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据江休复《杂志》。主试者,学士晏殊也。

戊午,加赠皇太后三代:父太师、尚书令通为彭城郡王,母徐国太夫人庞氏为越国太夫人,兄昭德节度使兼太尉美为侍中。雷允恭擅易皇堂,太后怒甚,允恭伏诛(见《雷允恭擅易皇堂》)。初,丁谓与雷允恭协比专恣,内挟太后,同列无如之何。太后尝以上卧起晚,令内侍传旨中书,欲独受群臣朝。谓适在告,冯拯等不敢决,请谓出谋之。及谓出,力陈其不可,且诘拯等不即言,由是稍失太后意。又尝议月进钱充宫掖之用,太后滋不说。允恭既下狱,王曾因是并逐谓。

六月癸亥,责谓为太子少保、分司西京(详见《丁谓事迹》)。

七月丁未,冯拯加司徒,曹利用武宁节度使,王曾加中书侍郎、平章事,吕夷简为给事中,鲁宗道为右谏议大夫,并参知政事。已卯,辅臣三上表〔4〕,请皇太后遵遗制,每五日一临便殿,依先定仪注,许令中书、枢密院奏事,与皇帝共加裁酌。皇太后不许。复上皇帝表,乃从之。甲午,辅臣请皇太后、皇帝五日一御承明殿,凡军马机宜及臣下陈乞恩泽,并呈禀取旨,若常事,即依旧进入,候印画付外;或事从别旨有未可行者,即于殿前纳下,再俟处分。从之。

八月乙巳,上与皇太后御承明殿,垂帘决事,始用王曾议也。宰相率百官拜表称贺,太后哀恸久之,令内侍宣谕曰:“候上春秋长,即当还政。”冯拯等言:“太后临朝,盖先帝顾命之托也。”拯继丁谓为首相,颇欲蹑谓故迹,王曾独晓以祸福,且逆折之,拯不敢肆,自是事一决于两宫。初,谓定太后称“予”,谓败,中书与礼仪院参议,每下制令称“予”,而便殿处分事称“吾”,太后诏止称“吾”。

十月己酉,葬真宗于永定陵。礼仪院请避皇太后父祖讳,诏惟避父彭城王讳,仍改通进司为承进司。初,太后欲具平生服玩如宫中,以银罩覆神主。参知政事吕夷简言:“此未足以报先帝也。今天下之政在两宫,惟太后远奸邪,奖忠直,辅导皇帝,成就圣德,则所以报先帝者,宜莫若此。”甲子,上与皇太后始复御承明殿。

十一月乙亥,皇太后生日为长宁节。中书言:“前一日百官就大相国寺建道场,罢日赐会于锡庆院。禁刑及屠宰七日。前三日命妇进香合,至日诣内庭上寿。三京度僧道比乾元节三分之一,而奏罢紫衣师号。”诏进奉上寿候真宗丧制毕,余从之。初,辅臣及礼官请如乾元节例,而太后多所裁损,故中书更为此奏。礼仪院奏:“制太后所乘舆名之曰大安辇,具太后出入鸣鞭,仪卫凡御龙直总五十四人,骨朵直总八十四人,弓箭直、弩直各五十四人,殿前指挥使、左右班各五十六人,禁卫皇城司二百人,宽衣天武二百人,仪卫供御辇官六十二人,宽衣天武百人。其侍卫诸司应奉,悉如乘舆。”

天圣元年正月丙寅,赠侍中刘美妻吴兴郡夫人钱氏封越国夫人。钱氏,惟演妹也。及卒,辍视朝三日。上初即位,太常丞、直集贤院、判吏部南曹丁度尝献《王凤论》于皇太后,以戒外戚。

五月甲戌,诏承明殿垂帘日,许三司、开封府、御史台与属官一员同奏事。

六月己巳,右侍禁、閤门祗侯、嘉州犍为县驻泊防遏边界公事王蒙正请遇长宁、乾元节就峨眉山设斋及备土贡,令子弟入献。仍请给馆券。从之。蒙正与太后有连,其女,刘从德妻也。

二年五月。先是,诏议上皇太后礼服。太常礼院言:“《开宝礼》:皇太后当衣袆衣,以青衣革带、青袜舄、白王双珮、黑组双大绶、素纱中单、蔽膝大带,首饰花十二株,受册、亲蚕、朝会诸大会则服之。又隋制:后服四等,其四曰朱衣,以绯罗为之,宴见宾客则服之。今议每朝谒神御往还,乘辇服朱衣,而蔽膝、革带、大带、宝装、绶、珮、袜、金饰、履悉如衣之色。常视事去蔽膝、带、珮、袜,或衣鞠衣,则以黄罗为之。亦用宝装绶、大带、履。”命内侍周文质如所议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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