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和元年(丁亥、一四七)

春正月戊午,大赦天下。赐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贞妇帛,人三匹。

二月,黄龙见谯。

夏四月庚寅,京兆地震〔一〕。

〔一〕范书桓帝纪作“京师地震”。续汉五行志作“京都地震”。

以定策功益封大将军梁冀万户,太尉胡广为安乐侯〔一〕,司徒赵诫为江南侯〔二〕,司空袁汤为安国侯〔三〕。

〔一〕胡三省曰:“封淯阳县之安乐乡。”范书及续汉志直书乡侯。

〔二〕范书及续汉志均作“厨亭侯”。

〔三〕范书及续汉志均直书作亭侯,不详安国亭所属之县。又“司空”原误作“司徒”,“汤”误作“阳”,皆径正。

六月,太尉胡广以病〔罢〕(薨)〔一〕。光禄勋杜乔为太尉。〔二〕

〔一〕据范书改。广熹平元年薨,阅袁纪下文可知。

〔二〕范书桓帝纪作“大司农杜乔为太尉”。按杜乔传,乔任大司农在汉安元年,后累迁至大鸿胪,建和元年时已迁光禄勋。则桓帝纪误也。通鉴亦作“光禄勋”。

秋七月,立蠡吾侯悝为渤海王;封少府梁不疑为颍阳侯,不疑弟蒙为西平侯,梁冀子胡狗为襄邑侯,不疑子焉为颍阴侯,冀孙祧为城父侯〔一〕;又封中常侍刘广等为列侯〔二〕。

〔一〕范书梁冀传“焉”作“马”,“祧”作“桃”,又言皆受封于永兴二年。而杜乔传言“梁冀子弟五人及中常侍等,以无功并封”,且系于乔任大司农时。恐皆当以袁纪为是。

〔二〕范书宦者传曰:“腾与长乐太仆州辅等七人,以定策功,皆封亭侯,腾为费亭侯。”腾,曹腾也。又隶释吉成侯州辅碑曰:“其封辅叶吉成侯。”

太尉乔曰:“古之明君,皆以用贤赏罚为务。失国之主,其朝岂无贞干之臣,典诰之篇哉〔一〕?患得贤不用其谋,韬书不施其教,闻善不信其义,听谗不详其理也。昔桀、纣之时,非无先王之书,折中之臣〔二〕,然下愚难移〔三〕,卒以亡国,已然之鉴也。陛下越从蕃王,龙飞即位〔四〕,应天顺人,万夫侧望,不急忠贤之赏,而先左右之封,伤善害德,谗谀暴兴。大将军梁冀,兄弟奸邪,倾动天下,皆有正卯之恶,未被两观之诛,而横见式叙,各受封爵,天下惆怅,人神共愤,非所为赏必当功,罚必有罪也〔五〕。夫有功而不赏,则为善失其望;奸回而不诛〔六〕,则为恶遂其性。故陈斧钺而民不畏刑,班爵位而人不乐善。苟遂斯道,非徒伤治殄民为乱而已,至于丧身灭国,岂不慎哉!”

〔一〕胡三省曰:“贞与桢同,干与干同。筑垣墙必顺桢干,以喻立国必顺贤才。”又曰:典诰“谓封爵之典策诏诰,以授有功,具有故事”。

〔二〕汉书贡禹传曰:“微孔子之言,亡所折中。”师古曰:“折,断也。非孔子之言则无以为中也。”折中之臣,即中正决断之臣也。

〔三〕论语阳货曰:“子曰: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上智下愚非以地位贵贱而分,此即一证。

〔四〕“龙飞”原误倒,据黄本及范书、全后汉文径正。

〔五〕“非所为”即“非所谓”,为谓通假。

〔六〕范书、通鉴、全后汉文“诛”皆作“诘”。

乔字叔荣,河内林虑人也。少以孝悌称,历位尚书、九卿,皆有名迹。是时梁氏贵盛,群臣莫不倾意,惟乔直道而行,在位者皆以为不及也。

八月,立皇后梁氏〔一〕,太后之妹也。初为蠡吾侯妃,未及成礼,而帝即位,后入掖庭,数月立为皇后。

〔一〕通鉴考异曰:“皇后纪、袁纪皆云八月而无日,帝纪云“七月,乙未”。以长历考之,七月戊申朔,无乙未。乙未,八月十八日也。”

九月,京师地震。

甘陵人刘文谋立清河王为帝,{艹秝}闭门拒文,事发觉伏诛。贬{艹秝}为尉氏侯,徙桂阳郡,{艹秝}自杀。

冀于是诬太尉杜乔、故太尉李固与文通谋,乔、固皆下狱。固门生勃海王调等十余人负鈇锧诣阙理固。大将军长史吴佑伤固之枉,与冀争之,冀怒不从。从事中郎马融主为冀作章表,融时在坐,佑谓融曰:“李公之罪,成于卿手;李公若诛,卿何面目示天下人!”冀怒而起,出。乔、固遂死狱中,郡守承旨杀之。

固字子坚,汉中南郑人。父合为汉司徒〔一〕。固耽志于学,虽三公子,尝自负书,千里寻师,亲给洒埽,学行根深,无所不贯。四方之士自远而来,佥曰:“复至公辅矣。”

〔一〕合,原错作“邰”,径改之。

初,固二子宪公、季公,并为长吏,闻策免,皆弃官归。固知罪之将及,乃命二公将小子燮还乡里。固女文姬涕泣曰:“李氏灭矣!自太公以来,积德累仁,何故遇此?”密与二公谋共逃燮,实言还京师矣〔一〕,乡人信之。后被郡书,二公皆受害〔二〕。

〔一〕“实”,黄本作“室”,皆误。疑当作“宣”。范书作“托”。

〔二〕范书李固传注引袁宏纪曰:“基字宪公,兹字季公,并为长史,闻固策免,并弃官亡归巴汉。南郑赵子贱为郡功曹,诏下郡杀固二子。太守知其枉,遇之甚宽,二子托服药夭,具棺器,欲因出逃。子贱畏法,敕吏验实,就杀之。”今本多有脱误,然难以补入,录此备考。又续汉书曰:“基,郾师长。”又范书李固传曰:“州郡收固二子基、兹于郾城,皆死狱中。”沈钦韩曰:“传云遣二子归乡里,又云下郡收固三子,基、兹之死,当在汉中本郡,云郾城误。”按,沈说是。

王成者,固之仆隶也〔一〕。文姬厚为其资,以燮属成曰:“君执义于公家,其日久矣,是以临危托君以六尺之孤。若李氏复存,君之名义齐于程杵,富贵荣华与君同之。”成为义士,乃将燮往徐州界,变姓名,为酒家仆,〔而成〕卖卜于市,阴相往来。会赦得免,而成病卒,燮厚葬之,四时祭焉〔二〕。

〔一〕范书李固传作“门生”。续汉书、华阳国志亦同。沈钦韩曰:“案传云燮从受学,则非仆隶也。”

〔二〕“而成”二字据范书、续汉书补。又华阳国志汉中士女曰:“李燮字德公,太尉固子也。父死时,二兄亦死。燮为姊所遣,随父门生王成亡命徐州,佣酒家。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可补袁纪之不足。又范书李固传注引谢承书曰:“燮远遁身于北海剧,托命滕咨家以得免。”与诸书均异。

燮既归,文姬涕泣相对,因屏人而言曰:“先公蹇蹇,为汉忠臣,虽死之日,犹生之年。然梁氏久暴,动胁主威,令弟幸全血属,岂非天乎!宜杜绝众人,慎勿令斥言加于梁氏。加梁氏则连主上,连主上则祸重至矣。”燮敬从姊言,卒以获全〔一〕。燮学行才艺亚于固,官至京〔兆〕尹卒〔二〕。

〔一〕华阳国志汉中士女赵子贱妻韩树南传曰:“及固小子燮得还,子贱虑燮报仇,赁人刺之。燮觉,告郡杀子贱。”

〔二〕范书作“河南尹”。然华阳国志汉中士女作“迁京兆尹”,与袁纪同。恐范书误。

吴佑字季英,陈留长垣人。父恢南海太守,欲漆简写尚书章句。时佑年十二,谏恢曰:“今君逾江湖,越五岭,僻在海边,风俗虽陋,然多珍玩,上为朝廷所疑,下为权豪所望〔一〕,此书若成,必载兼两〔二〕。昔马援以薏苡兴谤〔三〕,王阳以衣囊徼名〔四〕,嫌疑之际,先贤所慎,愿君少留意矣。”恢笑而抚其首曰:“吴氏世不乏季子矣〔五〕。”遂然其意,辍而不写。佑年二十,丧父,服除,居无担石之蓄,不受宗人之遗,牧猪长罗泽中〔六〕。年四十余,乃为郡吏,举孝廉,迁胶东侯相,政尚清静,以身率下,以褒贤赏善为务。吏民有以罪过相告诉者,佑辄闭阁自责,良久然后问之。民有词讼,先命三老、孝悌喻解之;不解,佑身至闾里自和之,自是之后,吏民不忍欺。

〔一〕李贤曰:望,“希望其赠遗也”。

〔二〕李贤曰:“车有两轮,故称两也。”

〔三〕范书马援传曰:“初援在交址,常饵薏苡实,用能轻身省欲,以胜瘴气。军还,载之一车。及卒,有上书谮之者,以为前所载还皆明珠文犀。马武与于陵侯昱等皆以章言其状,帝益怒援。”袁纪未载此事。

〔四〕汉书王吉传曰:吉字子阳。自吉至崇,世名清廉,皆好车马衣服,其自奉养极为鲜明,而亡金银锦绣之物。及迁徙去处,所载不过囊衣,不畜积余财,去位家居,亦布衣疏食。天下服其廉而怪其奢,故俗传“王阳能作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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