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十一年十一月,亲享圜丘。中书令张说为礼仪使,卫尉少卿韦縚为副。说建议请以高祖配祭,始罢二祖同配之礼。
十五年,太常博士钱嘉会上议曰:“准《月令》及《祠令》,九月农功毕,大享五帝於明堂。正观及神龙皆於南郊报祭,中间寝废,有亏祀典。准《孝经》‘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请每年九月於南郊雩坛行享礼,以睿宗皇帝配。”制从之。
天宝元年二月,敕:“凡所祀享,必在躬亲。其皇地祇宜就南郊合祭。”是月十八日,亲享元元皇帝於新庙;十九日,亲享太庙;二十日,合祭天地於南郊。自後有事圜丘,皆天地合祭。若册命大事告圜丘,有司行事亦如之。
代宗宝应元年,太常卿杜鸿渐礼仪使、判官薛颀、归崇敬等言:“禘者,冬至祭天於圜丘,周人配以远祖。高祖非始封之君,不得为太祖以配天地。”谏议大夫黎幹以谓:“禘者,宗庙之事,非祭天,而太祖非受命之君,不宜作配。”为十诘、十难以非之。书奏不报,乃罢高祖,以景皇帝配。
幹十难略曰:“稽上古洎今,无以人臣为始祖者,唯殷以契,周以稷。夫稷、契者,皆天子元妃之子,感神而生。昔帝喾次妃简狄,有娀氏之女,吞元鸟之卵,因生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大功。舜乃命契作司徒,百姓既和,遂封於商。故《诗》曰‘天命元鸟,降而生商’,此之谓也。后稷者,其母有邰氏之女曰姜嫄,为帝喾妃,出野履巨迹,歆然有孕,生稷。稷长而勤於稼穑,尧闻,举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大功,舜封於邰,号曰后稷。唐、虞、夏之际,皆有令德。故《诗》曰‘履帝武敏歆’,‘居然生子’,‘即有邰家室’,此之谓也。舜、禹有天下,稷、契在其间,量功比德,亦其次也。舜受职,则播百榖,敷五教;禹让功,则平水土,宅百揆。故《国语》曰:‘圣人之制祀,德施於人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契为司徒而人辑睦,稷勤百榖而死,皆居前代祀典,子孙有天下,得不尊而祖之乎?”
又曰:“夫始祖者,经纶草昧,体大则天,所以比元气广大,万物之宗尊,以长至阳气葫动之故,乃俱祀於南郊也。夫万物之始,天也;人之始,祖也;日之始,至也。扫地而祭,质也;器用陶匏,性也;牲用犊,诚也。兆於南郊,就阳位也;至尊至质,不敢同於先祖,礼也。故《白虎通》云:‘祭天岁一,何也?至尊至质,事之不敢亵黩,故因岁之阳气始达祭之。’今国家一岁四祭,黩莫大焉,上帝、五帝,其祀遂阙,怠亦甚矣。黩与怠,皆礼之失,不可不知。夫亲有限,祖有常,圣人制礼,君子不以情变易。国家重光累圣,历祀百年,岂不知景帝始封於唐?当时通儒议功度德,乃尊神尧以配天,宗太宗以配上帝。神有定主,为日已久。今欲出神尧配含枢纽,以太宗配上帝,则紫微五精,上帝佐也,以子先父,岂礼意乎?非止神祇错位,亦以宗祖乖序,何以上称皇天祖宗之意哉!若夫神尧之功,太宗之德,格於皇天上帝,臣以郊祀宗祀,无以加焉。”
又曰:“所言魏文帝丕以武帝操为始祖,晋武帝炎以宣帝懿为始祖者,孟德、仲达皆人杰,拥天下之强兵,挟汉、魏之微主,专制海内,令行草偃,服衮冕,陈轩悬,天子决事於私第,公卿并拜於道左,名虽为臣,势实为君。後主因之而业帝,前王由之而禅代,子孙尊而祖之,不亦可乎?”
永泰二年,礼仪使、太常卿杜鸿渐奏:“冬至祀昊天上帝,夏至祀皇地祇,请以太祖景皇帝配享;孟春祈榖祀昊天上帝,孟冬祀神州,请以高祖神尧皇帝配享;孟夏雩祀昊天上帝,请以太宗文武圣皇帝配享;季秋大享明堂,祀昊天上帝,请以肃宗大圣皇帝配享。臣与礼官、学士凭据经文,事皆明著,德音详定,久未施行。”敕旨并依。至永泰二年六月,久旱,言事者云:“太祖景皇帝追封於唐,高祖受命之祖,唐有天下,不因於景皇帝。今配享失德,故神不降福,愆阳为灾。”上又令百官就尚书省议,太常博士独孤及议曰:“谨按《礼经》,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凡受命始封之君,皆为太祖,继太祖已下六庙,则以亲尽迭毁,而太祖之庙虽百代不迁。此五帝、三王所以尊祖敬宗也。故受命於神宗,禹也,而夏后氏祖颛顼而郊鲧。缵禹黜夏,汤也,而殷人郊冥而祖契。革命作周,武王也,而周人郊稷而祖文王。则明自古必以首封之君,配昊天上帝。唯汉氏崛起丰、沛,丰公、太公皆无位无功德,不可以为祖宗,故汉以高帝为太祖,其先细微故也,非足为後代法。伏惟太祖景皇帝以柱国之任,翼周弼魏,肇启王业,建封於唐。高祖因之,遂以为天下之号,天所命也。亦曰契之封商,后稷之封邰。禘郊祖宗之位,宜在百代不迁之典。郊祀太祖,宗祀高祖,犹周之祖文王而宗武王也。今若以高祖创业,当跻其祀,是弃三代之令典,遵汉氏之末制,黜景帝之大业,同丰公,太公之不祀,反古违道,将孰甚焉!夫追尊景皇帝,庙号太祖,高祖、太宗所以尊崇之礼也。若配天之位既易,则太祖之号宜废,祀之不修,庙亦当毁。尊祖报本之道,其坠於地乎!汉制,擅议宗庙,以大不敬论。今武德、正观之宪章未改,国家方将敬祀事,以和神人。禘郊之间,恐非所宜言。谨稽礼文,参诸夏、商、周、汉故事,配享天帝之制,请仍旧典。”及归崇敬执前议,乃止以景皇帝配定。
宪宗元和二年正月拜郊,将及大礼,阴气凝闭,浃旬不开。群有司虑降雪不克展礼,宰臣议请改日。上曰:“郊庙重事,吾斋戒有日,岂以将雨雪而废乎?”洎至大礼方飨献之次,景物澄霁;及銮舆就次则微雪,大驾将动则又止焉。翌日,御楼宣赦才毕,阴雲复结,瑞雪盈尺。众情欢悦,咸为圣心昭感致焉。
长庆三年,太常礼院奏:“郊坛祠祀遇大雨雪废祭,其礼物条件如後:御署祝版(既未行祭礼,无焚毁之文,请於太常寺敕库收贮。而其小祀,虽非御署,准此),玉币、燎柴、神酒、燎币、醴齐,并榛栗、酺醢及应行事烛等(请令郊社署各牒有司,充次祭支用矣),牲牛(参牲既未行祭礼,无进胙、赐胙之文,请比附《礼记》及《祠令》”牲死则埋“之例,委监祭使及礼官於祠所瘗埋。其小祀不全用牢牲,旧例用猪羊肉,亦准此),粢盛、瓜菹、笋菹、应已造成馔物(请随牲瘗埋),行事官明衣绢布等(准式既祭前给讫,合充洁服,既已经用,请便收破),公卿已下明房油、暖幕、炭、应宿齐日所破用物(请收破),”旨依,永为定式。
元和十五年十二月,宣问有司:“有事南郊,合卜日与否?”礼官奏曰:“伏准礼令,祀祭皆卜日。然自天宝以後,凡欲郊祀,必先朝太清宫,次日飨太庙,又次日飨天。相循至今,并不卜日。”从之。
高祖在位九年,亲祀南郊一(武德四年十一月一日)。
太宗在位二十三年,亲祀南郊四(贞观二年十一月十九日,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十七年八月四日,一阙年月)。
高宗在位三十四年,亲祀南郊二(永徽二年十一月二日,总章元年十一月十七日)。
中宗在位五年,亲祀南郊一(景雲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睿宗在位四年,亲郊二(景雲三年正月十一日,拜南郊。太极元年二月一日,拜北郊)。
元宗在位四十五年,亲祀南郊五(开元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天宝元年二月二十日,六载正月十二日,十载正月十日,十三载二月八日)。
肃宗在位七年,亲祀南郊二(乾元元年四月十四日,上元二年建子月十七日)。
代宗在位十七年,亲祀南郊一(广德二年二月五日)。
德宗在位二十六年,亲祀南郊四(建中元年正月五日,贞元元年十一月十一日,六年十一月八日,九年十一月十日)。
宪宗在位十四年,亲祀南郊一(元和二年正月)。
穆宗在位四年,亲祀南郊一(长庆元年正月)。
敬宗在位二年,亲祀南郊一(宝历元年正月)。
文宗在位十四年,亲祀南郊一(太和三年十一月)。
武宗在位六年,亲祀南郊二(会昌元年正月一日,五年正月一日)。
宣宗在位十三年,亲祀南郊一(大中七年正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