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她对他的了解仅有一星半点,而现在,结婚已经将近两年了,这种了解却没能增进多少。起初她被他的关心所感动,对他的热情感到既意外又惊喜。他十分体贴,时时刻刻不忘给她带来舒适。只要她开口,哪怕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他都不会耽搁上半刻。他时常给她带来小礼物。要是她不巧生了病,再没有比他细心周到的了。要是她有什么烦人的事懒得做,那可就是帮了他的大忙。他对她总是谦敬如宾。她一进门,他便会起身站立。她要下车,他会伸手搀扶。要是碰巧在街上遇见她,他一定对她脱帽致敬。她要出屋,他会殷勤地为她开门。进入她的卧室和化妆室之前,他必先敲门。他对待凯蒂不像她见过的任何男人对待妻子那样,倒像是把她当成乡下来的同乡。这滑稽的情形让她高兴了一阵,但也不免厌倦。如果他能更随意一点,他们就会更亲近些。如今他们只是徒有夫妻之名,关系远非通常夫妻那样亲昵。他还是个热情似火的人,有点歇斯底里,而且多愁善感。
她很惊讶地发现他是多么地情绪化。他平时的自制要么源于害羞,要么是长久养成的习惯,她不确定是哪一种。等到她躺到他的怀里,他变得心满意足时,平时绝不敢说荒唐话、绝不敢做荒唐事的人,竟然满口小孩儿气的话。这让她多少开始瞧不起他。有一次她讥笑说,他说的是世界上最吓人的胡话。她感觉到他的胳膊松了下来,他半天没说话,然后放开她一个人回到自己的卧室。她不想伤害他的感情,一两天过后,她对他说:
“你这个傻家伙,你说的那些话我根本没觉得不好。”
他只是羞涩地笑了笑。不久以后她发现他很难融入到别人的圈子里去。他太过难为情了。要是在晚会上,大家都开始唱歌,里面保准没有瓦尔特。他面带微笑坐在一旁,似乎也从中得到了快乐,但实际上他的笑是装出来的。他的笑更像是在嘲讽,让人觉得在他心里这些自娱自乐的人根本是一群傻瓜。轮流唱歌是多么令凯蒂兴高采烈的事,然而他就是不肯加入进去。在去中国的途中他们参加了一次化装舞会,让他像别人一样穿上奇装异服连门儿也没有。显然他认为这些都是无聊透顶,这很让她扫兴。
凯蒂天生活泼,她愿意一天到晚说个不停,想笑就笑。他的沉默却常常浇灭她的热情。对于她说的闲聊话,他从来不搭腔,这让她愤懑。那些话题的确不需要特别的回答,但是有人回应毕竟令人高兴。要是外面下雨了,她会说:“雨下得好大啊。”她等着他说:“嗯,是啊。”然而他却像个闷葫芦。有时她真想上去摇摇他的脑袋。
“我说雨下得很大!”她重复了一遍。
“我听到了。”他回答道,脸上露出亲切的微笑。
这表明他不是故意惹她生气。他不说话是因为他无话可说。不过后来凯蒂微笑着想,要是谁都在有话可说的时候才开口,那用不了多久人类大概就不会讲话了。
尽管凯蒂已经多次在茶会上遇见过查尔斯·唐生的妻子,但第一次见到他本人是在她来香港几个礼拜之后。
她非常喜欢查尔斯·唐生。这是她始料不及的。他几乎是这块殖民地上最受欢迎的人。据说香港布政司不久就将卸任,每个人都希望唐生来接任这个职位。他打网球、马球和高尔夫球,自己还养了一匹赛马。他的马可以轻松超过任何人,几乎从不会让冠军旁落。他从不装腔作势。凯蒂不知道为什么以前别人夸他时她都不以为然,她觉得他肯定是个狂妄自负的人。看来她是大错特错了。要是他还有什么叫她不痛快的,那就是她犯的这个错误了。
他个子很高,她觉得他至少有六英尺二英寸。他的身材相当健美,几乎身体每处地方都完美无缺,在他身上找不到一点多余的肥肉。他梳着优雅的发型,在房间里的男士中应该是最有品味的。他的穿着也非常讲究。她喜欢这样潇洒整洁的男人。她的眼睛看向了瓦尔特,他的形象真应该改善一下。她又注意到唐生袖口上的链扣和马甲上的纽扣,以前在卡地亚珠宝店也见过与之类似的。唐生家族显然家道殷实。他的脸被太阳晒得黝黑,却更显得他健康了。她很喜欢他那撮卷曲的小胡子,它被打理得整整齐齐,一点也没有盖住他红润的嘴唇。他有一头乌黑的短发,梳得油光可鉴。不过要说最迷人的地方,还应该是浓眉之下的那双眼睛。它们蓝极了,眼底流露着和蔼之情,显示了他这个人的脾气有多好。看看这双蓝眼睛,它的主人怎么可能伤害到别人一点呢?
她敢确信他被她迷住了。要是他嘴上没说什么,那双闪烁着欣赏之情的眼睛也背叛了他。他似乎兴奋得过了头,自己却还没意识到。这种场景凯蒂最熟悉不过了。他们一直向彼此说着笑话,但他时不时不露声色地夹杂上两句奉承话,讨得她十分欢心。到了分别握手的时候,他的手上用的劲儿,就更不会错了。
“希望不久再见。”他说得很随意,然而他的眼睛露了馅儿,这话底下别有深意。
“香港这地方不大,不是吗?”她说道。
谁能想到才三个月他们就发展到了这个地步呢?他对她说,跟她初次见面的那个晚上他都快疯了。她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他对她当晚的穿着记忆犹新,当时她身着新娘的盛装,在他眼里就像峡谷里的一朵百合花。就算他不告诉她,她对他爱上自己也早就心知肚明。不过当时她故意跟他保持了一小段距离,现在她对此还有点吃惊呢。他是那么富于激情,差点让她难以拒绝。她不敢叫他亲吻她,担心一旦被他搂在怀里,她的心脏就会跳得飞快。从前她从未真正恋爱过,原来爱情如此奇妙。这会儿尝到了爱情的滋味,她倒突然对瓦尔特有点同情,虽然他的爱一度折磨着她。她一开始时半开玩笑地戏弄唐生,不想他却十分受用。起初她还有点担心,这下就完全成竹在胸了。她打趣似的取笑他,他一领会了她的意思就笑起来,把她逗得够呛。他被她弄得又惊又喜,她想这些天来的戏耍一定让他精明多了。然而享受了激情的滋味之后,她调整了手法,开始欲擒故纵,玩的兴致比以前淡了很多。她竭力做到不痛不痒,就像竖琴师的手轻盈地抚过琴弦。他被搞得一头雾水,而她大笑不止。
查理最终成为她的情人时,她和瓦尔特之间的关系似乎令人难以置信。她竟然对持重自制的他也忍不住笑容满面。那正是她心花怒放的时候,对谁都会止不住笑脸的。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有他的话,她也不会认识查理。在最终投入查理的怀抱之前,她迟疑了很长时间。倒不是她不甘臣服在查理的激情之下,因为论激情,她丝毫也不输给他。她骨子里的家教和仁义道德还在作怪。事后她惊奇地发现(他们的结合最终出于偶然,机会的到来出乎两人的预料)她一点没变。她觉得怎么也会有点不同,心里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肯定会让她感觉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但是当她偶然坐到镜子跟前的时候,她迷惑地看到镜子里的女人和前一天毫无二致。
“你恨我吗?”他问她。
“我崇拜你。”她小声说。
“浪费了那么长时间,不觉得很傻吗?”
“我真笨。”
这种常常不可抑止的快乐让她焕发了第二春。结婚之前她的青春美色已经渐渐褪去,给人色暗珠黄之感。有人残酷地下了定论,称她的美丽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然而二十五岁的少妇和二十五岁的姑娘有着天壤之别。结婚之前她是个玫瑰花的花骨朵,花瓣边缘已经萎黄,而后一夜之间这朵玫瑰花盛开了。她清亮透彻的眼睛似乎更加柔情似水。她的肌肤(它最令她引以为傲,并百般呵护)令人叹为观止:你不能把它比喻为桃子或者鲜花,而是恰恰应该反过来。她又像个十八岁的姑娘了,她的魅力前所未有。每个人都看在眼里,她的女友们不无醋意地怂恿她赶快要个孩子吧。曾信誓旦旦称她不过是鼻子有点长的可爱女子的人士,也不得不承认他们看走了眼。用查理第一次看见她时说的那个词来形容她最恰当不过了:她是位绝顶美人。
当然了,瓦尔特应该并未逮到什么马脚。如果事实如此,顺其自然是最好的办法。假如他发现了,嗯,说到底对大家都是个解脱。刚一开始跟查理幽会时,她虽然不愿意这样偷偷摸摸地,至少也听之任之了。随着时间的流逝,她的激情愈加强烈,阻止他们长相厮守的那道障碍,再也让她受不了。他不止一次地悔恨,是他的身份束缚了他们俩,使他们的关系不能光明正大。要是他俩都是自由身,事情将会多么美妙。她明白他的意思,谁都不希望丑闻发生在自己身上。况且做出这样重大决定之前,总该三思而后行。不过,倘若自由自己找上门儿来,事情就简单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