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有集贤院修撰。
宋朝元祐元年,贴职许内外官带。五年九月,诏复置集贤院学士。绍圣二年四月,诏职事官罢带职,易集贤院学士为集贤院修撰。政和六年四月御笔:“集贤院无此名,秘书省殿以右文殿为名。见任集贤殿修撰并改作右文殿修撰。”其职次於集英殿修撰,为贴职之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