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伸手抓住木棒较轻的那头,但一看众人满目敌意,便打消了敲碎这家伙脑袋的念头,转身就走。他发现先头注意过的那个凸额头的家伙朝他挖苦地瞪一眼。刚出门,身后就是一阵哄然大笑,店老板尖声尖气活像在往水壶里丢小石头。
“怪事,”罗宾自作聪明,“怪事,承认兜里没钱比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的大名还厉害?哼!要是把这伙呲牙咧嘴的混蛋堵在林子里,在俺和橡树一块儿长大的地方,就叫他们尝尝我的厉害,俺钱包虽瘪,胳膊可够粗的!”
顺窄巷拐弯,罗宾发现一条宽街,两侧高房摩肩擦踵,尽头还有幢带尖塔的房子,上头一口钟正敲九点。月光,无数店铺橱窗的灯火,照亮人们在街头闲逛。罗宾希望能从人群中认出谜一般的亲戚来。头几回的遭遇使他不敢再冒险,大庭广众的,还是闭上嘴慢慢走吧。他边走边伸长脖子打量每一位上年纪的先生,想找到少校的面孔。一路碰上不少寻欢作乐之徒,绣花衣裳颜色俗艳,假发硕大无朋,帽子金线流苏,银鞘的宝剑与他擦身而过,弄得人眼花缭乱。游山玩水的花花公子,端一副欧洲时髦绅士的派头,招摇过市,哼着流行小调,一步三摇,让可怜的罗宾为自己不声不响自自然然的步态直害臊。他走走停停,看看橱窗中琳琅满目的商品又因为厚着脸皮盯着别人看挨了几回骂。不久,少校的亲戚发觉来到了钟楼附近,还是一无所获。不过,熙熙攘攘的大街才看完一侧,所以他又横过马路,顺对过的人行道接着打探。他比哲学家寻觅诚实者抱的希望还要大,可运气却同样糟。朝低矮的那头才走一半,忽听有人手杖一步一敲石板地,走了过来,时不时还富于节奏地哼两声。
“老天保佑!”罗宾认出这声音。
碰巧右手有条岔道,他赶紧拐了进去,到城里别的地方去碰运气。此刻耐心已消磨殆尽,自打越过渡口到现在,这么乱转倒比在河对岸一连数天的跋涉还要累,肚子也饿得咕咕叫。罗宾开始寻思要不要抄起棍子,气势汹汹拦截头一个碰上的单独行人,好强取需要的情况。这主意正开始占上风,就走进一条满目凄凉的小街,街两旁的破房子七零八落,朝向港口。月下,一条街竟空空荡荡。走过第三家,发现有张门半开半掩,锐利的一眼,发现里头有女人的衣裙。
“没准儿这回运气能好点儿。”他想。
就朝那门走拢去,发觉人家连忙把门关严些,不过还留着条缝,够里头的女郎打量外头,却不暴露自己。罗宾只看到一眼绯红的裙子,和一只亮亮的眼睛,犹如月光在什么亮闪闪的东西上颤抖。
“‘美丽的小姐’——可以这么客客气气打声招呼,”聪明的小伙心想,“既然俺也不知道别的。”——“美丽可爱的小姐,打搅啦。能不能告俺一声,哪儿才能找到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的家?”
罗宾的恳求令人动心,女郎觉得这英俊的乡下小伙没啥好怕的,就一把拉开门,走到月光下。这是个娇小玲珑的女子,雪白的脖颈,浑圆的胳膊,纤细的腰身,一条红裙给裙环撑得老大,就像站在一只气球上。这还不够,椭圆的脸蛋,非常漂亮,小小的帽子下面露出一头黑色的秀发,秋波流转的眸子透出狡黠的放荡,一下子就把罗宾给镇住了。
“莫利纽克斯少校就住在这儿。”美丽女郎道。
呀,转了这一夜,头回听到这么甜蜜的声音,好比银铃在风中叮咚响嘛。然而,他不由疑心这甜甜的声音说的可是真话。两头打量一番这条破街,再看看面前这幢房子,是座黑乎乎两层小楼,第二层比底层凸出一截。门口这间像个卖零碎的小铺。
“呣,真是的,运气不坏,”罗宾滑头地说,“俺的少校亲戚有这么漂亮的一位管家。不过,俺得麻烦他到门口来一下,乡下有人托俺给他捎了个口信,完事俺就好回客店去歇着。”
“不行,少校上床睡觉好一阵儿啦,”红裙子女郎道,“打搅他也没用,今晚他喝得太多。他可是个大好人,若把他亲戚从家门口打发走,那我可担当不起。你长得跟好老头一个样儿,敢打赌,你头上的帽子正是他下雨天戴的。而且他也有跟你这皮裤一样的衣裳。请进吧,我以他的名义真心欢迎你。”
说着,漂亮好客的女郎就拉住咱们这位英雄的手。那接触很轻,用力也温柔。罗宾从她眼里读出她未出口的意思。没想到细腰红裙女郎比这运动员似的乡下小伙力气还大,刚把犹犹豫豫的他拽到门口,邻居一张门开了,吓了少校的女管家一跳,丢下少校的亲戚立刻逃进家门不见了。一声响亮的呵欠之后,冒出一条汉子,活像派拉穆斯与西斯比①故事中的“月光”,手提一盏灯笼,多此一举地帮助他天上的姊妹照明。此人瞌睡昏昏走过来,朝罗宾转过一张蠢里蠢气的大脸盘,还扬扬手中一根带钉头的长棍子。“回家去,浪荡鬼,回家去!”守夜人一面说一面就快睡着了。“回家去,不然明儿早上就给你套足枷!”
①派拉穆斯与西斯比(PyramusandThisbe):古巴比伦神话中的一对恋人。二人相约在一棵白桑树下见面,但西斯比被突然出现的一只狮子吓跑,丢掉了面纱。狮子的血染在这面纱上,后到的派拉穆斯以为情人已死,遂自杀。西斯比返回,发现情人死去,便用刀刺死自己。相传二人的血染红了桑树的果实,从此桑椹变为红色。莎士比亚戏剧《第十二夜》中有该故事的一段滑稽模仿。
“这话都听了两回了。”罗宾心里嘀咕,“但愿今晚就把俺弄到那儿去,免了俺找人的麻烦。”
话虽如此,青年还是本能地厌恶这个半夜三更维持秩序的家伙,便没向守夜人打听他的老问题。可人家一拐弯快不见了,他又决心抓住机会,急忙对守夜人的背影发一声大喊。
“喂,伙计!帮个忙,告诉俺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家住哪儿好么?”
守夜人不予理睬,拐弯走了,但罗宾似乎听到荒凉的街上传来一阵睡意浓浓的笑声。这时,头顶一扇敞开的窗户也传来一阵好听的吃吃窃笑,抬头一看,发现一双快活的眼睛,一条浑圆的手臂在向他打招呼。须臾,又是一阵下楼梯的轻快脚步。但是好青年罗宾出身新英格兰牧师家庭,品行端正,而且聪明机灵,赶紧顶住诱惑,望风而逃。走投无路,他只好瞎奔乱闯,穿过小城,觉得自己被什么符咒镇住,正像有一回大冷的冬天,家乡的巫士害得三个人在要找的农舍二十步以内瞎转了一晚上。大街小巷尽在眼底,陌生,凄凉,几乎所有房屋都黑灯瞎火。不过,碰到两次一小群男人,其中有的外国人打扮,行色匆匆。两次人家都停脚跟他讲话,可惜并不能为他排忧解难。他们哇哩哇啦几句外国话,罗宾半点儿也听不懂。见他答不上来,那伙人用明明白白的英文骂他一句,一窝蜂走了。最后,小伙子拿定主意敲敲每一张看样子可能住着他亲戚的屋门,相信坚持不懈准能打败一直与他作对的命运。决心已下,便从教堂的墙下走过,这堵墙位于两街的拐角。刚走近钟楼的黑影,劈面碰到一个大块头,裹着一领斗篷。此人大步流星,似有要紧事。但罗宾两手将橡木棍一横,将他正面拦住。
“站住,诚实的汉子,回答俺一个问题,”罗宾坚定地道,“立马告诉俺,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家住哪儿?”
“管好你舌头,傻瓜,让我过去!”一个深沉生硬的声音回答。罗宾对这声音似曾相识。“让我过去,不然就把你揍趴下!”
“不,不,伙计!”罗宾扬起棍子,用大头直指那汉子裹住的面孔。“不,休想把俺当傻瓜。不给俺答复,就甭想过去。
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家住哪儿?”
陌生人没打算硬冲过去,倒退一步,暴露在月光下,掀开遮挡面孔的斗篷,直瞪罗宾。
“在这儿呆一点钟,莫利纽克斯少校会从这儿路过。”他说。
看到说话人空前未有的面相,罗宾大吃一惊。那超出常人一倍的凸额头,那宽鼻梁,浓眉毛,火似的眼睛,都是先前在酒馆见过的,可这人脸色却发生了一个变化,确切地说是两个变化。一边脸红似火,另一边黑如夜。分界线就在鼻子正中央。一张从这只耳朵咧到那只耳朵的大嘴也半红半黑,与脸颊的颜色相对。仿佛两个魔鬼,一个火神,一个夜神,两位一体,组成阴间才有的怪相。陌生人朝罗宾呲牙一笑,把花脸一蒙,顷刻之间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