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第二年六月底,艾略特来到伦敦,我才和他重又见面。我问他拉里究竟去了巴黎没有;他告诉我去了。艾略特对他很是恼火,使我听了暗笑。

“我对这孩子本来抱有同情,他要在巴黎住上两年,我也不能怪他,我而且准备拉他一把。我告诉他,一到巴黎,就通知我,可是,直到路易莎写信告诉我他在巴黎时,我才知道他来了。我由美国旅行社转给他一封信——这通信地址是路易莎告诉我的——叫他上我家来吃晚饭,好和几个我认为他应当认识的人见见面;我想先让他见见那批法美籍的人,爱米丽·德·蒙塔杜尔和格拉西·德·夏托加亚尔等,你知道,他回信怎么说?他说,他很抱歉,不能够来,而且他没有带晚礼服。”

艾略特眼睛盯着我望,指望这点吐露能引起我的震动。当他看见我处之泰然时,眉毛抬了起来,很不屑的样子。

“他的回信写在一张乌七八糟的信纸上,上面印有拉丁区一家咖啡馆的名字;我写回信给他,要他把他的住址告诉我。我觉得,为了伊莎贝儿的缘故,我非得帮助他一下不可;我想也许他脸嫩吧——我的意思是说我就不相信一个正常的年轻人到巴黎来会不带晚礼服的,而且不管怎样说,巴黎的服装店也还过得去:所以,我就邀他来吃午饭,而且说客人不多,可是,你相信不相信,他不但不理会我要求他把住址告诉我,仍旧是美国旅行社转,而且说他从来不吃午饭。这一来,我可把他没有办法了。”

“下知道他究竟在干些什么?”

“不知道,而且告诉你老实话,我也不想知道。恐怕他是个极端没有出息的青年人,我认为伊莎贝儿嫁给他,是个大错。说到底,如果他过的是正常生活,我在里茨酒吧间或者富凯饭店或者什么地方总该会碰见他。”

这些时髦地方,有时候我自己也去,但是,别的地方也去。就在这一年的秋初,我上马赛去,预备乘法邮公司的船上新加坡,碰巧在巴黎呆了几天。有一天傍晚,我和几个朋友在蒙帕纳司区吃过晚饭,一同去多姆咖啡店喝杯啤酒。我四面看看,不久就瞧见拉里一个人靠着一张大理石的桌子,坐在拥挤的走廊上。他在悠然望着来往行人;闷热的白天过后,那些行人正在享受晚凉。我丢下我的朋友向他走去。拉里看见我,脸上露出笑容。他请我坐下,可是,我说,我还有朋友在一起,不能多留。

“我只想问候你好不好,”我说。

“你住在巴黎吗?”他问。

“只有几天工夫。”

“明天跟我吃午饭好吗?”

“我还以为你不吃午饭呢?”

他咯咯笑了。

“你见过艾略特了。我一般不吃,没有时间吃,所以,我只吃一杯牛奶和一块烧饼。可是,我很想跟你一起吃午饭。”

“好的。”

我们约好隔天在多姆见面,先喝杯酒开胃,然后在蒙帕纳司大街上找个馆子吃饭。我回到我的朋友那里,坐着谈天。当我再望望拉里时,他已经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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