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堂·卡罗斯和波查候爵:席勒《堂·卡罗斯》一剧中的人物。

[注]连斯基:和奥涅金都是希金《叶甫盖尼·奥涅金》中的人物。

[注]皮巧林;莱蒙托夫的小说《当代英雄》中的主人公。

在诗人所描写的事件中,在情节及其伏线和结局等等中,有着更多得多的“独出心裁”或“虚构”的东西——我们决定用这两个名词来代替那个过于夸耀的常用名词“创造”,——虽则显而易见: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等的情节,往往是诗人从真实的事件或逸事和各种故事等等中借来的(例如:普希金的散文故事都是这样:《上尉的女儿》是根据一个逸事,《杜布罗夫斯基》、《黑桃皇后》、《射击》等,也是这样)。但是情节的轮廓本身还不足以给与一个长篇或中篇小说高度的诗的价值,还要善于利用情节;因此,我们要抛开情节的“独立性”,把注意力转移到这个问题上来:从诗人充分发展了的情节上看,诗歌作品是否比实际事件更富于“诗意”。为了[有助于]得出后结论,我们要提出几个问题,虽然这些问题的大部分是不解自明的:一、现实中有富于诗意的事件吗?现实中有戏剧、小说、喜剧、悲剧、闹剧吗?——每分钟都有。二、这些事件在发展和结局上,真正是诗意吗?在现实中,它们是不是具有艺术的完美和完全?——这要看情形而定,不过具有这种完美和完全的时候更多。有许多事件,就是从严格的诗的观点来看也找不出在艺术方面的任何缺陷。这一点可以见之于第一次读一本写得很好的历史书或与一个阅历丰富的人共一夕话;最后,又可以见之于随便哪一期的英、法法庭公报。三、在这些完美的诗意的事件中,有不需任何改变,就可以在“戏剧”、“悲剧”、“小说”等等名目之下加以重述的事件吗?——很多,固然,有许多真实事件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由于非常稀有的特殊情势或各种情况的巧合而发生的,因此,以它们的本来面目而论,恍若是一篇神话或不合情理的虚构的作品(由此可见:现实生活对于一篇戏剧来说,常常是戏剧性太多,对于一篇诗歌来说,又常常是诗意太浓);但是也有许多事件,尽管是那么巧妙,却没有什么怪诞和不可置信的地方。各种事故的结合、诗歌中所谓的情节的整个进程和结局,都是简单而自然的。四、真实事件有没有诗歌作品所必不可少的“一般的”一面呢?——自然,每一个值得有思想的人注意的事件都有这样一面;而且这样的事件是很多的。

因此我们不能不说:现实中有许多的事件,人只须去认识、理解它们而且善于加以叙述就行,它们在历史家、回忆录作家或追事搜集家的纯粹散文的叙述中不同于真正的“诗歌作品”的,只有下面几点:它们比较简洁,场景,描写以及诸如此类的细微末节的发展较少。而这就是诗歌作品和真实事件的精确的散文叙述的主要区别。细节的较丰富,或者像在那些坏作品中所称呼的“修辞的铺张”,这实际上就是诗歌胜过真实叙述的地方。我们也和任何人一样很想嘲笑修辞学;但是,我们承认人类心灵的一切需要都是合法的,并且知道它是怎样地普遍,我们要承认这种诗的铺张的重要性,因为我们随时随地都看到诗歌中有一种喜欢铺张的倾向:在生活中,这些细节也总是存在,虽然它们对于故事的实质并不重要,对于故事的实际发展却是必要的;因此,在诗中也应该有它们的地位。唯一的区别是,在现实中,细节决不是事件的[无谓的]铺张,而在诗歌作品中,细节实际上却常常带有修辞的味道,像是故事的机械的铺张。莎士比亚之被赞美,不正是因为他在他那些最重要、最出色的场景中舍弃了这一切褥说繁词吗?但就在莎士比亚、歌德和席勒的作品中,也仍然有多少这样的词句啊!也许是因为对本国的东西有些偏爱的原故吧,在我们看来,俄国诗歌倒包含着一种讨厌机械地铺张细节以拉长故事的萌芽。普希金、莱蒙托夫和果戈理的中短篇小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叙述简洁明快。这样,总括起来可以说,在情节、典型性和性格化的完美上,诗歌作品远不如现实;只有在两方面,诗歌作品可以胜过现实:一是能够[用一些精彩的细节来修饰事件,其次是能使人物性格和他们所参与的事件协调。]

我们已经说过,绘画比现实更常常能给一群人物提供一个适合于场景的主要性质的环境;同样,诗歌中所描写的事件的推动者和参与者,其主要性格总是完全适合于事件的精神的,在现实中却不一定如此。在现实中,性格渺小的人物往往是悲剧、戏剧等等事件的推动者;一个微不足道的浪子,本质上甚至完全不算是坏人,可以引起许多可怕的事件;一个决不能叫做坏蛋的人,可以毁坏许多人的幸福,他所引起的不幸事件,可能比埃古或靡非斯特所引起的更多得多。相反地,在诗歌作品中,坏事[通常]总是坏人所作,好事总是好人所为。在生活中,人常常不知道谁该责备,谁应赞美,在诗中,荣誉和耻辱总是分得很清楚的,可是,这到底是长处呢还是缺点?——有时是长处,有时是缺点,但多半是缺点。这样一种习惯做法的结果是不是把好坏两方面都理想化了,或者更简单地说,是不是把它们夸张了,这问题暂且不去说它,因为我们还没有讨论艺术的作用,断定这种理想化是缺点或是好处,还嫌过早;我们只想说,在诗歌中,经常使人物性格适应事件性质的结果,形成了千篇一律,人物,甚至于事件本身都变得单调了;因为由于人物性格的多样,本质上相同的事件会获得一种色度上的差异,正如在永远多样化、永远新鲜的生活中所常见的情形一样,可是,在诗歌作品中,人却常常碰到重复。讥笑那种与事物本质无关或对于达到主要目的并非必要的文饰,现在已成为习惯了;可是直到现在,一个成功的辞句,一个出色的譬喻,为了给与作品以外表的光彩而想出来的无数的文饰,还是对于诗歌作品博得好评有非常大的影响。至于说到文饰、外表的华丽、错综等等,我们总是承认虚构的故事有可能超过现实。但是人只消指出小说或戏剧的这种虚假的价值,就会使这些作品在有鉴赏力的人的眼睛里大为减色,而且使它们从“艺术”的领域贬入到“矫饰”的领域。

我们的分析已经证明,艺术作品仅只在二三细微末节上可能胜过现实,而在主要之点上,它是远远地低于现实的。唯一可以责难我们的,是我们的分析还仅仅局限于一般的观点,没有深入细节和旁征博引。当我们想到认为艺术作品的美高于现实事物、事件、人物的美的这种意见是如何根深蒂固的时候,那我们的分析的简略诚然是一个缺点,但是,倘若你看一看这种意见是如何站不住脚,想一想持这种意见的人是如何处处自相矛盾,那末,在我们说完认为艺术胜过现实的意见之后,只要添上一句:“这是不正确的,”似乎就足以使大家明白,现实生活的美是超过“创造”的想象之产物的美了。但如果是这样,那末,对于艺术作品的价值的夸张的意见,它的根据,或者毋宁说它的主观的理由,究竟是什么呢?

这种意见的第一个根源,是非常重视困难的事情和稀有的事物的人之常情。没有人重视一个法国人说法语或是一个德国人说德语时的纯正的发音,——“这在他毫不费力,一点也不稀奇;”但是如果一个法国人说德语,或是一个德国人说法语说得相当好,这就成为我们赞赏的对象,使这个人有权利多少受到我们的尊敬了。为什么?第一,因为这是稀有的事,第二,因为这是多年努力的结果。其实,几乎每一个[受过相当的文学和世俗教育的]法国人说法语都说得很好,——但在这种情形下,我们的要求多么苛刻!——只要他说话时带有一点点几乎觉察不出来的乡音,有一句不太优美的话,我们就要说:“这位先进的国语说得很坏。”一个俄国人说法语,每一个声音都暴露了他和完全纯正的法语发音是无缘的,在字句的选择、词句的构造以及话语的整个结构上,时时刻刻都显出他是一个外国人,但是这一切缺点我们都愿谅他,甚至不加注意,并且宣称他说法语说得无比地出色,到最后,我们简直要宣称“这个俄国人说法语比法国人还说得好”,实际上我们一点也没有把他跟真正的法国人去比较的意思,只是拿他跟其他也在努力学说法国话的俄国人相比罢了,他确实比其他的俄国人说得好,但比起法国人来却差得很远,——这是每一个明白事理的人都懂得的事;但是,许多人都被这种夸张的说法迷惑了。在关于自然的产物和艺术的产物的美学判断中,也是同样的情形:一个自然的产物有些微实在的或假想的缺陷,美学就要议论这个缺陷,为它所困感,竟至自忘了自然的一切优点和美:其实这有什么值得重视的呢,它们的产生又没有费一点力!在一件艺术作品中,这同样的缺陷也许要严重一百倍,而且还被许多其他的缺陷围绕着,但是我们并不注意这一切,即使注意到,也会原谅它,而且声言:“太阳上也有黑点呀!”其实,在确定艺术作品的相对的价值时,只能拿这些作品相互比较,其中有的比所有别的都好,在赞赏它们的美(只是相对的)时,我们叫道:“它们比自然和生活本身还美!现实的美在艺术的美面前黯然无色了!”但是这种赞赏是偏颇的;它越出了公平的范围:我们重视困难,那是对的;但是我们也不应忘记那并不以遭遇的困难的程度为转移的本质的,内在的价值,如果我们重视事情的困难甚于重视它的价值,我们是绝对不公正的。自然和生活产生美,但并不讲求美,这种美的产生确实是没有费力的,因此它在我们的眼中没有价值,没有获得我们的同表和宽容的权利;既然现实中有这样多的美,为什么要宽容呢?“现实中不完全美的一切——是坏的;艺术中勉强可以的一切——是最好的。”我们是依据这样一条法则来判断的。为了证明人们是多么重视事情的困难,而那种无需我们任何努力自然而来的东西,在人们眼中是如何大大地受到贬损,我们想举出照片为例:有许多照片不但照得逼真,而且完全传达了面部的表情,但是我们重视它们吗?听到人家为照片辩护;我们甚至会觉得奇怪,另外一个例证:书法曾经是怎样地受重视!可是,就是一本印刷得平平常常的书,也要比任何抄本美丽得多,但是有谁叹赏排印人的手艺,而且谁不是欣赏一个漂亮的抄本远甚于欣赏一本印得很好的、比抄本漂亮得多的书呢?容易得到的东西很少使我们感到兴趣,纵令它的内在价值远远超过辛苦得来的东西。自然,就是从这个观点看,我们也仅仅在主观上是正确的:“现实产生美的时候毫不费力,”——这话的意思只是说,在这种情形下人类意志方面没有出力;可是,事实上,现实中的一切,不论是美的还是不美的,伟大的还是渺小的,都是高度紧张、不知疲倦的努力的结果。但是,作那些努力和斗争的并不是我们,那与我们的意识无关,干我们什么事?我们一点也不想知道它们;我们只尊重人类的力量,只尊重人。这就是我们对艺术作品的偏爱的第二个根源:艺术作品是人的产物;因此我们[大家]才以它们为骄傲,把它们看做接近我们[自己]的东西;它们是人的智慧和能力的明证,因此对于我们是宝贵的。除了法国人,所有的民族都可以清楚地看到:高乃依或拉辛比起莎士比亚来望尘莫及,只有法国人到现在还是拿他们相比——要认识“自己的东西并没有达到完美的境地,是困难的;一定有许多俄国人会断言普希金是一个世界的诗人,甚至有人认为普希金高于拜伦,人总是这样看重自己的东西的。正如一个民族夸大自己的诗人的价值一样,人类全体也夸张一般的诗的价值。

我们所列举的偏袒艺术的理由是值得尊重的,因为那是自然的理由:人怎能不尊重人类的劳动,不爱人,不珍视那足以证明人的智慧和能力的产物呢?但是我们偏爱艺术的第三个理由恐怕就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尊重了,这就是:艺术能迎合我们的爱矫饰的趣味。我们深深知道路易十四时代的风尚、习惯和整个思想方式是如何虚矫;我们已更接近自然,我们比十七世纪的社会更理解和重视自然;可是我们还是距离自然很远;我们的习惯、风尚、整个生活方式以及由此而来的整个思想方式,都还很虚矫。要看到自己时代的缺点是很难的,特别是在这些缺点已不象从前那样厉害的时候,我们不去注意在我们身上还有多少高雅的矫饰,只注意十九世纪在这一点上比十七世纪好,对于自然有了更多的理解,我们忘记了病势减轻还不能算是完全痊愈。我们的矫饰在一切事物上都可以看出来,从那人人嘲笑、可又人人都照旧穿着的衣服起,一直到加了各种作料、完全改变了原来的滋味的我们的食品为止,从我们的口语的洗炼,到我们的文学语言的精巧为止;这种文学语言仍然照高乃依和拉辛在小说戏剧中的风格、约翰·密勒在历史著作中的风格,用对照、机智、loci_topici的申述[注],用关于陈腐主题的深奥议论和关于人类心灵的深奥评语,来装饰自己。艺术作品迎合着我们由于对矫饰的爱好而产生的一切细徽的要求。我们不讲直到现在我们是爱去“洗涤”自然,正如十七世纪的人爱去装饰自然一样,——这个问题会把我们引入冗长的讲座:什么是“不洁的”,以及它在什么程度内可以为艺术作品所容纳,但是直到现在,细节的精致的修饰仍然在艺术作品中流行,其目的并不是要使细节和整个的精神调和,而只是使每个细节本身更有趣或更美丽;这差不多总是有损于作品的总的印象,有损于它的真实和自然的;琐细地在个别宇眼、个别词句和整个插曲上追求效果,给人物和事件着上不是十分自然的但是强烈的颜色,这也很流行。艺术作品比我们在生活和自然中看到事物更烦琐,同时却更有声有色,——因此,流行着这样的意见,说艺术作品比现实的自然或生活更美(在自然或生活中,矫饰是那样少,而又不努力去引人兴趣),这又何足怪呢?

[注]loci_topiei;老生常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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