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十月辛酉朔,诏太常寺自今大朝会复用二舞。先是晋天福末,戎虏乱华,中原多故,礼乐之器,浸以沦废。上始命判太常寺和岘讲求修复之。先是,上以雅乐声高,近于哀思,命判太常寺和岘讨论其理。岘上疏谓:“西京铜望臬可校古法,即今司天台影表上石尺是也。取王朴所定尺校之,短于石尺四分,乐声之高,盖由于此。”上乃令依古法别造新尺并黄钟九寸之管,使工人校其声,果下于朴所定管一律。又内出上党羊头山秬黍累尺校律,亦相契合。重造十二律管以取声,由是雅乐音始和畅。

吕中曰:以汉兴至百年,犹未遑礼乐之事。太祖当天下未一之时,首明礼乐,其知所急矣。然礼乐废缺已久,礼犹可以书传,声亡则乐亡,故其传犹难于礼也。以尺较律,则尺有长短;以黍较律,则黍有小大;以声与气较律,则声气犹有可求。和岘所定,以尺与黍而已,安得不启后日纷纷之议哉?

十一月癸巳,日南至,群臣上寿,初用雅乐登歌及文德、武功二舞,酒五行而罢。自平湖南,诸州皆置通判,既非副贰,又非属官,故多与长吏忿争,常曰:“我监州也。朝廷使我来监汝长吏举动,必为所制。”或者言其太甚,宜稍抑损之。乙未,诏诸州通判无得怙权狥私,须与长吏连署文移,方许行下。翰林学士窦仪卒。上尝召仪草制,仪至苑门,见上岸帻跣足而坐,因却立不肯进。上遽索冠带而后召入。仪亟言曰:“陛下创业垂统,宜以礼示天下,恐豪杰闻而解体也。”上敛容谢之。自是对近臣,未尝不冠带。

丁卯乾德五年“唐国、吴越、漳泉奉正朔。南汉天宝十年,北汉天会十二年。”春正月,诏以时平年丰,增上元张灯为五夜。伪蜀臣民往往诣阙讼全斌及王仁赡、崔彦进等破蜀时诸不法事,于是与诸将同时召还。仁赡先入见,上诘之,仁赡历诋诸将过失,冀自解免。上曰:“纳李庭珪妓女,开丰德库取金,具此,岂诸将所为耶?”仁赡惶恐不能对。上以全斌等新有功,不欲付之狱吏,令中书门下追仁赡及全斌、彦进与讼者质证,皆具,伏法当死,上特赦之。甲寅,以王全斌为崇义留后,崔彦进为昭化留后,王仁赡罢为右卫大将军。丁巳,以曹彬为宣徽南院使,领义成节度;李进卿为步军都虞候,领保顺节度。王仁赡之历诋诸将,独曰:“清廉畏谨,不负陛下任使者,惟曹彬一人耳。”上固已知彬善于其职,于是赏彬特优。彬入辞曰:“诸将俱获罪,臣独受赏,何以自安?不敢奉诏!”上曰:“卿有功无过,又不自矜伐。苟负纤芥之累,仁赡岂为卿隐耶?惩劝国之常典,可毋辞也。”

论曰:天下无难事,亦无易事。权柄下移则难于登天,威令既振则易于反掌。伟哉我太租之兴,其用兵行师,伐叛吊民,尤切留意于赏罚之际。在乾德中,王全斌、曹彬皆平蜀将帅也,彬有功无过,则擢用而不疑。全斌贪恣以致乱,则贬降而不恤。赏罚如此,宜其平定天下,取五强国,如摧枯拉朽之易也。

吕中曰:人言创业之初,贪可使也,愚可使也,诈可使也,苟可以办吾事而已。是不知《师》之上六“开国承家,小人勿用”之义也。汉高祖虽得韩、彭之力,然终受韩、彭之祸。我太租平蜀之功,赏曹彬而责全斌,任义伦而责仁赡,盖以曹彬用兵秋毫无犯,义伦东归图书数卷,而全斌、仁赡之功不足以赎其贪酷之罪。爱民之仁、御将之术,两得之矣。

上尝幸讲武池,临流观习水战,因谓左右曰:“人皆言忘身为国,然死者人所难,言之易耳。”李进卿前对曰:“如臣者,令死即死耳。”遂跃入池中。上急令水工数十人救之得免,几至委殒。上能得诸将死力类此。

二月乙丑,以西川转运使、给事中沈义伦为户部侍郎,充枢密副使。初,义伦随军入成都,独居佛寺蔬食。伪蜀群臣有以珍异奇巧之物为献者,皆却之。东归,箧中所有,才图书数卷而已。上尝从容问曹彬以官吏善否,彬曰:“臣止监军旅,至于采察官吏,非所职也。”固问之,唯荐义伦可任。上亦闻义伦清节过人,因擢用之。

臣富弼等释曰:义伦霸府从事,有攀龙鳞附凤翼之劳者也。然必久试才效,以其清节过人,始大用,此皆先朝用人之意。

壬申,权知贡举卢多逊奏进士李肃等合格者十人。复诏参知政事薛居正于中书覆试,皆合格,乃赐及第。殿前都指挥使、义成节度使韩重赟罢军职,出为彰德节度使。先是,有谮重赟私取亲兵为腹心者,上怒,欲诛之,谋于赵普。普曰:“陛下必不自将亲兵,须择人付之。若重赟以谗诛,即人人惧罪,谁敢为陛下将者?”上怒犹未解,普开陈愈切。上纳其言,止用重赟出镇。重赟闻普救己,他日诣普称谢,普拒弗见。

三月,五星如连珠,在降娄之次。初,窦俨与卢多逊、杨徽之周显德中同为谏官,俨善推步星历,尝谓徽之等曰:“丁卯岁五星聚奎,自此天下始太平。二拾遗见之,俨不与也。”

吕中曰:以五代云雾昏曀之久,所以启我宋天日开明之候。天降时雨,山川出云,国家将兴,必有休祥。然奎星固太平之象,而实重启斯文之兆也。当是时,欧、苏之文未盛,师鲁、明复之经未出,安定、湖学之说未行于西北,伊洛、关中之学未盛于天下,而文治精华已露于立国之初矣。

夏四月,给事中开封马士元谒枢密副使沈义伦。适有吏白事,义伦与语,忘顾士元。士元遽辞出,归,语家人曰:“我为台省近臣,不为执政所礼,可以去矣!”己卯,遂致仕。

秋九月,李彝兴卒,子光睿嗣。

先是,平蜀得锦工数百人。冬十月丙辰朔,置绫锦院以处之。癸酉,度支判官侯陟言:三司凡二十四案,盐铁主其六,户部主其四,余皆度支主之。自荆湖、西蜀之平,事务益众。欲令三司均主其八。诏三司推官张纯分判度支案事。

◎校勘记

〔1〕崇元:《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一作“崇光”。

〔2〕汴都:原作“沛都”,据《长编》卷一改。

〔3〕南阳郡:原脱“阳”字,据《长编》卷一、《宋史﹒太祖记一》补。

〔4〕象成:原作“众成”,据《长编》卷一、《宋史﹒乐志一》改。

〔5〕太原:《长编》卷一作“太行”。

〔6〕团柏谷:原作“柏林谷”,据《长编》卷一改。

〔7〕军州:原作“单州”,据《长编》卷一改。

〔8〕宋延渥:原作“宋延握”,据《长编》卷一、《宋史》卷二五五《宋偓传》改。

〔9〕责:原作“贡”,据《长编》卷一改。

〔10〕庚戌:《长编》卷一作“庚寅”。

〔11〕壬申:《长编》卷二作“壬戌”。

〔12〕“初”字以下,《长编》卷二在本年七月。此处疑脱“七月”二字。

〔13〕肉骨:原作“骨肉”,据《长编》卷二乙正。

〔14〕“甲子”以下,《长编》卷二在本年九月。此处疑脱“九月”二字。

〔15〕“初”字以下,《长编》卷二在本年十月。此处疑脱“十月”二字。

〔16〕已丑:《长编》卷三、《宋史﹒太祖纪一》均作“己亥”。

〔17〕北汉:原脱“北”字,据《长编》卷三补。

〔18〕“诏及第”句以下,《长编》卷三在本年九月。

〔19〕执状:《长编》卷五作“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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