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曹史,原作“公曹吏”,误。续汉百官志曰:“功曹吏,主选署功劳。”故宠询之以地方前贤往哲。

〔二〕事见史记正义引皇甫谧高士传。详见卷五注。

〔三〕樊仲父,即樊仲子,亦作樊穆仲。本名仲山甫,因封于樊,故亦称樊仲山父,乃周宣王时名臣。

〔四〕公仪,公仪休也,鲁博士。详见史记循吏传。

〔五〕据续汉郡国志及水经注改。

〔六〕惠栋引汝南先贤传曰:“胡定,字符安,颍川颍阳人也。至行绝人,在丧,雉兔游其庭,雪霜覆其室。县令遣户曹掾排闼问定,定已绝谷,妻子皆卧在床。令遣掾以干糒就遗之,定乃受半。”又乐正,乐正子春也。曾子弟子。礼记檀弓下曰:“乐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不食。”

〔七〕彪义山,事迹无考。

〔八〕杜伯夷,即杜安。范书乐恢传注引华峤书曰:“安擢为宛令,以病去。章帝行过颍川,安上书,召拜侍御史,迁至巴郡太守。而恢在家,安与恢书通问,恢告吏口谢,且让之曰:“为宛令不合志,病去可也。干人主以窥{门俞},非也。违平生操,故不报。”安亦节士也,年十三入太学,号奇童。洛阳令周纡自往候安,安谢不见。京师贵戚慕其行,或遗之书,安不发,悉壁藏之。及后捕案贵戚宾客,安开壁出书,印封如故。”

〔九〕周伯况,周党也。周彦祖,周燮也。

宠征入为大鸿胪,拜太尉。自为宰相,数抗直言,虽为三公,卧布被,仅能覆身,食脱粟米,藜藿不厌。子弟同衣而出,并日而食。将薨,遗其子曰:“吾本寒贱诸生,才非周干,横受朝恩,位过其任,不能竭身报国,负责深重。身没之后,百僚所赙赠,一无所受。素棺殡敛,疏布单衣,无设绂冕。敛毕,便以所有牛车,夜载丧还乡里,勿告群僚,以密静为务。”

许敬字鸿卿,汝南平舆人也。为吏有诬君者,会于县令坐,敬拔刀断席曰:“敬不忍与恶人连席。”由是知名。举茂才,除南昌令。以土地卑湿,不可迎亲,亲老,则弃官归供养。辟司徒府,稍迁江夏、沛相〔一〕,自光禄勋入为司徒。敬以臧否为己任,仕于和、安之间,当窦、邓、阎氏之盛,直道而进,无所屈挠。三家既败,多有染污者,敬居然自适,引谤不及己,当世以此奇之。

〔一〕疑“江夏”下脱“太守”二字。

◎五年(庚午、一三〇)

春正月,疏勒、大宛、莎车王遣使贡献。

夏四月,京都旱。

冬十月丙寅〔一〕,天下系囚皆免死一等,徙边戍。

〔一〕范书顺帝纪作“丙辰”。

◎六年(辛未、一三一)

无事。

◎阳嘉元年(壬申、一三二)

春正月乙丑〔一〕,立皇后梁氏。赐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一〕是月戊寅朔,无乙丑。范书作“乙巳”,是。

后,梁商女也。初,梁竦中子雍生商,商袭父爵为乘氏侯。商生三男四女:长曰冀,次曰不疑,次曰蒙;长女田,次〔妠〕(姬),即后也〔一〕,次阿重。后生,有光影之祥。及长,好史书,治韩诗,大义略举,以列女图常在左右〔二〕,宗族中外咸敬异焉。商谓诸弟子曰:“我先人镇抚西河,全济生民,使免虎口之害,所活者不可胜数,而大位不究。夫积德之报,不及其身,必流福子孙,当因此女兴邪?”选入掖庭,相工茅通见之,惊曰:“此所谓日角偃月,相之极贵,臣未尝见之。”于是以为贵人。拜商侍中、屯骑校尉。贵人有宠,从容言于上曰:“阳以博施为德,阴以不专为义。盖螽斯之福,则百祚之兴也〔三〕。愿陛下思天行之普〔逮〕(达)〔四〕,均贯鱼之次序,使小妾得免罪谤之累。”于是上愈嘉之,亲宠益固。

〔一〕范书皇后纪“姬”作“妠”。按此乃涉阎后讳而误,故改。

〔二〕李贤曰:“刘向撰列女传八篇,图画其像。”惠栋曰:“刘向七略别录曰:“臣向与黄门侍郎歆所校列女传,种类相从,为七篇,以着祸福荣辱之效,是非得失之分,画之于屏风四堵。””

〔三〕诗国风螽斯序曰:“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又诗大雅思齐曰:“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疏曰:“大姒一人有十子,不妒忌而进众妾,则宜有百子。”

〔四〕据续汉志及钮永建说改。说文曰:“逮,及也。”

三月庚辰〔一〕,大赦天下。

〔一〕范书作“庚寅”。

夏四月,有司依旧制加梁商位特进,增国土。商上书让曰:“禄命过厚,受祖考多福,又托日月末光,以斗筲之材〔一〕,乘君子之器,惧有负乘之累,不守历世之荣。诚不如旧制,与左贤同科。”书十余上,帝辄敦喻之。商又上书让校尉曰:“臣托椒房,被蒙荣宠,兼官二职,非材可堪。受宠战栗,惊惧惶戚,不遑宁处,披露赤诚,敢遂狂狷。谨上屯骑校尉印绶。”上乃许焉,以特进就第,赐安车驷马。顷之,拜执金吾。

〔一〕论语子路曰:“斗筲之人,何足算也。”斗筲,言其器小,以喻寡能少识之人。

冬十月,望都狼食数十人〔一〕。本志曰:“言之不从,则有毛虫之孽。京房易曰:“君无道,害将及人。去之深山〔以〕全身,厥灾狼食人。”〔二〕”

〔一〕范书作“冬十一月甲申,望都、蒲阴狼杀女子九十七人”。又续汉志作“十月中,望都、蒲阴,狼杀童儿九十七人”。而东观记作“望都、蒲阴狼杀子女九十七人,为不祠北岳所致,害加孕妇。”据此则被害人乃孕妇也。袁纪恐脱“蒲阴”二字。

〔二〕“以”字据惠栋说补。又此乃京房易传之文。

辛酉,诏天下死罪囚减罪一等,亡命赎罪各有差。

鲜卑寇辽东。

十一月丁未,东平王敞薨〔一〕。敞有孝行,丧母,三年如礼,诏书增户五千。

〔一〕范书作十二月事。按十一月甲戌朔,无丁未,袁纪“十一”当系“十二”之误。

是时长吏数易,去就烦费。尚书左雄上疏曰:“臣闻柔远能迩,莫大宁民,宁民之务,莫重用贤,是以皋繇对禹:“贵在知人,安人则惠,黎民怀之。”〔一〕”

〔一〕见尚书皋陶谟。“贵在知人”作“知人则哲”。

昔三代垂统,封建侯伯,世位亲亲,民用和睦。宗周既灭,六国并秦,坑儒泯典,革除五等,郡县设令,封冢黎民〔一〕。大汉受命,蠲免苛政,宽以三章〔二〕,抚以因循。至于文、景,天下康乂,诚由玄靖渊默,使万民不扰也。宣帝兴于侧陋,知世所疾,综名核实,赏罚必行。刺史、守、相初拜,辄亲见问之,观其所由,退而考察,以质其言。常叹曰:“民所以安而无愁者,政平吏良也。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以为吏数变易,则下不安业,民知不久,则诈以求过。故二千石有治能者,辄以玺书勉励,增秩赐金,爵至封侯,公卿时缺,则以次用之。是以吏称其职,民安其业,故能降来仪之瑞,建中兴之功〔三〕。

〔一〕汉书扬雄传引长杨赋曰:“封豕其士,窫窳其民。”应劭曰:“淮南子云,尧之时窫窳、封豨、凿齿皆为民害。窫窳类貙,虎爪,食人。”李奇曰:“以喻秦贪婪,残食其民也。”

〔二〕刘邦初入关,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三〕胡三省曰:“谓尹翁归、韩延寿、朱邑、龚遂、黄霸之属也。事并见宣帝纪。”

汉元至今,三百余载,俗浸雕弊,巧伪滋萌,下饰其诈,上肆其残。列城百里,转动烦数。以杀害为贤,以循理为劣,以聚敛为辨,以修己为弱。髡钳之戮,生于睚眦;覆尸之祸,成于喜怒。视民如寇,税之如狼〔一〕。监司相望,见非不举,观政于亭传,责成于耳目〔二〕,言善不称德,论功不核实。虚诞者获佑,束修者见黜;或因罪而致高,或处危以成名。所以天灾屡降,治道未宁,皆由于此也。

〔一〕哀公元年左传曰:“子西曰:“今闻夫差,珍异是聚,观乐是务;视民如雠,而用之日新。””又国语楚语曰:斗且语令尹子常弟曰:“吾见令尹,令尹问蓄聚积实,如饿豺狼焉,殆必亡者也!”

〔二〕沈钦韩曰:“言监司按部,但一过亭传而已,未尝深考其治状也。”

臣愚以为长吏理绩有显效者,可就增秩,勿使移徙,非父母丧不得去官〔一〕。其不从,王制锢之终身,虽赦令不在齿列。必竞修善政,亲抚百姓,率土之民,各宁其所。追配文宣中兴之轨,流光垂祚,永世不刊。”于是复申无故去官之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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