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彼得·戈德思韦特又叫一声,“明天就动手。”

他越琢磨越觉得有成功把握。他生性开朗乐观,即使已步入人生秋季,也常与风华少年相比。被光明的前景所鼓舞,他在厨房里蹦来蹦去,活像个淘气的妖精。精瘦的四肢动作滑稽,挨饿的五官表情丰富。不,岂止这些,心血一来潮,他抓住塔比莎的双手,带着她跳起舞来,从这头跳到那头,直到老太太风湿痛的怪相把他逗得哈哈大笑。笑声在大大小小的房间里回响,仿佛彼得同时在所有的屋子发出笑声。最后,他猛地往上一蹦,脱离了咱们的视野,跃入笼罩在厨房顶部的烟雾中,接着又平安地落到地上,尽量恢复身体重心。

“明儿天一亮,”他又说一遍,端灯回房睡觉,“我就要瞧瞧这堆财宝是不是藏在顶楼墙壁里了。”

“咱们没柴烧啦,彼得先生,”塔比莎还在因方才的体操气喘如牛,“立等你把房子拆掉,俺就用碎木板生堆火。”

是夜,彼得·戈德思韦特可真做了一场好梦!有阵子,他用一把沉手的大钥匙在开启一张铁门,跟墓穴的门差不多。可打开一瞧,整整一地窖的金币,堆得就像谷仓里黄澄澄的玉米一样。还有镂花高脚杯呀、盖碗呀、托盘呀、餐盘呀、盘盖呀,全是金的或镀银的。此外还有项链啊等等珠宝,虽说因地窖的潮气有些颜色发暗,却值钱得不得了。所有人们无法找回的财宝,不论埋在地下还是葬于海底,彼得统统在这个藏宝地找到啦。不久,他就回到旧宅,还跟从前一样穷。门口却受到一个人的欢迎,此人皮包骨头,头发花白,简直就是他自己的影子,只是衣服式样更老派罢了。不过,老宅虽未失去从前造形,却变成了一座金银宝殿。地板、墙壁、天花板,银光闪闪;房门、窗框、屋檐、栏杆、楼梯台阶,金光四射;椅子纯银,配着金座;高脚衣橱金子做成,四条银腿;床架纯银,毯子金丝织成,床单银线制造。看来整幢房子已被点金术改变,因为还保留着彼得依然记得的一切标志,只是变成金的银的,不再是木头的了。小时候刻在木头门柱上的姓名缩写,如今深深留在金柱上。彼得真成了大福大乐之人。可惜眼睛老捣乱,不论何时一回头,这富丽堂皇的大厦就会黯然失色,变回昨日的肮脏阴暗。

彼得一早起身,操起早就搁在床边的斧子、锤子和锯子,直奔顶楼。天刚蒙蒙亮,冰冷斑驳的阳光通过几乎不透明的圆形天窗照了进来。道德说教家在顶楼里可能为自己纯理论不实际的智慧找到一大把主题,这是个堆放过去岁月破烂的地方。逝去的时髦,陈年的零碎,一切只对一代人有价值的东西,一等这代人进坟墓就被扔进顶楼。不为保存,只为少碍事。彼得发现一摞摞变黄发霉的账簿,羊皮纸封面。早已过世入土的债主们在上头记下了也已过世入土的欠债人姓名。墨水如今褪色难辨,只怕他们生着青苔的碑文都比这个更清楚。他发现一些虫蛀的旧衣服,千疮百孔,不然他就会穿上身。这儿有把无鞘生锈的剑,不是战剑,是绅士们随身佩戴的法式小轻剑。这种剑从不离鞘,除非剑鞘遗失。这儿有二十多种不同的手杖,可惜没有带金头的;还有五花八门的鞋扣,却没有银制的,也不曾镶宝石。有只大箱子装满了鞋,高跟尖头鞋。一只架子上堆了无数药瓶,净是半瓶半瓶的古老药品。另一半为彼得的祖先效劳之后,剩下来的就从死人的房间直接送到这里。无须开列永远也不会参加拍卖的物件清单,这儿还有一块穿衣镜的碎片,灰尘仆仆,镜面模糊,使上述一切破烂看起来更凄惨。彼得起先不知道还有块镜子,乍一发现自己朦胧的身影,险些以为祖上那位彼得·戈德思韦特回来了呢,不是来帮忙就是来阻碍他寻宝的。那一刻,他心头闪过一个怪念头,自己就是那个藏宝的彼得,应该知道把它藏在了何处。可是,怎么就不可理喻地搞忘了呢?“喂,彼得先生,”塔比莎在顶楼楼梯上叫道,“房子拆得够烧壶茶了吧?”

“还没呐,老塔比莎,”彼得回答,“不过马上就成——你瞧好啦。”

话未落音,他就抡开斧头,用力砍起来。灰尘飞扬,木板碎裂,眨眼工夫老太婆就有了一围裙碎木头。

“咱们过冬的柴火可拣了个便宜。”塔比莎道。

好事就此开头。彼得朝眼前的一切下了手。朝托梁和屋架乒乓乱砍,拔出大铁钉,扯下木板条,热热闹闹,从早晨一直折腾到晚上。不过他留神不去碰外墙,好不让邻居疑心里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从没有任何幻想让彼得比现在更开心,虽说回回幻想不停就开心不止。说到底,彼得·戈德思韦特的天性中也许有着某种东西,能为它所造成的一切外部不幸带来内心的补偿。就算他衣衫褴褛,甚至忍饥挨饿,眼看就要被彻底毁灭,可只有他的肉体遭受磨难,而蓬勃向上的心灵却沐浴着光明前程的阳光。他生性年轻,生活方式也趋向于青春长驻。头发白了算个啥,皱纹滚滚,疾病缠身都不足挂齿。不错,他长相是老些,憔悴衰老的身材也颇令人不愉快,衣着就更甭提了。但真正的彼得,骨子里的彼得还年轻哩,初出茅庐,充满抱负。每次被新的火种一点,他那消耗殆尽的青春就会死灰复燃。此刻这青春又在欢腾雀跃了。活了这么久——不太久,正当年罢——还是个易动感情的光棍汉,心怀温馨又温柔的梦想。打定主意,一找到财宝,他就马上出发求爱,定要赢得城里最美丽的姑娘。什么样的心肠能抵挡得住他的进攻?快乐的彼得·戈德思韦特!

每天晚上——因为彼得早已不去从前的消闲处了:保险公司啊,报刊阅览室啊,书店啊;还因为私人聚会也很少请他光临——他便和塔比莎和和美美地坐在炉火旁。这儿总是堆着他一天辛苦拆下的大堆废料。炉子的底层垫上一根大大的红橡木底柴,这东西足有上百年未挨雨淋未受潮气,但烧起来仍旧嘶嘶作响,两头直冒热气,像是才从树上砍下来一两星期。紧挨它的是些大柴棍,结结实实,又黑又沉,已失去腐朽的本性,牢不可破,除非丢进火里,就烧得如同通红滚烫的铁棍。在这个稳当的基座上,塔比莎再架上轻柴,是些门格板、雕花架之类的碎片,一点就着,跟干草似的,腾起一股耀眼火光,窜进宽敞的烟道,照亮烟炱覆盖的四壁,简直能一眼看到烟囱口。同时,厨房里的反光会被逐出蛛网悬垂的角落,离开头顶黑黝黝的横梁,被赶到谁也不知道的地方去。而彼得呐,笑容满面,真像个快活佬。塔比莎则一副乐享晚年的神气。这一切当然都意味着只要房子拆完,主人便福星高照了。

干枯的松柴噼啪燃烧,仿佛幻想中毛瑟枪在打着点射。彼得就坐着看啊,听啊,满心欢喜。然而,短暂的光亮与噼噼啪啪的声音,会被暗红的火光,实在的温暖,深沉如歌的燃烧声取代,它们将会持续整夜。这时候,彼得就变得话多起来。一天晚上,他第一百次逗引塔比莎再讲些他曾叔祖父的新鲜事。

“你在这个炉边座上都坐了五十五年啦,老塔比莎,肯定听说过好多他的事,”彼得道,“你不是跟我说过,头回到这儿来的时候,就有个老太太坐在你如今坐的地方,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彼得·戈德思韦特的管家婆么?”

“没错儿,彼得先生,”塔比莎回答,“她都快一百岁啦,常说跟老彼得·戈德思韦特一道在厨房的炉火边上,和和气气地待着——就跟你我现在差不多,彼得先生。”

“那老家伙肯定跟我不止一处相像,”彼得自鸣得意,“不然绝不会变得那么阔。不过,我看他本可以把钱投得更是地方——丁点儿利息都没有!——只有安全妥当!——还得房子拆了才能到手!塔比莎,是什么原因使他藏得这么严实?”

“因为他不能花掉,”塔比莎道,“只要他一开箱子,魔鬼就会从背后抓住他胳膊。那钱,人家都说,是魔鬼打自己腰包掏出来给彼得的。它要彼得给他这房子和地皮的契据,可彼得发誓不干。”

“正跟我对老搭档约翰·布朗发誓一样。”彼得道,“不过这全是无稽之谈,塔比莎!我不信这事。”

“呣,没准儿是假的,”塔比莎说,“因为乡亲们说老彼得的确把这房子让给魔鬼了,所以住在这里头的人才总是倒霉。还说老彼得一交出契据,箱盖就啪地开了,他赶紧抓了一大把金子。可是,嗨,你瞧!——抓到手的原来是把破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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