强勇之敌,此人事之对,感时之不同者也。咸自取之,岂有为之者哉?万物之为,莫不皆然,动之由己,应之在彼,犹影响形声,不可得而差者也。故君子之人,知动静,为否泰,致之在己也。缮性治心,不敢违理,知外物之来,由内而至,故得失吉凶,不敢怨天。夫然遇泰而不变其情,遭否而不愠其心,未尝非己,夫何悲哉!

◎二年(己亥、一五九)

三月甲午〔一〕,绝刺史、二千石三年丧。

〔一〕三月辛丑朔,无甲午,或系甲子之错误。

六月,鲜卑寇辽东。度辽将军李膺击破之。

膺字符礼,颍川襄城人。初为蜀郡太守,威德并行。后转护乌桓校尉,会匈奴攻云中〔一〕,杀略吏民。膺亲率步骑,临阵交战,斩首二千级,羌寇远退〔二〕,边城安静。后以公事免官。天子贤刘陶之言,而嘉膺之能,迁度辽将军。先时疏勒、龟兹数抄张掖、酒泉、云中诸郡,吏民苦之。自膺在边,皆不复为害。匈奴、莎车、乌孙、鲜卑诸国,常不宾附者,闻膺威名,莫不威服。先时略取民,男女皆送还塞下。迁河南尹、司隶校尉。膺风格秀整,高自标持,欲以天下风教是非为己任,后进之士有升其堂者,皆以为登龙门。

〔一〕范书李膺传“匈奴”作“鲜卑”。

〔二〕疑“羌”系“虏”之误。

七月,太尉黄琼免,太常胡广为太尉〔一〕。

〔一〕范书作延熹元年七月甲子以日食免。

丙午,皇后梁氏崩。乙丑,葬懿献梁皇后。

于是梁冀专权,其同己者荣显,违忤者劾死,百僚侧目,莫不从命,省中咳唾之音,冀必知之,台阁机事,先以闻冀乃得奏御。内外恐惧,上下钳口,而帝不得有所亲任,上既不平之矣。冀以私憾,专杀议郎邴尊〔一〕,上益怒之。于是亳贵人见幸〔二〕,冀嫉其宠,遣客夜盗其家,欲刺贵人母〔三〕。母入宫求哀,因言冀之罪。

〔一〕邴尊,邓猛之姊婿也。冀恐其沮败猛易邓姓为梁姓,乃遣刺客杀尊于偃城。

〔二〕亳,黄本作“豪”,蒋本此作“毫”,下文仍作“亳”。龙溪精舍本、学海堂本并作“亳”。按续汉书邓猛立为后,恶梁氏之姓,改姓亳。范书皇后纪作“薄”。亳乃薄之俗字,其以薄太后家谨良故改而为姓。黄本误,蒋本此作“毫”亦误,径改。

〔三〕贵人母名宣,初适邓香,生桓帝邓皇后猛。后改嫁梁纪,猛遂冒姓梁氏。

八月癸酉,上问小黄门唐衡曰:“左右谁与冀不相得者?”衡曰:“单超、左悺前诣河南尹不疑,礼敬极简。不疑收其兄弟送洛阳狱,二人诣谢而得免。徐璜、贝瑗非常私忿梁氏放横〔一〕,口不敢言。”于是上呼超、悺入室。上曰:“梁将军兄弟专朝,〔迫〕(追)胁内外〔二〕,公卿以下,从其风旨。今欲诛之,于常侍意如何?”皆对:“诚为国贼,当诛日久。臣等弱劣,未知圣意何如耳。”上曰:“审然者,常侍密图之。”对曰:“图之易耳,但恐陛下腹中狐疑。”上曰:“奸臣胁国,当伏其罪,复何狐疑!”于是令衡呼璜、瑗,五人遂于宅中定议。上啮臂出血以为盟。超等曰:“陛下今计已定,勿复更言,恐为人所疑。”

〔一〕贝瑗,范书作“具瑗”。

〔二〕据范书、通鉴及龙溪精舍本改。

丁丑,冀心疑超等,使中黄门张恽入省宿,以防其变〔一〕。瑗敕吏收恽,以“自外来,谋图不轨”。于是帝幸前殿,召公卿,勒兵,遣使者要冀大将军印绶,更封〔比〕(北)景都乡侯〔二〕。黄门令瑗将虎贲士千人,与司隶共捕冀宗亲洛阳狱,无少长皆诛之。冀自杀。追废懿献后为贵人。

〔一〕胡三省曰:“使恽入禁中直宿,以防超等,而无上旨,径使恽入,自恃威行宫省,故敢然。”

〔二〕据范书改。

初,上既与中官成谋,乃召尚书令尹勋,使任其事。上素恶冀,仓卒恐不能办。勋临事明断,甚有方略。冀既诛,上嘉其能。

坐冀所连及公卿、列侯、校尉、刺史、二千石死者数十人,冀故吏、宾客免绌者三百余人,朝廷为之一空,唯光禄勋王躬、廷尉邯郸义在焉〔一〕。是时从禁中发使者交驰道路,公卿失其度,州府市朝闾里鼎沸,数日乃定,百姓莫不称快。冀财货已充王府用,减天下租税之半。

〔一〕范书及通鉴“王躬”均作“袁盱”。

先时立名行高节之士,多遭梁冀之害,免身苟荣而已,莫敢洁去就矣。唯周协不屈其志〔一〕,而独能自免于难,故士以此服之也。

〔一〕范书“协”作“勰”。

协字巨胜,周举之子,玄虚养道,以典坟自娱。初以父任为郎,自免归,征辟不就,杜门不出十余年。及延〔熹〕(嘉)初,乃开门延客,游谈宴乐。是秋梁冀诛,而协亦病卒,识者以为知命〔一〕。

〔一〕识者,蔡邕也。

初,冀之盛也,尚书陈霸上疏言其罪,请诛之。上不省。霸知为冀所害,七日不食而死。

戊寅,太尉胡广、司徒韩演以阿附梁冀减死一等。

壬午,立皇后亳氏,实邓后也。后即邓香之女,香则禹之孙〔一〕。初后母宣起于微贱,间香生后。后适梁纪,故后冒姓梁氏。纪姊子孙寿,冀之妻也,进后入掖庭,有宠。立为皇后,恶梁姓之同,改为亳氏。

〔一〕按范书梁冀传注曰:“香盖掖庭署人之名也。”不言是邓禹之孙。又续汉五行志曰:“先是亳后因贱人得幸。”邓氏贵重,不当屡易其姓,且立为后,不即复邓氏姓,其非邓禹后裔明矣。

封宣为长安君,追尊香为车骑将军,安阳侯。宣子演封南顿侯,位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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