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嘴,你这老傻瓜!”彼得气急败坏,“那全是地地道道的金畿尼,跟有英王头像的金畿尼一个样。这全部情景好像我还记得呐,是我还是老彼得,还是别的什么人,如何伸手一抓,就掏出一大把亮闪闪的金子。你说什么破布条,真是的!”

老太婆的一个区区故事才不会使彼得·戈德思韦特泄气呐,一整夜他都沉睡于美梦之中。天亮醒来,心儿还欢喜地直跳。这可是过了孩提时代的人少有的福气。日复一日,他卖力地拆房,一刻也不闲着,除了吃饭时间,塔比莎叫他去享用猪肉或卷心菜,或别的这类她能弄到手还是上帝送给他们的食物。作为一个真正虔诚的人,彼得从不忘做饭前祷告,若食物不佳,祷告反而更认真,因为更需要上帝恩赐呀——他也从不忘感恩,因为即使饭菜不足果腹,食欲旺盛总比面对大餐肚子疼好得多。饭后他立刻回去干活儿,不一会儿就消失在老墙的尘雾之中,只是他弄出的乒乒乓乓还听得清清楚楚。一个人明白自己很能干,何等令人羡慕!什么都不能打扰彼得,除了心头那些幻想,既似模糊的回忆,又似朦胧的预感。他不时停下,斧头高举在空中,自言自语——“彼得·戈德思韦特,从前你可没这么大劈大砍过吧?”——或者“彼得,把房子全拆掉有必要么?再想想,没准儿想得起来藏宝的地方。”然而,几天,几星期过去了,什么重大发现也没有。有时候,倒有只把精瘦的灰老鼠探头瞧瞧这个精瘦的灰色汉子,纳闷老宅到底来了什么妖怪,从前一向平安无事的嘛。偶而,彼得也会为哪个耗子妈妈的悲痛而难过,人家刚把五、六只美丽温柔又纤弱的小耗子带到这个世界上,就眼睁睁瞧着它们给压死啦。然而,财宝还是踪影不见。

到这时,彼得已坚定如命运,勤奋如时间了。顶楼已拆完,下到二层,忙着拆一间正房。这屋子从前是间富丽堂皇的卧室,据说荣幸地被达德利总督及许多其他贵宾用过。家具已荡然无存,剩下些颜色褪尽,破破烂烂的糊墙纸。不过,大片光秃秃的墙壁上装饰着些炭笔素描,主要是些人头侧面像,这些全是彼得年轻时天才的实例。把它们毁掉,比毁掉教堂墙壁上米开朗琪罗的壁画还更让人心疼。不过,其中一幅,最好的一幅,却使他感受异样。上面画的是一个破衣烂衫的汉子,半倚着一把铁锹,弯下瘦削的身子去看地上的一个洞,一只手还伸进去抓捞发现的东西。但是,紧挨在他背后,冒出一个头上长角,身上长尾巴,还有只偶蹄的怪物,一脸狰狞的笑容。

“滚开,魔鬼!”彼得叫道,“人家应该得到金子!”

扬起斧头,他朝长角者的脑袋狠狠劈去,不但消灭了它,连寻宝者也同归于尽,整个图像都魔术般消失不见。更有甚者,斧头砍破了墙上的灰浆和板条,露出一个洞。

“哎唷,天哪,彼得先生,你是在跟魔鬼吵架吗?”塔比莎道。她正在找柴火好塞到茶壶底下。

顾不上回答老太婆,彼得把墙又砸下一块,露出一只小壁柜还是小食橱来,就在壁炉边,齐胸高。里头啥也没有,除了一盏生满绿锈的铜灯,一张盖满灰尘的羊皮纸。彼得打量羊皮纸的时候,塔比莎抓起铜灯用围裙擦了起来。

“擦也没用,塔比莎,”彼得道,“又不是阿拉亭的神灯①。

①典出《天方夜谭》,阿拉亭为一青年名,于偶然之间获得了一盏神灯。“阿拉亭的神灯”常用来比喻能满足一切愿望的东西。

不过我看它倒象征好运,瞧这儿,塔比莎!”

塔比莎接过羊皮纸,凑近鼻子,鼻子上头架着一副铁边眼镜。可刚一看,就咯咯地笑起来,双手撑住身子。

“你甭想耍弄俺老婆子!”她嚷嚷着,“这是你自个儿写的,彼得先生!就跟你打墨西哥给俺写来的信一个样。”

“字迹是挺像,”彼得再细看一番,“可你自己也明白,塔比莎,这个壁柜肯定在你还没来这家,我也还没出世之前,就用灰浆封起来了。不,这是老彼得·戈德思韦特的手迹。这一栏栏英镑啊,先令啊,便士啊,全是他写的数字,说明财富的数量。底下这行肯定写的是藏宝的地方,可是墨水不是褪色就是剥落,结果啥也看不清了,真可惜!”

“嗨,这盏灯倒跟新的一样好,好歹算个安慰。”塔比莎说。

“灯!”彼得心想,“这是在启发我找宝哪。”

眼下,彼得不想接着干活儿,更想琢磨琢磨这个发现。塔比莎下楼后,他把羊皮纸细细钻研,站的地方靠近一只积满灰尘的前窗,阳光勉强将窗框的暗影投在地板上。彼得用力推开窗户,探头看看外面的大街。阳光照进旧宅,风儿虽柔和甚至略带暖意,迎面扑来,却犹如凉水泼在身上,他不由一个寒噤。

正是一月解冻的头一天。白雪厚厚地压着屋顶,快快地化为无数水珠,反射着晶亮的阳光,在屋檐下滴答不停,好似夏日的一场阵雨。沿着大街,踏过的积雪又硬又板,如同白色大理石铺就,在春日般的气温下,仍不见变得潮润。彼得伸出脑袋,瞧见两三星期的冰封之后,城市虽未解冻,城里人却已被暖和的天气化开。他情不自禁快活起来——快活得叹了口气——但见川流不息的女人们在滑溜溜的人行道上一步一滑地走,红彤彤的脸蛋衬托着厚厚的兜头帽、筒形围巾、貂皮披肩,宛若玫瑰花盛开于一簇新叶之间。雪橇铃来来往往叮当响,有时报告从佛蒙特来了满载的雪橇,堆满冻小猪、冻羊,或许还有一两只冻鹿;有时雪撬上是位常来的买卖人,载的是鸡、鹅、火鸡之类仓前空场上活动的各色家禽;有时是位农夫和他妻子,进城来为的是坐雪撬兜兜风,买买东西,顺便也卖点儿鸡蛋和黄油。这一对坐的是架老式雪撬,伺奉主人总有二十个冬天,而二十个夏天则立在门边晒太阳。一会儿,是位绅士携太太掠过雪地,驾一辆乌蛤壳似的时髦小轿车。一会儿,是辆公共雪撬,布帘子撩过一边,好让阳光照进去,一路横冲直撞,在挡路的车辆中窜来窜去。一会儿,打街角拐过一架敞篷雪橇,样子就像带滑橇的诺亚方舟,一口气装得下五十个人,由十二匹马拉着飞跑。宽敞的雪橇上坐满快乐的姑娘和小伙,开心的孩子和老人,个个笑得合不拢嘴,不停地咭咭呱呱,时不时突然迸发一阵悠长欢快的呐喊,立刻招来观看者三声喝彩。而一帮淘气的小家伙就朝着欢乐的一群投掷雪球。雪橇冲过去,拐个弯不见了,那愉快的笑声依然远远传来。

彼得从未领略过比这一切细微末节组成的更美的景象:灿烂的阳光,晶亮的水珠,晃眼的白雪,快活的人群,五花八门飞奔的车辆,叮叮当当欢快的铃声,真让人的心儿随之跳荡。看不到令人丧气的东西,除开这尖尖屋顶的老古董,彼得自己的破房子。它外表也许十分凄惨,既然里头正遭受一场可怕的蹂躏。彼得瑟缩的身影在凸出的二楼露出一半,倒与他的房子恰恰相配。

“彼得!过得怎么样,老伙计?”彼得正把脑袋往里缩,街那边传过一声呼唤,“瞧这儿,彼得!”

彼得一看,原来是老搭档约翰·布朗先生,正站在对面的人行道上,肥肥胖胖,舒舒坦坦,毛皮外套敞着怀,露出里头漂亮的上衣。他发声喊,把全城的注意力都引向了彼得的窗户,引向了窗前这个灰尘仆仆的稻草人。

“我说,彼得,”布朗先生又叫了,“你到底在那儿折腾啥呢,回回路过都听见乒乒乓乓的?在修老房吧,我猜——给它翻新——唵?”

“那只怕太迟喽,布朗先生。”彼得回答,“要翻新的话,就该里里外外从下到上都弄弄。”

“让我来干这事不更好么?”布朗意味深长。

“还没到时候!”彼得边说边赶紧关窗户,因为自寻宝以来就讨厌人们张大眼睛窥探。

他缩了回去,为自己穷相毕露惭愧难当,可又为快到手的秘密宝藏得意洋洋。一丝傲慢的微笑照亮了彼得的面孔,恰似昏暗的阳光照在惨兮兮的屋内一样。他努力摆出祖先可能有的风度,想当初人家为几代子孙建造这么一座坚固的房子该有多得意呀。可是,被白雪刺得发花的眼睛瞧瞧屋子里,真是太暗淡太丧气啦,与方才见到的欢乐景象天差地别。朝大街匆匆一瞥便使他印象强烈,社交的种种乐趣与行业间的交易往来,使人间保持着欢乐与繁荣。而他却与世隔绝,埋头寻找着说不定只是幻影的东西,找的方式也会被多数人视为发疯。群居生活方式的一大好处就是,人人都按其他人的愿望来修正自己的意志,并使自己的行为与邻人同步,免得失于怪癖。彼得·戈德思韦特才只朝窗外看了一眼,就受到了这种影响。好一会儿,他直嘀咕到底有没有什么藏宝的箱子,既然如此,拆了房子只能确定它不存在又是否非常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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