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宏曰:乐之为用,有自来矣。大章、箫韶于唐虞〔一〕,韶濩、大武于殷周〔二〕,所以殷荐上帝,飨祀宗庙,陈之朝廷,以穆人伦,古之道也。末世制作,不达音声之本,感物乖化,失序乎情性之宜。故虽钟鼓不足以动天地,金石不足以感人神。因轻音声之用,以忽感导之方,岂不惑乎?

〔一〕大章,尧乐名,言尧德章明也。箫韶,舜乐名,言舜能继绍尧之德,一作大韶。皆传说中之乐舞名,今已不可考。

〔二〕韶濩,商汤乐名,以其能绍继禹也,亦作大濩。大武,周武王乐名,以武王伐纣,言其德成武功。

善乎!嵇生之言音声曰〔一〕:古之王者,承天理〔物〕,〔二〕必崇简易之数,仰无为之理〔三〕。君静于上,臣顺于下,大化潜通,天下交泰〔四〕。群臣安逸〔五〕,自求多福,默然化道,〔六〕怀忠抱义,而不觉其所以然也〔七〕。和心足于内,则美言发于外〔八〕。故歌以叙志,舞以宣情,然后文之以采章,昭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导其神气,养而就之,迎其悦情,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言与声相应〔九〕,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光大,显于音声也。若此以往,则万国同风,芳荣齐茂,馥如秋兰,不期而信。大道之隆,莫盛于兹,太平之业,莫显于此,故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十〕。然乐之为体,以心为主。故无声之乐,民之父母也。

〔一〕嵇生之言音声,指嵇康所著之声无哀乐论。

〔二〕据声无哀乐论补。

〔三〕声无哀乐论“仰”作“御”。

〔四〕“下”盖指“地”。

〔五〕声无哀乐论“臣”作“生”。

〔六〕声无哀乐论“化”作“从”。

〔七〕“也”原作“盖”,属下句。据黄本及声无哀乐论径改。

〔八〕声无哀乐论“美言”作“和气”。

〔九〕声无哀乐论“言”作“气”。

〔十〕乃孝经广要道之章载孔子之语。注曰:“风俗移易,先入乐声,变随人心,正由君德,正之与变,因乐而彰,故曰莫善于乐。”

夫音声和,此人情所不能已者也。是以古人知情不可放,故抑其所通〔一〕;知欲不可绝,故因以致杀〔二〕。故为可奉之礼,制可遵之声也〔三〕。口不尽味,耳不极音〔四〕,揆〔终〕始〔之宜〕,〔度贤愚〕之中〔五〕,为之检则,使远近同风,〔用〕而不竭〔六〕,亦所以结忠信,着不迁也。故乡教庠序,革不修之〔七〕,使丝竹与俎豆并存,羽旄与揖让俱用,正言与和声同发。使将听是声也,必闻此言;将观是容也,必崇其礼。犹宾主升降,然后酬行焉。于是言语之节,音声之度,揖让之宜〔八〕,动止之致,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士庶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此先王用乐之意也。故朝宴聘享,嘉乐必存。是以国史采风俗之盛衰,寄之乐工,宣之以管弦,使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戒〔九〕,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十〕。

〔一〕声无哀乐论“通”作“遁”。

〔二〕声无哀乐论此句作“故自以为致”。

〔三〕声无哀乐论“遵”作“导”,“声”作“乐”。

〔四〕声无哀乐论“耳”作“乐”。

〔五〕均据声无哀乐论补。

〔六〕据声无哀乐论补。

〔七〕声无哀乐论此四字作“亦随之”,且上句“教”作“校”,“序”作“塾”。

〔八〕声无哀乐论“宜”作“仪”。

〔九〕出毛诗周南关雎序。

〔十〕据声无哀乐论补。

上与皇太(子)后幸南阳章陵〔一〕,周观旧庐,召见阴、邓故人,赏赐各有差。

〔一〕据东观记、范书删。

◎四年(辛酉、六一)

春二月辛亥,上亲耕于藉田。

将猎河内,骠骑将军、王苍谏曰:“臣闻盛春,农事始兴,于时令,不聚民兴功〔一〕。传曰:“田猎不宿,食饮不享,出入不节,则木不曲直。”〔二〕此失春令故也。臣知车驾至约省,所过吏民讽诵甘棠之德〔三〕,虽然,动之不以礼,非示四方规准也。陛下因行田野,见稼穑,经览河山,消遥驻留,弭节周旋〔四〕。至秋冬,乃振威灵,整法驾,备周卫,设羽旄,诗云:“抑抑威仪,惟民之隅”。“敬慎威仪,惟民之则”〔五〕。不胜至心,谨手书陈愚。”上从之。

〔一〕礼记月令曰:“孟春之月,毋聚大众,毋置城郭。”传曰:“为妨农之始。”又仲春之月曰:“毋作大事,以妨农之事。”传曰:“大事,兵役之属。”

〔二〕李贤曰:出尚书五行传。又郑注曰:“木性或曲或直,人所用为器者也。无故生不畅茂,多有折槁,是为不曲直也。”

〔三〕甘棠之意,详见卷一“诗人之思邵公也”注。

〔四〕前书音义曰:“弭节,犹案节也,言不尽意驰驱也。”

〔五〕均出诗大雅抑章。其“惟民之隅”之“民”字作“德”。笺云:“人密审于威仪抑抑然,是其德必严正也。古之贤者,道行心平,可外古而知内,如宫室之制,内有绳直,则外有廉隅。”又笺云:“则,法也。”

秋九月戊寅,千乘王建薨。

陇西太守邓融下狱死。初,融在职不称,功曹廉范知其必获罪,乃谢病去,融甚望之。范改姓名,求为廷尉卒。无何,融果征下狱。范卫侍有异于常,融不意是范也,怪而问之曰:“卿何类我功曹?”范曰:“君误耳,非是也。”融疾病,及死,范养视旧笃,终不自言。身自将车送葬至南阳,葬毕而去。

范字叔度,杜陵人。祖父丹,王莽时为大司马。范父遭乱,客死于蜀。范与母流离西州。天下定,乃归乡里。范年十五,辞母入蜀,迎父丧,母怜其小,谓曰:“汝家惟汝一身,遭世乱,恐灭绝,不得奉宗祀。今仅得全,奈何复弃我远去?”范固自请,母不能止,遂与客俱西入蜀。蜀郡太守张穆,丹之故吏也,闻范迎丧,遣吏资车马、布帛送范,范还不受。自〔与〕客步负丧〔一〕,经涉涂险,至葭萌,下丧载船。船触石,破没,范持骸骨,人前接范,不动,遂没石间。众伤其义,相与共钩,求一日乃得,共抱悬,良久乃苏。穆闻之大惊,复驰遣〔吏〕将前资追与范〔二〕,范曰:“前后相违,范所不行也。”遂辞不受。归葬行服,关中高其行。

〔一〕据陈澧校补。

〔二〕范书“遣”下有“使”字,据袁纪前文,当补“吏”字,文意始备。

袁宏曰:古之人明救恤之义,开取与之分,所以周急拯难,通乎人之否泰也。廉范厉然独行,以任所重,其身殆亡,而亲柩几丧,非全通之道也。

范既归,事博士薛汉〔一〕。初,范家之入蜀,以良田百余顷属故吏毛仲。范归,仲子叔奉仲遗命,以田归范。范以物无常主,在人即有,悉推田与之。辟公府据,会薛汉坐楚事诛,故人门生莫敢哭视,范独往收之。吏以闻,帝大怒,召入,诘责范曰:“楚王无道,狡乱天下。范,公府据,不与朝廷同心,而反收敛罪人,何邪?”范叩头曰:“臣无状,以谓汉等皆已伏诛,故不胜师资弟子之情〔二〕,当万死。”上怒稍解。问范:“为廉颇后邪?”范对曰:“臣本赵人廉颇之后,大父丹为王莽大司马。”上乃曰:“怪范能若此!”因释之。

〔一〕薛汉字公子,淮阳人。世习韩诗,汉尤善说灾异谶纬,教授常数百人。建武初为博士,受诏校定图谶。永平中,为千乘太守,政有异迹。后坐楚事下狱死。事见范书儒林传。

〔二〕老子道经二十七章曰:“善人为不善人之师,不善人为善人之资。”

举茂才,为温令。数月,迁云中太守。会胡虏反。故事,虏人入塞过五千人,移书旁郡,救至乃出。范闻警,即自以精兵赴之,虏盛,汉兵不能敌。范乃令军士皆持炬,晨奔虏军,大炬如星,虏见之惊走,追击,大破之。自此后,虏震怖,不敢犯云中。累迁武〔威、武都〕(侯)、蜀郡太守〔一〕,所在有名迹。蜀郡好文辩,喜相长短,范以宽厚化下,人民怀之。坐事免归家,多散财物,以赈宗族。与洛阳亭长庆鸿为刎颈之交,时人称曰:“前有管鲍,后有庆廉。”鸿官至琅邪太守,所在有异迹。

〔一〕廉范无封侯事,袁纪作“武侯”必有误。范书本传作“后频历武威、武都二郡太守,随俗化导,各须治宜。建初中,迁蜀郡太守。”又华峤书曰:“廉范为武原太守,下车申明赏罚,诛锄奸猾,表用良吏。”按武原属彭城国,为一县治,当称令长,华书误。今据范书改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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