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愿自今朝廷宜录大体,赦小过,明诏天下,备举八议之法,严深刻之吏,断狱平允者则超迁之,苛刻聚敛者则罢黜之,兆民自安,天变自消矣。昔者,周自文、武至於成、康,而後教化大行。汉自高帝至於文、景,而後号称富庶。文王、武王、高帝之才,非不能使教化行,以致富庶也,盖天下之治乱,气化之转移,人心之趋向,皆非一朝一夕之故。臣谓天下趋於治也,犹坚冰之将泮也。冰之坚,非太阳一日之光能消之也。阳气发生,土脉微动,然後能使之融释。圣人之治天下,亦犹是也。求治之道,莫先於正风俗。正风俗之道,莫先於使守令知所务。使守令知所务,莫先於使风宪知所重。使风宪知所重,莫先於朝廷知所尚。则必以簿书、期会、狱讼、钱谷之不报为可恕,而流俗失世败坏为不可不问,而後正风俗之道得矣。今之守令,以户口、钱粮、簿书、狱讼为急务,至於农桑、学校,王政之本,乃视为虚文,而置之不问。以农桑言之,方春,州县下一文帖,里甲申文状而已。守令未尝亲点视种莳次第旱涝预备之具也。以学校言之,廪膳生员,国家资之以取人才之地也。守令亦鲜有礼让之实,作其成器者。朝廷首重社学,守令徒具文案,备照刷而已。及宪司分部按临,亦但循习故常,未常差一人巡行点视。兴废之实,上下视为虚文如此,小民不知孝弟忠信为何物,此守令未知所务之失也。风纪之司,所以代朝廷倡导风化,条举纲目,至於听讼谳狱,其一事耳。今专以讼狱为要务,以获赃多者为称职,以事绩少者为闒茸。一有不称,虽有忠臣、孝子、义夫、节妇,视为虚文末节,而不暇举。此风宪未知所重之失也。守令亲民之官,风宪亲临守令之官,未知所务如此,所以求善治而卒未能也。《王制》论乡秀士升於司徒,司徒升於太学,太学正升诸司马,司马辨论官材,论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其考之详如此。今使天下郡县生员升於太学,或未数月,遽选入官者,间亦有之。世间奇才,罕有如颜回、耿弇、邓禹者,固未可拘於常法。开国以来,选举秀才不为不多,选任名位不为不重。自今数之,贤者能有几人乎?凡此皆臣所谓求治太速之过也。”书奏,逮问,瘐死狱中。

冬十月,上与侍臣论女宠、寺人、外戚、权臣、藩镇、四裔之祸,曰:“木必蠹而後风入之,体必虚而後病乘之。国家之事,亦由是矣。汉亡於外戚、阉寺,唐亡於藩镇、戎狄。然制之有道,贵贱有体,恩不掩义,女宠之祸何自而生!不牵私爱,苟犯政典,裁以至公,外戚之祸何由而作!阉寺职在使令,不假兵柄,则无寺人之祸。上下相维,大小相制,防壅蔽,谨威福,则无权臣之患。藩镇之设,本以卫民。财归有司,兵待符调,岂有跋扈之忧!至於御四裔,则修武备,谨边防,来则御之,去不穷追,岂有侵暴之虞!凡此数事,常欲着书,使後世子孙以时观省,亦社稷无穷之利也。”

十二月,谕中书省臣:“凡职官听选者,早与铨注,勿使资用乏绝,仍令有司给舟车送之。”

十年(丁巳,一三七七)春正月,工部承差张致中上言三事:其一,慎择监察御史;二,京师各府州县设常平仓以时敛散;三,北方开垦旷土,令农民自实亩数,以定税粮,守令不得责里甲虚增额数。擢为宛平知县。

二月,免仕者傜役,着为令。

夏五月,有内侍以久侍内庭,从容言及政事,上即日斥遣还乡,命终身不齿。谕群臣曰:“阉寺之人,在左右久,其小忠小信,足以固结君心。及其久也,假威窃权,势遂至於不可抑。朕立法,寺人不许预政事,今决去之,所以惩将来也。”

六月,诏天下臣民言事,得实封直达御前。秋八月庚戌,改建圜丘於南郊。先是,郊祀一如《周礼》,行之既久,风雨不时,灾异迭见。上谓“天地犹父母,父母异处,人情有所未安”。乃命即圜丘旧址为坛,而以屋覆之,名大祀殿。癸丑,改建社稷坛於午门之右,共为一坛。

十一月丁亥冬至,合祀天地奉天殿。是年,免河南、山西、广东、湖广田租。

十一年(戊午,一三七八)春三月,禁奏事关白中书省。

十二年(己未,一三七九)春三月,上退朝御便殿,召儒臣论治道。以国子学官李思迪、马懿独无言,谪之。

十三年(庚申,一三八〇)春正月,诏罢中书省,升六部官秩,如古六卿之制。

三月,命户部减苏、松、嘉、湖四府重税粮额。初,王师围姑苏,久不下,上怒其民附寇,且困於富室,而更为死守,因取诸豪族租簿佃历付有司,俾如其数为额,盖以惩一时也。至是,乃命减其额,旧一亩科七斗五升至四斗五升者,减十之二;四斗三升至三斗六升者,止徵三斗。

五月,诏免天下今年田租,还山西军二万四千人为民。

十四年(辛酉,一三八一)春三月,上以北方自丧乱後,经籍残缺,命颁《五经》、《四书》於北方学校。

秋七月,举孝弟力田、贤良方正、文学之士。以何德忠、金思存等为参政、参议诸官。

十五年(壬戌,一三八二)夏四月辛巳,廉州府巡检王德亨上言取西戎水银坑,斥之。广平府吏王允道言磁州临水镇地产铁,请如元时置铁冶都提举司辖之,岁可收铁百余万斤。上命杖之,流海外。

五月,遣使求经明行修之士。广东儒士上治平策数千言,上以其不及用贤,责之。以秀才曾泰为户部尚书。泰,江夏人,有学行,故不次擢用。

上一日录囚毕,命御史袁凯送东宫覆审,递减之。凯还复命。上问:“朕与东宫孰是?”凯顿首曰:“陛下法之正,东宫心之慈。”上大喜,悉从之。

秋九月,晋府长史桂彦良上太平治要十二事:曰法天道、广地理、顺人心、养圣德、培国脉、开经筵、精选举、审刑罚、敦教化、驭四裔、搜才俊、广咨访。上嘉纳之。

十六年(癸亥,一三八三)夏四月,刑部尚书开济议法巧密。上曰:“竭泽而渔,害及鲲鲕;焚林而田,祸及麛鷇巧。密之法,百姓何堪!非朕所望也。”济强敏综核,善深文,莫能自脱。尝鬻狱,借死囚脱代。狱吏发之,棰狱吏死。

冬十月,下济狱,伏诛。

十七年(甲子,一三八四)春三月戊戌,颁行科举成式。凡三年大比,乡试试三场。

八月初九日,试《四书》义三,经义四。《四书》义主朱子《集注》。经义:《诗》主朱子《集传》,《易》主程、朱《传义》,《书》主蔡氏《传》及古《注疏》,《春秋》主左氏、公羊、谷梁、胡氏、张洽《传》,《礼记》主古《注疏》。十二日试论一,判语五,诏诰章表内科一。十五日,试经史策五。礼部会试以二月,与乡试同。其举人则国子学生、府州县学生,暨儒士未仕、官之未入流者应之。其学校训导专主生徒,罢闲官吏、倡优之家与居父母丧者,俱不许入试。

秋七月丁酉,敕内官毋预外事。凡诸司毋与内监文移往来。冬十月丁亥,以秀才宋矩等十七人为监察御史。

十八年(乙丑,一三八五)春正月,上谕户部:“农桑衣食之本,足食在於禁末作,足衣在於禁华靡。申明天下,四民各守其业,不许游食庶民衣锦绣。”

十九年(丙寅,一三八六)春三月,上谕户部:“国家赋税已有定制,撙节用度,自有余饶。轻傜抑末,使得尽力农桑,自然家给人足,毋事聚敛伤国体。”

秋七月,诏举经明行修、练达时务之士,年七十以上者,送京师。

八月,上与侍臣论宋太宗改封桩库为内藏库,上曰:“人君以四海为家,何有公私之别。太宗,宋之贤君,亦复如是。他如汉灵帝西苑,唐德宗琼林、大盈库,不必深责。宋自乾德、开宝以来,有司计度支所缺者,必籍其数,贷於内藏,课赋有余则偿之。是犹为商贾者,自与其家较量出入。内藏既盈,乃以牙签别其名物,参验帐籍。晚年出签示真宗曰:‘善保此足矣。’贻谋如此,何足为训!《书》曰:‘慎厥终,惟其始。’太宗首开财利之端,及其後世,困於兵革,三司财用耗竭,内藏积而不发。间有发缗钱几十万佐军需者,便以为能行其所难,皆由太宗不能善始故也。”

二十年(丁卯,一三八七)春正月,上闻锦衣卫多以非法讯鞫罪囚,命取其刑具悉焚之,所系囚仍送刑部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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