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的序幕展开于一八八四年至一八八九年间,地点在伊里诺斯州的亚历山大镇。那时,这地方的居民只有将近一万人。这座城镇具有的一点儿城市风光,刚刚足以使它脱去乡村生活的意味。它有一条有轨电车道、一家戏院——或者说是一家所谓歌剧院(干吗这样叫,没有人说得上来,因为那儿从来就没有上演过歌剧。)——两条铁路、两个车站,还有一个商业区,包括一个公共广场和广场四周的热闹地区。县法院和四家报馆都设在广场上。这两家日报和两家晚报使居民全都知道生活里充满了当地的和全国性的争端,而且有很多五花八门的有趣事情可做。在城镇的近郊,有几片小湖和一条美丽的溪流——这或许算是亚历山大最可爱的特色了——使它平添了一种气氛,很近似一个价廉物美的避暑胜地。就建筑方面讲,这座城镇并不是新式的。镇上的房屋,多半是用木头造的,正和那时候美国所有的城镇一样,不过在有些地段,它却设计得挺精致,房子造在大院子里,远离街道,有花坛、砖砌的小径和苍翠的树木作为舒适的家庭生活的点缀。亚历山大是一座属于美国年轻人的城镇。它的精神是年轻的。差不多人人都对前途抱有希望。活着可真够劲儿。

这座城镇的某一区里,住着一份人家。就他们的气质和性格讲,这份人家很可以算是典型的中西部美国佬。他们一点也不穷——或者,至少自己并不认为很穷,但是也绝不能算阔绰。父亲托马斯·杰弗逊·威特拉是一个缝纫机商人,总店就设在那个县里,出售一种最出名、最畅销的缝纫机。每卖出一架二十块钱、三十五块钱或是六十块钱的机器,他就拿到百分之三十五的利润。缝纫机的销路并不大,可是每年他却赚得到将近两千块钱;靠了这笔钱,他买了一座房子和一块地皮,把房子布置得舒舒服服的,把孩子们都送进了学校,并且还在当地的公共广场上开设了一爿店铺,陈列着最新式的缝纫机。他接受人家拿别种牌子的旧机器折价调换新的,在售价上抵掉十块到十五块钱。他也修理缝纫机——并且,带着美国人所特具的那种精力,他还附带做一点儿保险生意。他的最大的理想就是,等他上了年纪,而保险生意也做得够发达的时候,让他的儿子尤金·丁尼生·威特拉来负责接替。虽说他不知道儿子大了以后究竟会怎样,可是未雨绸缪总没有错儿。

他是个敏捷、强健、积极的人,身材并不高大,生着赤黄色的头发、鹰钩鼻子、碧蓝的眼睛和惹人注目的眉毛,还有一副相当焕发而讨人喜欢的笑容。他做推销员,兜揽生意,竭力说服固执的主妇和淡漠的、或是节俭的丈夫,使他们觉得,他们的确需要一架新的缝纫机了。这种工作使他学会了谨慎、圆滑和处世之道。他知道怎样和颜悦色地去向人家推销。连他妻子有时都认为做得太过火了。

当然,他为人诚实、勤勉、并且节俭。他们多年以来就指望有一天能够说自己有个家,还有点儿积蓄以备急需。这一天已经来了,而且生活挺不错。他们的屋子很整洁——全部粉成白色,配着绿色的百叶窗,四面围绕着一个院子,里面有布置得很好的花坛、平坦的草地和几棵风姿美好、枝叶扶疏的树木。屋前面有个走廊,放着几张摇椅,一棵树下有架秋千,另一棵下面有个吊床。在附近的马厩里,有一辆轻马车和几辆跑街用的运货马车。威特拉喜欢狗,所以养了两条柯利狗①。威特拉太太喜欢活玩意儿,所以有一只金丝雀、一只猫、几只小鸡和一个高高地架在杆子上的鸟屋,里面养着几只知更鸟。这所住宅是个小巧精致的地方,威特拉夫妇都觉得相当得意。

密里姆·威特拉是个好妻子,对丈夫又忠实又体贴。她是麦克利恩郡亚历山大附近的武斯忒小镇上的一个贩卖干草和谷子的商人的女儿,除了斯普林菲尔德和芝加哥外,从来没有到过再远的地方。在她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她曾经上斯普林菲尔德看林肯下葬;还有一次,她跟丈夫一起去逛过州博览会,那些日子里,博览会每年都在芝加哥湖滨举行。她保养得很好,样子很端正,富有情趣,而外表却故作沉静。她坚持要给她的独子取名叫尤金·丁尼生。这既表示对她兄弟尤金致敬,又表示对那位有名的浪漫派诗人②加以纪念,因为他的《国王歌集》深深感动了她。

①一种苏格兰产的牧羊狗。

②指英国诗人丁尼生(1809—1892)。他在一八五九到一八八五年间写成《国王歌集》,叙述亚瑟王的轶事。

老威特拉觉得,给一个美国中西部的男孩取名叫尤金·丁尼生,似乎是相当生硬的,但是他很爱他的妻子,在大部分事情上都听从她的意见。他相当喜欢她给两个女孩取的名字:茜尔薇亚和玛特尔。三个孩子相貌都很清秀——茜尔薇亚二十一岁,生着黑头发、黑眼睛,象朵正在盛开的蔷薇,强健、活泼、愉快。玛特尔生性稍欠活泼,身材矮小、面色白皙、胆小怕羞,可是却非常可爱——据她母亲说,她就象她名字所代表的那种花①。她喜欢读书和深思,念诗和幻想。中学里的绔袴子弟们都渴望和玛特尔聊天,跟她一块儿散步,可是他们找不出话来说。她自己也不知道该向他们说些什么是好。

①“玛特尔”的原文是myrtle,花名。我国称之为桃金娘。

尤金·威特拉是全家最心疼的宝贝。他比两个姐姐小两岁,生着又直又光的黑头发、杏仁形的黑眼睛、端正的鼻子和秀丽而毫无寻衅意味的下巴颏;他的牙齿洁白、整齐,每逢他笑起来的时候,就异常粲然地显露出来,仿佛他为它们很自负似的。他起先身体并不强壮,总是抑郁不快,而且相当具有艺术家的气质。因为胃不很好,又有轻度的贫血,所以他外表显得没有实际那么强健。他富有情感、热忱和渴望,把它们全蕴藏在缄默的外貌里。他怕羞、自负、敏感,对自己把握不定。

在家的时候,他在屋子里东荡西逛,读读狄更斯、萨克莱、司各特和坡①的作品。他懒洋洋地一本一本看着,一面惊讶地想着人生。大城市吸引着他。他把旅行想作是件妙不可言的事。在学校里,他在自修时间看泰恩②和吉本③的作品,一面惊讶地想着世上各大宫廷的富丽奢华。他一点也不喜欢语法、也不喜欢数学、也不喜欢植物学或是物理学,只偶尔注意一些鸡零狗碎的地方。奇怪的事情总会使他获得深刻的印象——云的组成、水的组成、土壤的化学元素。不论是春天、夏天还是秋天,他总喜欢躺在家里吊床上,看着树隙间露出来的蔚蓝天空。一只翱翔云霄、沉思地平飞着的大雕,会紧紧地抓住他的注意力。一片绝妙的白云,象羊毛般的高高堆起,如岛屿一样漂浮过去,这对他简直就象一支歌曲一般。他具有机智、敏锐的幽默感和一种同情心。有时候,他认为自己要学绘画;有时候,又认为要去写作。他觉得自己对两样都小有才能,可是实际上他哪样都没有好好去学。他偶尔草草画上一两笔,但只是一些片断——一个小屋顶,炊烟从烟④囱里袅袅上升,鸟儿在飞翔;一小片水,一株杨柳垂向水面,或许还停泊着一只小船;一汪贮水池,上面浮游着几只鸭子,一个男孩儿或是一个女人呆在岸上。这时候,他实际上并没有多大抒情写意的才能,只有一种强烈的审美感。一只翱翔的鸟、一朵盛开的蔷薇花、一株迎风摇摆的树——这些东西的美吸引住了他。晚上他常常在家乡的街道上漫步,赞赏着商店橱窗的五光十色、人群所带来的青春与热情的意味,以及树丛里面人家那灯光明亮的窗子里透露出的爱情、舒适和家庭的气息。

①坡(1809—1849),美国诗人、小说家。

②泰恩(1828—1893),法国史学家。

③吉本(1737—1794),英国史学家。

他爱慕姑娘们——简直为她们热狂——不过只热中于那些真正艳丽的。在学校里,有两三个姑娘使他想起以前偶然读到过的诗句——“象紧张的弓弦一般美丽,”“你的风信子般的发丝,你的秀美的脸庞,”“轻盈的体态,愉快的身影”①——但是他不能自自在在地和她们聊天。她们是很美的,可是却离他非常远。他把她们看得过美了,其实美只存在于他自己的心灵里。可是他并不知道这一点。有一个姑娘,黄头发编成一大股一大股,分披在脖子上,象熟了的麦穗似的,她经常萦绕在他的思想里。他远远地爱慕着她,但她从不知道。她从不知道,自己没有注意的时候,一双多么矜持的黑眼睛在炽热地盯着她。她离开了亚历山大,因为她的家搬到另一个镇上去了。随后,他渐渐淡忘了,因为美貌的姑娘多着呢。但是她头发的颜色和她那绝妙的脖子,却永远留在他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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