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进士十六人,诸科一百十六人。
三年,进士六人,诸科二十九人。
四年,进士十人,诸科三十五人。
五年,进士十五人,内落下七人,诸科七十二人。
六年,进士十人,诸科五十人。
按:五代五十二年,其间惟梁与晋各停贡举者二年,则降敕以举子学业未精之故,至於朝代更易,干戈攘抢之岁,贡举未尝废也。然每岁所取进士,其多者仅及唐盛时之半,土宇分割,人士流离,固无怪其然。但《三礼》、《三传》、学究、明经诸科,唐虽有之,然每科所取甚少,而五代自晋、汉以来,明经诸科中选者,动以百人计。盖帖书、墨义,承平之时,士鄙其学而不习,国家亦贱其科而不取,故惟以攻诗赋中进士举者为贵。丧乱以来,文学废坠,为士者往往从事乎帖诵之末习,而举笔能文者固罕见之,国家亦姑以是为士子进取之涂,故其所取反数倍於盛唐之时也。国初,诸科取人亦多於进士,盖亦承五季之弊云。
欧阳公《什邡陈氏荣乡亭记》曰:“什邡之吏特不喜儒,必摧辱中伤之。民既素饶,乐乡里,不急禄仕,又苦吏之为,故未尝有儒其业与服以游者。甚好学者,不过专一经,工歌诗,优游自养,为乡丈人而已。逮陈君岩夫始为进士,然亦未尝敢儒衣冠谒县门,出入闾巷必乡其服。已而州下天子诏书,索乡举秀才,岩夫始改服诣门应诏,吏方相惊。既州试之,送礼部,中丙科以归省其父,曰:‘噫!吾始恶进士之病已,而不知其可以为荣也。’乃筑亭以旌之。”晁归来子序张穆之《触鳞集》曰:“五季文物荡尽,而鲁儒犹往往抱经伏农野,守死善道,盖五十年不改也。太祖皇帝既定天下,鲁之学者始稍稍自奋,白袍举子,大裾长绅,杂出戎马介士之间,父老见而指以喜曰:‘此曹出,天下太平矣。’方是时,厌乱,人思复常,故士贵,盖不待其名实加於上下,见其物色士类,而意已悦安之,此儒之效也。”愚尝读此二篇,而後知五代之时,虽科举未尝废,而士厄於离乱之际,不得卒业,或有所长,而不能以自见,老死闾阎,不为少矣!
宋朝礼部贡举,设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皆秋取解,冬集礼部,春考试。合格及第者,列名放榜於尚书省。凡进士,试诗、赋、杂文各一首,策五道,帖《论语》十帖,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九经,帖书一百二十帖,对墨义六十条。五经,帖书八十帖,对墨义五十条。《三礼》,对墨义九十条;《三传》,一百一十条;《开元礼》《三史》各三百条。学究,《毛诗》对墨义五十条,《论语》十条、《尔雅》、《孝经》其十条、《周易》、《尚书》各二十五条。明法,对律令四十条,兼经并同《毛诗》之制。各间经引试,通六为合格,仍抽卷问律,本科则否。皆本贯发解,若有乡贯阻越及在化外,得於开封府投牒,奏俟朝旨。诸州以本判官试进士,录事参军试诸科,或不晓经艺,即选以次官充诸科,并本判官监试。试纸,长官印署面给之。帖经对义,监官、试官对考通否,逐场定去取。凡试日,坏挟所业经义及遥口相授者,即时遣出。所试合格,取通多业精者为上,馀次之。解文,首具元请解及已落见解人数,所试经义,朱书“通”、“否”,监官、试官署名於其下。进士文卷、诸科义卷、帖由,并随解文送贡院。其有残废笃疾,并不得预解。或应解而不解,不应解而解,监官、试官为首罪,停所任,受赂以枉法论,长官听朝旨。凡见任官应进士举,谓之“锁厅试”。所属官司先以名闻,得旨而後解。既集贡院,十人或五人同保,不许有大逆人缌麻以上亲及诸不孝不悌,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家状并试卷之首,署年及举数、场第、乡贯,不得增损移易,以仲冬收纳,月终而毕。将临试期,知举官先引问联保,与状佥同而定焉。凡就试,禁挟书为奸,进士试词赋,唯《切韵》、《玉篇》不禁。进士文理纰缪者,循旧制殿五举;诸科初场十“否”殿五举,第二、第三场十“否”殿三举,第一至第三场九“否”并殿一举。殿举之数,朱书於试卷,送中书门下。诸已发解及进士,虽有挟书之禁,而不搜索。
太祖皇帝建隆三年,诏:“及第人不得拜知举官子弟弟侄,及目为师门、恩门,并自称门生。”故事,知举官将赴贡院,台阁近臣得荐所知进士之负艺者,号曰:“公荐。”上虑其因缘挟私,诏禁之。
乾德元年,诏曰:“一经皓首,十上千名,前史之明文、昔贤之苦节,悬科取士,固当优容。按旧制,九经一举不第而止,非所以启迪仕进之路也。自今一依诸科,举人许令再应。”
按:自唐以来,所谓明经者,不过帖书、墨义而已。愚尝见东阳丽泽吕氏家塾,有刊本吕许公夷简应本州乡举试卷,因知墨义之式盖十馀条,有云:“作者七人矣。请以七人之名对。”则对云:“七人,某某也。谨对。”有云:“见有礼於其君者,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请以下文对。”则对云:“下文曰:‘见无礼於其君者,如鹰鸇之逐鸟雀也。’谨对。”有云:“请以注疏对”者,则对云:“注疏曰云云。谨对。”有不能记忆者,则只云:“对未审。”盖既禁其挟书,则思索不获者不容臆说故也。其上则具考官批凿,如所对善,则批一“通”字;所对误及未审者,则批一“不”字。大概如儿童挑诵之状,故自唐以来贱其科,所以不通者,殿举之罚特重,而一举不第者不可再应,盖以其区区记问犹不能通悉,则无所取材故也。艺祖许令再应,待士之意亦厚矣。
乾德五年,卢多逊知贡举,上复诏参知政事薛居正於中书覆试,皆合格,乃赐及第。
先是,陶榖子邴擢上第,上曰:“闻榖不能训子,邴安得登第?”乃诏:“食禄之家有登第者,礼部具析以闻,当令覆试。”
开宝三年,诏礼部贡院阅贡士及诸科十五举以上终场者,具姓名以闻。至是,籍到司马浦等一百六人,并赐本科出身(此特奏名恩例之始)。
五年,初,岁取进士不过十数人,知贡举奏合格人姓名而已。至是,礼部试到进士安守亮等十一人及诸科十七人,上召对讲武殿,始下制放榜,新制也。
六年,李昉知贡举,取宋准等十一人,上以进士武济川、《三传》刘睿材质最陋,黜去之。济川,昉乡人也,上颇不悦。会有诉昉用情取舍者,上乃令籍终场下第人姓名,得三百六十人,皆召见,择其一百九十五人,并准以下,乃御讲武殿各赐纸札,别试诗赋。命殿中侍御史李莹等为考官,得进士二十六人、五经四人、《开元礼》七人、《三礼》三十八人、《三传》二十六人、《三史》三人、学究十八人、明法五人,皆赐及第,又赐钱二十万以张宴会。昉等寻皆坐责。自兹殿试遂为常例。
是岁,新修《开宝通礼》成,诏:“乡贡《开元礼》宜改称乡贡《通礼》,本科并以新书试问。”
江南进士林松、雷说试不中格,以其间道来归,并赐《三传》出身。
是岁,诏贡士之下第者,特免将来请解,许直诣贡部。
八年,亲试举人,得王嗣宗等三十六人。
按:殿前试士始於唐武后,然唐制以考功郎中任取士之责,后不过下行其事,以取士誉,非於考功已试之後再试之也。开元以後,始以礼部侍郎知贡举,送中书门下详覆,然惟元和间,钱徽为侍郎知贡举,宰相段文昌言其取士不公,覆试多不中选,徽坐免官。长庆以後,则礼部所取士,先详覆而後放榜,则虽有详覆之名,而实未曾再试矣。五代以来,所谓详覆者,间有升黜人。宋太祖乾德六年,命中书覆试,则以帝疑陶榖之子不能文而中选,故覆之,亦未尝别为之升黜也。至开宝六年,李昉知举,放进士後,下第人徐士廉等打鼓论榜,上遂於讲武殿命题重试。御试自此试始。昉等所取十一人,重试共取二十六人,然於昉等所取十一人内,只黜武济川一人,馀十人则高下一依元次,而续取到二十六人,不过附名在此十人之後,共为一榜,然则是年虽别试而共为一榜,亦未尝有省试、殿试之分也。至八年,覆试礼部贡院合格举人王式等於讲武殿,内出试题,得进士三十六人,而以王嗣宗为首;王式者,礼部所定合格第一人,则居其四。盖自是年御试始别为升降,始有省试、殿试之分,省元、状元之别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