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亲大人膝下,谨禀者。在途连奉训谕,敬悉一是。大人玉体甚健,儿心颇为喜悦,具见老当益壮,谓护得宜,非儿所能几及。
儿在途本思即行禀复,但试事日忙,几无片刻暇晷,来谕又嘱无事时不必多寄家书,以故避迟,不孝之罪,还乞鉴原。
儿于七月初二日赴彰后,二十九日又赴许州,八月十五日复至卫辉,本月初十日又赴河南,至昨日始行返省,计共督试三府一州,所录生员约有四百馀名,然无一有为之士。
文体十之九委靡不振,立意人云亦云,毫无独到之处。即各地学官,亦多顸颟而不事之者,言之可叹。
昨卫辉有一节妇黄徐氏,十五嫁,十六寡,上无翁姑,下无子女,而又无一瓦之覆,一垅之植,专恃十指以度其生活,冰心亮节,至老不倦,今已一百又五岁矣,而身体又甚健,是真国家之宝,地方之珍。
儿得悉后除援例奏请给其建坊外,又亲临其家,赠以五十金,并移文抚宪,转令地方官每月供给米二石,银十两,以奖守节之妇。
大人索重贤孝,而于妇女之能保贞操者,更另眼相看,敬礼有加。儿自幼即闻大人督教,故此时遇此节妇,亦不期特加敬礼,并驰函告禀,谅大人当亦为之一喜,而以不肖儿为尚可教也。
阿祥此番来豫后,身体稍弱,然办事仍极忠心,视主人之事如己事,儿因其身体不佳,嘱勿过劳,盖亦体恤下情之一道。
衡山表兄有盗劫案,致挂吏议,恐一时不易脱身,至少亦须降级。儿闻之为之扼腕,宦海中之不易立足,有如是夫!三母舅闻将来豫,代为料理一切,然亦恐无能为力。
此时大母舅、舅母心中,不知如何忧虑,为人子者,观此益应兢兢业业,小心将事,否则得意时一人享福,失意时全家惶恐,不忠不孝,何以自辞!然此事咎不在衡山兄,即肇事处亦不在豫界,衡山兄不过因公受过,尚可原谅。
且盗案破获后,亦或可无事,此堪为大母舅、舅母告慰者也。如向大人问及,可以此告之,亦可稍释其忧惧也。
专此禀复,跪请全安,男之洞百拜,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