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黄

其图画得草略,未敢进上。乞下有司计会单锷别画。

一、先开吴江县江尾茭芦地。

一、先迁吴江沙上居民,及开白蚬江通青龙镇,又开青龙镇安亭江通海。

一、先去吴江土为千桥。

一、先置常州运河斗门二十四所,用石碶并筑堤,管水入江。

一、次开夹苎干、白鹤溪、白鱼湾、塘口渎、大吴渎,令长塘湖、滆湖相连,走泄西水,入运河,下斗门入江。

一、次开宜兴百渎,见今只有四十九条,东入太湖。

一、次开苏州茜泾、白茅、七鸦、福山、梅里诸浦及茜泾。

一、次开江阴下港、黄田、春申、季子、灶子诸港。

一、次开宜兴东西蠡河。

一、次根究诸临江湖海诸县,凡泄水诸港渎,并皆疏凿。

◎伍堰水利

昔钱舍人公辅为守金陵,常究伍堰之利。虽知伍堰之利,而不知伍堰以东三州之利害。锷知三州之水利,而未究伍堰以西之利害。一日,钱公辅以世之所为伍堰之利害,与锷参究,方知始末利害之议完也。公辅以为伍堰者,自春秋时,吴王阖闾用伍子胥之谋伐楚,始创此河,以为漕运,春冬载二百石舟而东,则通太湖,西则入长江,自后相传,未始有废。至李氏时,亦常通运,而置牛于堰上,挽拽船筏于固城湖之侧。又尝设监官,置廨宇,以收往来之税。自是河道淀塞,堰埭低狭,虚务添置者,十有一堰。往来舟筏,莫能通行,而水势遂不复西。及遇春夏大水,江湖泛涨,则园头、王母、龙潭三涧,合为一道,而奔冲东来,河之不治,愈可见也。今若开深故道,而存留银林、分水二堰,则诸堰尽可去矣。所欲存二堰者,盖本处地势,自银林堰以西,地形従东迤逦西下,自分水堰以东,地形従西迤逦东下,而其河自西坝至东坝十六里有余,开淘之际,须随逐处地形之高下以浚之,然后江东两浙可以无大水之患。然银林堰南则通建平、广德,北则通溧水、江宁,又当增修高广,以俟商旅舟船往还之多,可以置官收税,如前之利。此伍堰所以不可不复也。今莫若治伍堰。使上之水不入于荆溪,而由分水、银林二堰,直归太平之芜湖,下治吴江之岸为千桥,使太湖之水东入于海中,治百渎之故道,与夫苏、常、湖三州之有故道旁穿于太湖者。虽不可缕举,而概可以迹究也。难者曰:“虽复伍堰,奈何伍堰之侧山水东下乎?复堰无益也。”锷答曰:“由伍堰而东注太湖,则有宣、歙、池、广德、溧水之水,苟复堰,使上之水不入于荆溪,自余山涧之水,宁有几耶?比之未复,十须杀其六七耳。”难者乃服。

◎进单锷吴中水利书

苏轼。

元佑六年七月二日,翰林学士承旨左朝奉郎知制诰兼侍读苏轼状奏。右臣窃闻议者多谓吴中本江海大湖故地,鱼龙之宅,而居民与水争尺寸,以故常被水患。盖理之当然,不可复以人力疏治。是殆不然。

臣到吴中二年,虽为多雨,亦未至过甚,而苏、湖、常三州,皆大水害稼,至十七八,今年虽为淫雨过常,三州之水,遂合为一,太湖、松江,与海渺然无辨者。盖因二年不退之水,非今年积雨所能独致也。父老皆言,此患所従来未远,不过四五十年耳,而近岁特甚。盖人事不修之积,非特天时之罪也。

三吴之水,潴为太湖,太湖之水,溢为松江以入海。海水日雨潮,潮浊而江清,潮水常欲淤塞江路,而江水清驶,随辄涤去,海口常通,故吴中少水患。昔苏州以东,官私船舫,皆以篙行,无陆挽者。古人非不知为挽路,以松江入海,太湖之咽喉不敢鲠塞故也。自庆历以来,松江始大筑挽路,建长桥,植千柱水中,宜不甚碍。而夏秋涨水之时,桥上水常高尺余,况数十里积石壅土筑为挽路乎?自长桥挽路之成,公私漕运便之,日葺不已,而松江始艰噎不快,江水不快,软缓而无力,则海之泥沙随潮而上,日积不已,故海口湮灭,而吴中多水患。近日议者,但欲发民浚治海口,而不知江水艰噎,虽暂通快,不过岁余,泥沙复积,水患如故。今欲治其本,长桥挽路固不可去,惟有凿挽路于旧桥外,别为千桥,桥谼各二丈,千桥之积,为二千丈,水道松江,宜加迅驶。然后官私出力以浚海口,海口既浚,而江水有力,则泥沙不复积,水患可以少衰。臣之所闻,大略如此,而未得其详。

旧闻常州宜兴县进士单锷,有水学,故召问之,出所着《吴中水利书》一卷,且口陈其曲折,则臣言止得十二三耳。臣与知水者考论其书,疑可施用,谨缮写一本,缴连进上。伏望圣慈深念两浙之富,国用所恃,岁漕都下米百五十万石,其他财赋供馈不可悉数,而十年九涝,公私凋弊,深可愍惜。乞下臣言与锷书,委本路监司躬亲按行,或差强干知水官吏考实其言,图上利害。臣不胜区区。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单锷字季隐,宜兴人锡之弟。登嘉佑四年进士,己亥留辉榜不就官,独乘一小舟,遍历三州、苏、常、湖水道。经三十年,一沟一渎无不周覧考究。着《吴中水利书》。苏轼知杭州时,尝录其书进于朝,不果行,遂隐居不仕。李公择志其墓云:“才不竟于所用,命不副于所学。”后至明时,夏原吉治水,疏吴江水门,浚宜兴百渎。周忱抚吴,修筑溧阳二坝,皆如锷策。锷墓在頥山之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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