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武帝天监八年,皇太子释奠。周舍议:“既惟大礼,请依东宫元会,太子著绛纱襮(音博,衣领也),乐用轩悬。合升殿坐者,皆服朱衣。”帝从之。又有司以为,《礼》云‘凡为人子者,升降不由阼阶’。吏部郎徐勉议:“郑元云:‘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宫室既异,无不由阼阶之礼。请释奠及宴会,太子升堂,并宜由东阶。若轝驾幸学,自然中阶。其会宾客,依旧西阶。”大同七年,皇太子表其子宁国、临城公入学,时议者以与太子有齿胄之议,疑之。议中臣缵等以为:“参、点、回、路,并事尼父,邹、鲁称盛,洙、汶无讥。师道既光,得一资敬,无亏亚二。”制可。
後魏封孔子二十七叶孙乘为崇圣大夫。
孝文太和十九年,改封二十八叶孙珍为崇圣侯。
文成帝诏:宣尼之庙,当别敕有司行荐享之礼。
北齐改封三十一代孙为恭圣侯。
北齐将讲於天子。讲毕,以一太牢释奠孔宣父,配以颜回,列轩悬乐,六佾舞。皇太子每通一经及新立学,必释奠礼先圣、先师、每岁春、秋二仲,常行其礼。每月朔,制:祭酒领博士以下及国子诸学生以上,太学、四门博士升堂,助教以下、太学诸生阶下,拜孔圣,揖颜回。日出行事。郡学则於坊内立孔、颜庙,博士以下亦每月朝(张凭议日:“不拜颜子者,按学堂旧有圣贤之象,既备礼尽敬,奉尼父以为师,而未详颜子拜揖之仪。臣以圣者,君道也;师者,贤臣道也。若乃尧、舜、禹於君位,则稷、契与我并为臣矣。师元风於洙、泗,则颜子吾同门也。夫大贤恭已,既揖让於君德;回也如愚,岂越分於人师哉!是以王圣佐贤,而君臣之义著;拜孔揖颜,而师资之分同矣”)。
後周武帝平齐,改封孔子後为邹国公。
隋文帝仍旧,封孔子後为邹国公。
炀帝改封为绍圣侯。
隋制,国子寺每岁四仲月上丁,释奠於先圣、先师,年别一行乡饮酒礼。州县学则以春、秋仲月释奠,亦每年於学行乡饮酒礼。
唐高祖武德二年,诏国子学立周公、孔子庙各一所,四时致祭。仍博求其後,具以名闻,详考所宜,当加爵土。七年,幸国子学,亲临释奠,引道士、沙门与博士杂相驳难久之。
太宗贞观二年,左仆射房元龄等建议:“武德中,诏释奠於太学,以周公为先圣,孔子配享。臣以为周公、尼父俱称圣人,庠序置奠,本缘夫子,故晋、宋、梁、陈及隋大业故事,皆以孔子为先圣,颜回为先师,历代所行,古今通允。伏请停祭周公,升孔子为先圣,以颜回配。”诏从之。
十一年,封孔子裔德伦为褒圣侯,修宣尼庙於兖州,给户二十充享祀。
十四年,幸国子学,亲释奠。
二十年,诏皇太子於国学释奠於先圣、先师,皇太子为初献,国子祭酒为亚献,摄司业为终献。
初,释奠以儒官自为祭主,直云博士姓名。至是,中书侍郎许敬宗等奏:“按《礼记·文王世子》:‘凡学,官春释奠於先师。’郑元注曰:‘官谓诗、书、礼、乐之官也。’彼谓四时之学,将习其道,故儒官释奠,各於其师,既非国家行礼,所以不及先圣。至於春、秋二时合乐之日,则天子视学,命有司兴秩节,总祭先圣先师焉。秦、汉释奠,无文可检。至於魏氏,则使太常行事。自晋、宋以降,时有亲行,而学官为主,全无典实。且名称国学,乐用轩悬,樽俎威仪,并皆官备,在於臣下,理不合专。况凡在小神,犹皆遣使行礼,释奠既准中祀,据礼必须禀命。今请国学释奠,令国子祭酒为初献,祝词称‘皇帝谨遣’,仍令司业为亚献,国子博士为终献。其诸州,刺史为初献,上佐为亚献,博士为终献。县学,县令为初献,县丞为亚献,博士既无秩,请主簿通为终献。若阙,并以次差摄。州县释奠,既请遣刺史、县令亲为献主,望准祭社,给明衣,修附礼令为永式。学令祭以太牢,乐用轩悬,六佾之舞,并登歌一部。与大祭祀相遇,改用中丁。州县常用上丁,无乐,祭用少牢。”
二十一年,诏以左邱明、卜子夏、公羊高、榖梁赤、伏胜、高堂生、戴圣、毛苌、孔安国、刘向、郑众、杜子春、马融、卢植、郑康成、服子慎、何休、王肃、王辅嗣、杜元凯、范甯、贾逵等二十二人代用其书,垂於国胄,自今有事於太学,并令配享尼父庙堂。
高宗永徽中,制改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颜回、左邱明从祀。
显庆二年,太尉长孙无忌等议曰:“按新礼,孔子为先圣,颜回为先师;又准贞观二十一年,以孔子为先圣,更以左邱明等二十二人与颜回俱配尼父於大学。今据永徽令文,改用周公为先圣,遂黜孔子为先师,颜回、邱明并为从祀。谨按《礼记》云:‘凡学,春官释奠於其先师。’郑元注曰:‘官谓诗、书、礼、乐之官也。先师者,若汉《礼》有高堂生,《乐》有制氏,《诗》有毛公、《书》有伏生,可以为师者。’又《礼记》曰:‘始立学,释奠於先圣。’郑元注曰:‘若周公、孔子也。’据礼为定,昭然自别,圣则非周即孔,师则偏善一经。汉、魏以来,取舍各异。颜回、孔子互作先师,宣父、周公迭为先圣。求其节文,递有得失。所以贞观之末,亲降纶言,依《礼记》之明文,酌康成之奥说,正孔子为先圣,加众儒为先师,永垂制於後昆,革往代之纰缪。而今新令,不详制旨,辄事刊改,遂违明诏。但成王幼年,周公践极,制礼作乐,功比帝王,所以禹、汤、文、武、成王、周公为六君子。又说明王孝道,乃述周公严配,此即姬旦鸿业,合同王者祀之。儒官就享,实贬其功。仲尼生衰周之末,拯文丧之弊,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弘圣教於《六经》,阐儒风於千世,故孟轲称生民以来,一人而已。自汉已降,奕叶封侯,崇奉其圣,迄於今日,胡可降兹上哲,俯入先师?且邱明之徒,见行其学,贬为从祀,亦无故事。今请改令从诏,於义为允。其周公仍依别礼配享武王。”诏从之。
三年,文宣王庙诏用《宣和》之舞(國子博士范頵撰樂章)
总章三年,皇太子弘释奠於国学。开耀元年、景龙二年、永隆二年并行此礼。
乾封元年,追赠孔子为太师。
天授元年,封孔子为隆道公。
总章元年,颜回赠太子少师,曾参赠太子少保,并配享孔子庙。
元宗开元七年,以贡举人将谒先师,质问疑,义敕皇太子及诸子宜行齿胄礼。乃谒先圣,太子初献,亚、终献并以胄子充。右散骑常侍褚无量讲《孝经》并《礼记·文王世子》篇。初,诏侍中宋璟亚献,中书侍郎苏頲终献。及临享,上思齿胄之义,乃改焉。又诏春、秋释奠用牲牢,其属县用酒酺而已。
八年,国子司业李元瓘奏言:“两京国子监庙堂,先圣孔宣父,配坐先师颜子,今其像见立侍。准礼,授坐不立,授立不跪,况颜子道亚生知,才光八室,既当配享,其仪见立,请据礼文,合从坐侍。又四科弟子闵子骞等,并伏膺儒术,亲承圣教,虽复列像庙堂,不参享祀。谨按祠令,何休等二十二贤,猶霑從祀,岂有升堂入室之子,獨不霑配享之餘,望請春秋釋奠列享在二十二賢之上七十子者,则文翁之壁尚不阙如,岂有国庠遂无图绘?请命有司图形於壁,兼为立赞,庶敦劝儒风,光崇圣烈。曾参孝道可崇,独受经於夫子,望准二十二贤从享。”诏曰:“颜子等十哲宜为坐像,悉令从祀。曾参大孝,德冠同列,特为塑像,坐於十哲之次。”因图画七十弟子及二十二贤於庙壁。上以颜子亚圣,亲为制赞,书於石。闵损以下,仍令当朝文士分为之赞,题其壁焉。
按:自《礼记》“释奠於先圣、先师”之说,郑康成释先师,以为如乐有制氏,《诗》有毛公,礼有高堂生,《书》有伏生之类。自是後儒言释奠者本《礼记》,言先师者本郑氏注。唐贞观时,遂以左邱明以下至贾逵二十二人为先师,配食孔圣。夫圣,作之者也;师,述之者也。述夫子之道,以亲炙言之,则莫如十哲、七十二贤;以传授言之,则莫如子思、孟子。必是而後可以言先师,可以继先圣。今舍是不录,而皆取之於释经之诸儒!姑以二十二子言之,独子夏无以议为,左邱明、公羊高、榖梁赤犹曰受经於圣人而得其大义,至於高堂生以下,则谓之经师可矣,非人师也。如毛、郑之释经,於名物固为该洽,而义理间有差舛;至王辅嗣之宗旨老、庄,贾景伯之附会谶纬,则其所学已非圣人之学矣。又况戴圣、马融之贪鄙,则其素履固当见摈於洙、泗,今乃俱在侑食之列,而高第弟子,除颜渊之外反不得预。李元瓘虽恳恳言之,而仅能升十哲、曾子侪於二十二子之列,而七十二贤俱不霑享祀,盖拘扵康成之注,而以專門訓詁為盡得聖道之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