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艺术的第一个目的就是再现现实。我们决不敢认为这句话说出了美学思想史上从未有过的新的东西,但却以为“艺术是现实的再现”这个定义所提供的艺术的形式的原则,和十七、十八世纪流行的伪古典主义的“自然模拟说”对艺术的要求是大不相同的。为了使我们的艺术观和自然模拟说对艺术的概念之间的本质区别不仅只依据于我们自己的论述,我们且从一册关于现在流行的美学体系的最好的读本里引用一段对自然模似说的批判吧。这个批判,一方面可以表明它所驳斥的概念和我们的见解之间的不同,另一方面,也可以显示出在把艺术看成再现活动的我们的第一个定义中还有什么缺陷,这样来引导我们逐步达到关于艺术的概念的更准确的发挥。

这个定义,艺术应当努力尽可能地去复写外在世界中已经存在的事物。这样的复写应该说是多余的,因为自然和生活已经给了我们这种艺术所要给的东西。但还不仅如此;模仿自然是一种徒然的努力,是一定达不到它的目的的,因为艺术在模仿自然的时候,由于它的工具的限制,只能以幻象来代替真实,只能以死板的假面来代替真正活生生的东西。

在这里,我们首先要注意:“艺术是现实的再现”这句话,也象“艺术上自然的模仿”这句话一样,只规定了艺术的形式的原则;为了规定艺术的内容,我们关于艺术的目的的第一个结论应当加以补充,这一点我们下面再说。第二点反驳完全不适用于我们所说的观点:从前面的分析就可以明白看出,自然中的事物和现象之艺术的再现或“复写”决不是多余的事,正相反,它是必要的,至于说这个复写是一定达不到目的的徒然的努力,那就应该说,这个反驳只有在假定艺术要和现实相比赛,而不只作它的代替物的情况形之下,才有力量。但我们所肯定的正是:艺术不能和活生生的现实相比,它决没有现实的那种生命力,我们认为这一点是无可怀疑的。

但是,“艺术是现实的再现”[这个说法]还需要加以补充,才能成为一个完满的定义;可是虽则这个定义没有把艺术的概念的全部内容囊括无遗,它却依然是正确的,要反对它,除非是存心要求艺术应当比现实更高,更完美,我们已经努力证明了这种假设在客观上毫无根据,并且揭露了它的主观根源。现在我们再来看一看,对于模仿说的更进一步的反驳是否适用于我们的观点。

其乐了。但是仿造品在表面上愈逼肖原物,这种快乐便愈淡漠,甚至流于餐足或厌烦。有的画象逼似本人竟然到了所谓可厌的程度。模仿夜莺叫就是模仿得最出色,一经我们觉出都不是真正的夜莺叫,而是一个善于作夜啼啭声的人在模仿它的时候,我们立刻就会觉得无聊和讨厌;因为我们有权利要求人创造出另一种音乐来。这种巧妙地模仿自然的玩意,可以和那个能够万无一失地把扁豆从一个不过扁豆大小的孔里掷过去,因而亚历山大大帝曾赏以一美丁扁豆的玩把戏者的技艺相比[注]。

[注]美丁:古希腊计算单位,约合52.5公斤。

这意见是完全正确的,但只是针对下面的情形而言:无谓地支摹拟不值得注意的内容,或是描写毫无内容的空虚的外表。(多少有名的艺术作品都受到了这种辛辣但是应得的嘲笑啊!)只有值得有思想的人注意的内容才能使艺术不致被斥为无聊的娱乐;可惜它实际上竟常常是这样一种娱乐。艺术形式无法使一篇作品免于轻蔑或怜笑,假如作品不能用它思想的重要性去回答“值得为这样的琐事呕心血吗?”这个问题的话。无益的事物没有仅利受人尊重。“人自身就是目的”,但是人的工作却应当以人类的需要为目的,而不是以自身为目的。因此,无益的模仿在外表的肖似上愈成功,就愈使人厌恶:“为什么花费这许多时间和精力?”我们看到它,就会这样想,“这么完美的技巧竟和这种贫乏的内容同时并存,是多么可惜啊!”模仿夜莺叫的玩把戏者所引起的厌烦和憎恶,由上面那段引文中所含的评语就可说明:一个人如果不了解他应当唱人的歌,而不应当作(那种只有在夜莺歌唱中才有意义,而在人模仿它时便丧失意义的啼啭),是可怜的。至于逼肖本人到可厌的程度的画像,那应当这样去了解,任何摹拟,要求其真实。就必须传达原物的主要特征;一幅画像要是没有传达出面部的主要的、最富于表现力的特征,就是不真实;但是如果面部的一切细微末节都被描绘得清清楚楚,画像上的面容就显得丑陋、无意思、死板,——它怎么会不令人厌恶呢?人们常常反对所谓“照相式的摹拟”现实,——但是假如我们说,摹拟也像人类的一切其他工作一样需要理解,需要辨别主要的和非主要的特征的能力,我们单只这样说,岂不更好吗?“死板的摹拟”是一句常说的话;但是假如死的机械不被活的思想所指导,人是不能摹拟得真确的:不了解被临摹的字母的意义,就是(根据普通手稿的)真确的fac-simile[注]也是不可能做到的。

[注]facsimile:摹写。

在为了使我们关于艺术的形式的原则定义臻于完善而进入关于艺术的主要内容的定义之前,我们认为需要就“再现”说和所谓的“模仿”说之间的关系说见句话。我们所主张的艺术观来自最近德国美学家们的观点,也是由现代科学的一般思想决定其方向的辩证过程的结果。因此,它和两种思想体系直接地联系着——一方面是本世纪初叶的思想体委,另一方面是近几十年的思想体系。任何其他的关系都只是普通的相似,没有什么渊源的作用。但是,虽然由于现代科学的发达,古代思想家的概念已不能影响现代的思想方式,我们却不能不看到,在许多的场合,现代的概念还和以前几个世纪的概念有相似之处。和希腊思想家的概念更是常常相似。美学方面也有同样的情形。我们关于艺术的形式的原则的定义和希腊过去所流行的见解相似,这种见解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都可以找到,在德漠克利特的著作中大概也说过的。他们所说的uiunou正相当于我们所用的名词“再现”。如果说后来这个字曾经被理解为“模仿”(Nachahmung)的话,那是由于翻译的不确切,因为这限制了这个概念的范围,使人误认为这是外形的仿造,而不是内容的表达。伪古典主义的理论把艺术理理解为现实的仿造,实在带有愚弄我们的目的,但是这唯独在趣味败坏的时代才有的一种恶习。

我们现在应该补充我们上面所提出的艺术的定义,从艺术的形式的原则之研究转到艺术的内容的定义。

通常以为艺术的内容是美;但是这把艺术的范围限制得太窄狭了。即算我们同意崇高与滑稽都是美的因素,许多艺术作品以内容而论也仍然不适于归入美、崇高与滑稽这三个项目。在绘画中也有不适于作这种分类的,例如:取材于家庭生活的画可以没有一个美的或滑稽的人物,描绘老人的画中也可以没有老得特别美丽的人物,诸如此类。在音乐方面,作这种惯常的分类更其困难;假定我们认为进行曲和激昂的歌曲等等是崇高,表现爱情和愉快的歌曲是美,而且能够找到许多滑稽的歌,那还会剩下大量的歌曲,照它们的内容来说,列入这三类中的任何一类都有些勉强:忧愁的曲子是什么类?莫非是崇高,因为它们表现悲愁?抑或是美,因为它们表现温柔的幻想?但是在所有的艺术中,最反对把自己的内容归入美及其各种因素的狭窄项目里去的,是诗。诗的范围是全部的生活和自然;诗人观照森罗万象,他的观点是如同思想家对这些森罗万象的概念一样多方面的;思想家在现实中除了美、崇高、滑稽之外,还发现了许多东西。不是每种悲愁都能达到悲剧的境地,不是每种欢乐都是优美或滑稽的。旧的类别的框子已经容纳不了诗歌作品,单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诗的内容不能被上列三个因素包括尽净。诗剧不只描写悲惨或滑稽的东西,证据就是除了喜剧和悲剧以外还有正剧。代替着那多半是崇高的史诗,出现了长篇小说及其无数的类别。对于现在的大部分抒情剧,在旧的分类中找不到可以标示的它们的内容特性的名称;一百个项目都还不够,三个项目之不能包括一切,就更是无可怀疑的了。(我们说的是内容的性质,不是形式,形式任何时候都应当是美的。)“)

请稍后,加载中....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阅读模式左右翻页上下翻页
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