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郡‖(贡银二十两。今万安州。)

延德郡‖(贡藤盘。今振州。)

右《通典》所载唐朝诸郡土贡物件,比《唐书·地理志》所言各郡土贡微有不同。又《宋史·地理志》及《会要》亦各有土贡物件,与唐亦小异。今除土产已见《地里考》,馀不悉录,而罢免蠲除之诏旨与其名物,则不容不悉著之云。(唐天宝前土宇广於宋,举唐则可以见宋矣,故不悉著。《宋史》所载,详见《地里考》)

後周太祖命王峻疏四方贡献珍美食物,下诏悉罢之。诏略曰:“所奉止於朕躬,所损被於甿庶。”又曰:“积於有司之中,甚为无用之物。”

宋太祖皇帝建隆二年,诏文武官及致仕官、僧、道、百姓,自今长春节及他庆贺,不得辄有贡献。

自唐天宝以来,方镇屯重兵,多以赋入自赡,名曰留使、留州,其上供殊鲜。五代方镇益强,率今部曲主场院,厚敛以自利;其属三司者,补大吏临之,输额之外辄入已,或私纳货赂,名曰“贡奉”,用冀恩赏。上始即位,犹循前制,牧守来朝,皆有贡奉,及赵普为相,劝上革去其弊。是月,申命诸州度支给费外,凡金帛悉送都下,以助军实,无得占留。方镇阙帅守,命文官权知;所在场院,间遣京朝官廷臣监临;又置转运使、通判。条禁文簿,渐为精密。由是利归於上,外权削矣。

乾德四年,罢光州岁贡鹰鹞,放养鹰户。

开宝五年,诏罢荆襄道贡鱼腊。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容州初贡珠。

自废“媚川都”,禁民采珠,未几,官复自采。容州海渚亦产珠,仍置官掌之。

至是,加贡珠百斤,赐负担者银带、衣服。

真宗咸平二年,内侍裴愈因事至交州,谓龙花蕊难得之物,宜充贡,本州遂以为献。上怒黜愈,隶崖州,仍绝其贡。是岁,又减罢剑、陇、夔、贺等五十馀州土贡,又罢三十馀州岁贡茶。

仁宗天圣四年,却川峡献织绣。又诏罢夔州玳瑁、紫贝等贡。

神宗元年,上出诸州贡物名件,自漳州山姜花万朵以下,至同州榅桲二十颗,凡四十三州七十种,虑其耗蠹民力诏罢之。

诸路进奉金银钱帛共二十七万三千六百八贯、匹、两。金二千一百两。银一十六万五千四百五十两。折银钱一万八千二百五十九贯七十七文。匹帛八万七千八百匹。

同天节进奉一十二万七百四十三贯、匹、两。京东路金二百两、银五千五百两,折银钱四千三百二十四贯七百文、绢七千三百匹。京西路金一百两、银七千一百两,折银钱二千六百九贯四百七十五文。淮南路银九千二百五十两,折银钱一千七十九贯二百二十一文。两浙路银一万一千八百两、绢五千五百匹。江南东路金一千两、银六千两,折银钱五百八十贯、绢四千匹。江南西路银一万四千五百两、绢二千五百匹。荆湖南路银九千三百两。荆湖北路银八千一百两。福建路银一万四千两。广南东路银四千两。江、淮、荆、浙发运使副银各五百两。江、淮等路提点铸钱司银一千两。

南郊进奉一十五万二千八百六十五贯、匹、两。京东路金七百两、绢一万三千匹,折银钱六百五贯文。京西路金一百两、银一千三百两、绢一万五千五百匹,折银钱二千一百一十贯。淮南路银三千五百两,折银钱六千一百三十九贯五百一十二文,绢一万五千匹。两浙路银九千五百两、绢八千五百匹、罗一千匹。江南东路银五千五百两,折银钱五百八十一贯一百六十九文、绢九千匹。江南西路银一万五百两、绢四千匹。荆湖南路银一千三百两。荆湖北路银七千八百两、绢五百匹。福建路银二万三千两。广南东路银三千两。广南西路银五百两、钱二百三十贯文。

右系毕仲衍《中书备对》所述元丰间诸路圣节、南郊进奉金帛之数,内同天节江南东路进奉金一千两,即乾道间洪文敏公奏乞蠲减饶州圣节贡金,而寿皇特旨减七百两者是也。盖承平时圣节天下进奉通该金一千三百两,而江东路独当一千两,而江东之一千两则又止饶州一郡所出云。

徽宗政和七年,置提举御前人船所。时东南监司、郡守、二广市舶率有应奉,又有不待旨,但送物至都,计会宦者以献。大率灵壁、太湖、慈口溪、武康诸石,二浙奇竹、异花、海错,福建荔枝、橄榄、龙眼,南海椰实,登、莱文石,湖湘文竹,四川佳果木,皆越海渡江,毁桥梁、凿城郭而至,植之皆生,而异味珍苞则以健步捷走,虽甚远,数日即达,色香未变也。乃作提举淮、浙人船所,命内侍邓文浩领之。蔡京以曩备东封船二千艘及广济兵士四营,又增制作牵驾人,乞诏人船所比直达纲法,自後所用,即从御前降下,使系应奉人船所数贡入,馀皆不许妄进。

高宗建炎元年,诏:“诸路常贡时新口味果实之类,所在因缘更相馈送,骚扰为甚。其令礼部措置,除天地、宗庙、陵寝荐献所须外,馀并罢。”又诏:“天下土贡如金银、匹帛,以供宗庙祭享之费用,以赡官兵之请给,不可阙者依格起发外,其馀药材海错、邠州火箸、襄阳府漆器、象州藤合、扬州照子之类,一切罢之。”

绍兴四年,先是,和州言:“本州残破之馀,乞蠲免大礼银绢。”户部奏展半年。中书舍人王居正言:“生辰及大礼进贡,乃臣子飨上之诚,初非朝廷取於百姓。若民力无所从出,合预降诏,曲加慰谕,止其进奉,则君臣恩礼两尽。既不能然,至使州县自乞,盖已非是,矧又不许,臣窃以为过矣。望特与蠲免,仍诏户部,淮南诸郡如合行除放,不须令本处再三申请,庶使恩意自出朝廷,人知感悦。”乃诏淮南州军进奉大礼银绢并蠲之。

绍兴二十六年,诏罢临安府岁贡御服绫一百匹。又诏罢连州岁贡珠子,其籍定蜑丁并放逐便。

二十七年,宰执奏四川便民事,上曰:“蜀制造锦绣帟莫,以充岁贡,闻十岁女子皆拘在官刺绣。朕自即位以来,不欲土木被文绣,首为罢去,後来节次科敷多所蠲减,想民力稍宽矣。”

三十二年,孝宗登极赦:“诸路或假贡奉为名,渔夺民利,果实则封闭园林,海错则强夺商贩,至於禽兽、昆虫、珍味之属则抑配人户,致使所在居民以土产之物为苦。太上皇帝尝降诏禁约贡奉,窃虑岁久,未能遵承,自今仰州军条具土产合贡之物闻於朝,当议参酌天地、宗庙、陵寝合用荐献及德寿宫甘旨之奉,止许长吏修贡外,其馀一切并罢,州郡因缘多取,以违制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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