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六

茶课

国初招商中茶。上引五千斤。中引四千斤。下引三千斤。每七斤、蒸晒一篦。运至茶司。官商对分、官茶易马。商茶给卖。每上引、仍给附茶一百篦。中引、八十篦。下引、六十篦。名曰酬劳。经过地方、责令掌印官盘验。佐贰官催运。若陕之汉中、川之夔保、私茶之禁甚严。凡中茶有引由。出茶地方有税。贮放有茶仓。巡茶有御史。分理有茶马司、茶课司。验茶有批验所。其例具後茶马司

陕西“旧有巩昌府骆驼巷梢子堡、高桥火钻峪、临洮府伏羌、宁远、四茶运所、嘉靖十四年革”

河州“洪武七年建”洮州“永乐元年建”

西宁“洪武三十年自秦州改建”甘州“正统八年裁、嘉靖四十二年复建”

四川

碉门

批验茶引所

陕西

徽州“永乐六年设於火钻峪。嘉靖三十六年、改移白水江。就近管辖”

茶课数

陕西茶课、初二万六千八百六十二斤一十五两五钱。弘治十八年、新增二万四千一百六十四斤。共五万一千二十六斤一十五两五钱。见今茶课五万一千三百八十

四斤一十三两四钱“系汉中府属金州、紫阳、石泉、汉阴、西乡、五州县岁办。分解各茶马司”

四川茶课、初一百万斤。後减为八十四万三千六十斤。正统九年、减半儹运。景泰二年停止。成化十九年奏准、每岁运十万斤。见今茶课、本色、一十五万八千八百五十九斤零。存彼处衙门听候支用

“系石泉建始长宁等县、并建昌天全乌蒙镇雄永宁九姓土司办纳”

折色、三十三万六千九百六十三斤。共徵银四千七百二两八分。内三千一百五两五钱五分、存本省赏番。实解陕西巡茶衙门易马银、一千五百

九十六两五钱三分“系保宁府属巴州通江广元南江四州县解纳。万历六年、巡茶御史册报、新收银一千六百九十四两六钱九分五厘”

各处茶课钞数

应天府江东□埠巡检司、钞一十万贯

苏州府、钞二千九百一十五贯一百五十文

常州府、钞四千一百二十九贯铜钱八千二百五十八文

镇江府、钞一千六百二贯六百二十文

徽州府钞、七万五百六十八贯七百五十文

广德州、钞五十万三千二百八十贯九百六十文

浙江、钞二千一百三十四贯二十文

河南、钞一千二百八十贯

广西、钞一千一百八十三锭一十五贯五百九十二文

云南、银一十七两三钱一分四厘

贵州、钞八十一贯三百七十一文

凡引由。洪武初议定、官给茶引、付产茶府州县。凡商人买茶、具数赴官、纳钱给引。方许出境货卖。每引照茶一百斤。茶不及引者、谓之畸零。别置由帖付之。仍量地远近、定以程限、於经过地方执照。若茶无由引、及茶引相离者、听人告捕。其有茶引不相当、或有余茶者、并听拏问。卖茶毕、即以原给引由、赴住卖官司告缴。该府州县俱各委官一员管理

○又定、一凡茶引一道、纳铜钱一千文。照茶一百斤、茶由一道、纳铜钱六百文。照茶六十斤。诸人但犯私茶、与私盐一体治罪。如将已批验截角退引、入山影射照茶者、同私茶论。一出园茶主、将茶卖与无引由客兴贩者、初犯笞三十、仍追原价没官。再犯笞五十、三犯杖八十、倍追原价没官。一客商贩到茶货、经过批验所、须要依例批验。将引由截角。别无夹带、方许放行。违越者、笞二十。一伪造茶引者、处死。籍没当房家产。告捉人赏银二十两

○景泰五年、令将引由照茶、依例批验截角。卖毕、随赴住卖所在官司告缴。封送各该批验所。类解本部查销。若有过期不缴者、批验茶引所、每季查出商名贯址、引由数目、开报合干上司、转行各该巡按监察御史、按察司、提问追缴。仍行各府州、查勘前项茶商原领未缴引由、照例送销。其批验茶引所、今後给散引由、务籍记茶商姓名籍贯、茶斤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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