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亲大人膝下,谨禀者。昨接训谕,敬悉一切。十八日肃上一禀,知尚未收到。

奉谕夏日已至,炎威逼人,跋涉道路,殊非所宜,毋庸请假回里,仰见大人爱护男儿之至意。

儿幸获中式,入翰林院修学,一时本不便请假。前禀一函,已自道及。

今奉来谕,益决以至秋日后再请假回里矣。

又谕在京寂寞,可送媳妇至京,此更见大人体贴下情,无微不至。但儿之所以欲归者,因出门已逾一载,大人在家或不免起倚闾之望,故拟回籍一行,非敢儿女情长也。

今人翰林院后,已驰禀展期回里,足证儿非有私意。媳妇年轻,理应在家侍奉大人。

况儿背井离乡,谋升斗之禄,不能定省晨昏,子职已亏,妇道更应少尽,何可再恋夫妇之好合,背大人以远游!此虽出自大人慈意,然为子者何敢当此!来京一举,可以作罢。

且夏日炎炎,长途数百里,似亦非年轻妇女所宜。儿在京身体尚佳,精神亦适,风雨芸窗,友朋甚广,赋诗唱酬,不虞寂寞,媳妇来京反嫌不便。

儿虽赖祖宗及大人荫庇;得历仕途,然升斗之禄,支持甚艰;使又挈眷来此,益虞不足,势必又烦大人。

而大人在家既缺孝子奉养,又乏媳妇服劳,在大人纵爱子心切,绝无不慊,而为子媳者益无以自安,清夜平旦自惭衾影,此儿窃以为不必,未敢遵谕者也。

媳妇伤寒,来谕谓已告痊,甚喜,此皆大人调理护持之力。小儿仍与媳妇同睡,更佳,可免大人操心。

儿承大人训谕,粗识大体,每读《孝经》未尝不汗涔涔下,故—切待人接物,无敢少忤,盖惧伤大人之心,而尤惧累大人之名。

来谕谓文章自古无凭据,即不幸名落孙山,亦不必郁抑自伤,更不可怨天尤人,此真金玉良言,益征大人之爱儿细微曲折,无所不用其极。

而儿前日以未能作第一人,致愤欲自裁者,真不孝通天矣。衡山表兄已启程回里,儿昨日亲送至郊外,想此时亦将到家与大母舅、舅母见面矣。

家人团聚,融融泄泄,如儿之抛弃大人来京远游者,一为比较,反面拭汗而退矣。

养馀叔明日出京,赴津后乘海道抵任,不及回家矣。闻彼亦曾发函大人,未知收到否?君博表弟前日到京,现与儿同居,并闻。

专此禀覆,跪请金安,男之洞百拜,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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