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制略如东汉,南北军如故。
魏武为相国,置武卫营,相府以领军主之。
文帝增置中营,於是武卫、中垒二营,以领军将军并五校统之。是时有中、左、右、前军各一帅,又有中护、中领军、领护军将军各一人。
黄初中,复令州郡典兵,州置都督,寻加四征、四镇将军之号,又置大将军,都督中外兵之柄世在司马氏,而魏祚移矣。
吴多舟师,而兵有解烦、敢死两部,又有车下虎士(《甘宁传》:“从攻合肥,疫疾,军旅皆已引出,唯车下虎士千馀人。”),丹阳青巾(《孙皓传》:“丹阳太守沈莹领丹阳锐卒刀楯五千,号曰青巾兵,屡捷。”),交州义士(《步骘传》:“权遣吕岱代骘,骘将交州义士万人出长沙。”),及健儿、武射之名。调度亦无法(健儿见《凌统》、《甘宁传》,武射吏见《骆统传》),大率强者为兵,羸者补户(见《陆逊传》),至有二百馀家辄皆料取,以他郡羸民迁补其处(《陈武传》:“武子表领新安都尉。初,表所受赐复人得二百家,在会稽新安县。表简视其人皆堪好兵,乃上疏陈让,乞以还官,充足精锐。诏曰:‘先将军有功於国,国家以此报之,卿何得辞。’表乃称曰:‘今除国贼,报父之仇,以人为本。空枉此劲锐以为童仆,非表志也。’皆辄料取以充部伍。所在以闻,权甚嘉之。下郡县,料正户羸民,以补其处。”)。其後又以五子分将,而吴遂亡。
晋文帝置二卫(中卫、後卫),三部司马(前驱、由基、强弩),以中领之军领之。
武帝以伐吴,遂分左、右各一将军,又置羽林、虎贲、上骑、异力四部,皆领於骁骑。又有左、右、前、後四军,四护军领之。凡二卫、左、右、前、後骁骑七军,皆以中军将军羊祜领之(祜罢,改北中军候)。
帝惩魏氏孤立,大封同姓。大国三军,兵五千人;次国二军,兵三千人;小国一军,兵千五百人。
太康元年,既平吴,诏悉去州郡兵。
诏曰:“昔自汉末,四海分崩,刺史内亲民事,外领兵马。今天下为一,当韬戢干戈,刺史分职,皆如汉氏故事,悉去州郡兵,郡置武吏百人,小郡五十人。”交州牧陶璜上言:“交、广东西数千里,不宾属者六万馀户,至於服从官役才五千馀家,二州唇齿,唯兵是镇。又宁州诸夷,接据上流,水陆俱通,州兵未宜约损,以示单虚。”仆射山涛亦言不宜去州郡武备,帝不听。及永宁以後,盗贼群起,州郡无备,不能禽制,天下遂大乱,乃涛所言然。其後刺史复兵民之政,州镇愈重矣。
元帝南渡,有大将军、都督、四镇、四征、四平之号,然调兵不出三吴,大发毋过三万,每议出讨,多取奴兵。
自用刁协议,後皆以奴为兵。王道子发诸郡奴,号曰乐属,庾翼发六州奴北伐是也。
汉主刘聪置辅汉等十六大将军,各配兵二千,以诸子为之。又置左右司隶,各领户二千馀万,万户置一内史。单于左右辅,各主六夷十万落。万落置一都尉。赵王石虎命司冀、青、徐、幽、并、雍七州之民,五丁取三,四丁取二,合邺城旧兵满五十万,兴舡万艘,自河通海,运榖千一百万斛於乐安城,徙辽西、北平、渔阳万馀户於兖、豫、雍、洛四州之地,兴屯田,括民马得万馀。大阅於宛阳,欲以击燕。又制征士五人出军一乘,牛二头,米十五斛,绢十疋,调不办者斩,民至鬻子以共军须,犹不能给,死者相望。
秦王苻坚下诏大举入寇,民每十丁遣一兵,其良家子二十以下有材勇者皆拜羽林郎。良家子至者三万馀骑。
宋文帝元嘉二十七年,大举伐魏,以兵力不足,悉发青、冀、徐、豫、二兖三州三五民丁,倩使暂行,符到十日装束。缘江五郡集广陵,缘淮三郡集盱眙。又募中外有马步众艺武力之士应科者,皆加厚赏。江南白丁轻进易退,卒以败师。
晋氏南迁,以扬州为京畿,所资皆出焉。以荆、江为重镇,甲兵所聚尽在焉。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