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说吧,对下述的状况,你们会有什么意见呢?有一次,天空晴朗,我随身携带了火药,在波兰的一座林子里漫游。正要回家的当口,迎面却走来了一头非常可怕的狗熊,它张开血盆大口,妄想把我一口吞下肚去。我有点心慌,翻遍了我所有的口袋,再找不到一点火药和铅弹。除两颗在万不得已才使用的燧石,旁的什么也没有。我就拿出其中的一颗,对准猛兽张开的嘴巴用力一扔,正好扔进了它的咽喉。也许感到浑身有点不舒服吧,这只狗熊把身子掉转过来,于是,我又一甩手,将另一颗向它的肛门扔去。事情也真是巧,手脚又干净利落!这颗燧石进入肛门后,却跟早先在肚里的那颗撞个正着,火,马上着了起来,随着一声巨响,那狗熊被炸得血肉横飞!人们说,第一颗使用得这样的得心应手,而更惊险的,却是要让那第二颗正好碰在一起,这样,显然把那位粗暴的学者兼哲学家,一下子就炸到了半空里——尽管我这回死里逃生,安然无恙,不过,类似这样的花招,今后我是决不想再度使用的,而且手头没有其他的防身武器,就别去找狗熊的麻烦。

但是,我的时运不是挺顺利的,当我在那些最残暴最危险的猛兽面前,自己显得无能为力的时候,它们却偏偏向我突然袭击,仿佛通过它们的本能,已经猜透了我手无寸铁似的。记得有一次,我为了把块燧石磨得更锐利些,刚刚从猎枪上把它旋了下来,谁知一头大得怕人的狗熊,却从我对面蹒跚地走来。这时候,我唯一能够办到的,就是尽快地逃到一棵树上去,以求保全自己的生命。可是,不幸得很,由于只顾往上爬去,不慎把我刚才用过的那把小刀,一下子掉到了树下,这时,我手头没有任何家伙可以用来旋上那个螺丝,而且要旋上那个螺丝,又是十分困难的。那头熊却依旧站在树下,我随时都会遭到它跟踪追迹的危险。根据我以往的经验,这时可把我的眼睛打出火来,但我对此却又不屑一干,因为从我来说,过去很少考虑种种不利的因素,所以每来这么一次,总是将自己的眼睛打得好痛,直到今天,隐痛还未完全消除。我用渴望的眼光,望着笔直插在雪地上的那把小刀;但是,光有这种渴望的眼光,却丝毫无助于我的大事!我终于想出了个办法,真是妙不可言,也是我福至心灵!我摸准了小刀把柄的那个方向,然后以射线的形式,尿出了一泡小便,大凡人们受到极度的惊吓,小便的储藏量也变得相当充裕。天气也刚刚冷得可以,我那液体的射线,立即滴水成冰,不用转眼工夫,在我小刀的柄上,却长出了一道冰凌,一直伸展到最低的树丫上。我便握住了那长出来的刀柄,将我的小刀提了上来,这虽然易如反掌,却也需要谨慎小心。我才用时小刀把燧石旋上,那熊先生已经爬上树来。说真的,我想人为了恰如其分地掌握时间,也必须要像熊那样的聪明,我便用一颗表示欢迎的子弹,奉送我们这位棕熊师傅,好使这位棕熊师傅,永远忘掉它的爬树本领。

另一次,简直没想到,一头恶狼竟把我逼得走投无路,我只好从自己的本能出发,一拳打进了它张开的嘴巴。为了自身的安全,我把拳头越伸越进,几乎使我的胳膊一直伸到了肩胛的地方。但是,这时该怎么办才好呢?绝对不能说,我在这种孤立无助的情况下,却反而感到惬意。我所想到的只是,目前正在跟狼对峙!我们眼睛看着眼睛,彼此都是恶狠狠的。要是我把胳膊缩回来,那猛兽准会疯狂地向我扑来;从它怒火燃烧的眼睛里,我一点不差地看到了这一层。不久,我抓住了它的五脏六腑,像翻手套那样,把它外面的身子翻到了里面,然后把它扔在地上,让它在那儿躺着。

至于这种绝招,是万万不能用在一条疯狗身上的,这条疯狗后来不久,在圣彼得堡的一条小巷里与我不期而遇。我想,跑吧,我是搞不过它的!为了跑得很有体面,我把身上那件外衣一扔,自己则飞快地躲进了家里。事后,唤来了我的仆人,去把那件外衣拣了回来,并跟其他的衣服一起放在壁橱里。第二天,听得我的约翰尼斯大声狂喊:“我的上帝,男爵先生,您的外衣发疯啦!”我可吃惊不小。

我忙不迭地跳到他的身边,发觉所有的衣服,全被那上衣撕得粉碎。那家伙周详地告诉我说,上衣发疯了。我还亲自走上前去,它正扑到一件十分精致的新礼服上,简直没有一点怜悯心,没头没脑在那儿乱咬。

在上述的所有事件中,我的先生们,我虽说运气都是很好的,但是,每次在千钧一发之际,能够化险为夷,这多半还得依靠偶然性,而这偶然性之所以能够得逞,关键还在于我的勇敢和智慧。如果两者兼而有之,谁都知道,那他稳能当上一个幸福的猎人、海员和士兵。但是,如果有一位猎人、海军司令和将军,他性情冒失,又容易屡犯错误,那么除了随处依靠这种偶然性,依靠他自己的命运之外,还得很好考虑一些立见功效的办法,和配备一些马到成功的工具才好。我呢,就没有这些可指摘的地方,因为我一直是名扬四海的,这不仅由于我的马匹、猎犬和枪支都是最高级的,而且由于我对这一切事情都有一套与众不同的本领,所以不是我吹牛,只要在森林里、牧场上以及田野间,一提及我的名字,大家全都有很多的回忆。我虽然不像耽于豢养犬马、耽于行猎的那些贵族,终日为我的马厩、狗窝以及枪械库忙忙碌碌;但我却也喜欢自己的那两头狗儿,它们为我做事,真是赤胆忠心,使我永远也忘不了它们,趁今天这个机会,让我谈这么一二件小事吧。其中有一头是猪犬,它不知道疲劳,警惕性很高,干事小心谨慎,因此只要任何人看上它一眼,我不免会产生嫉妒。不管白昼和黑夜,我随时可使唤它:到了夜晚,我点了盏灯笼,挂在它的尾巴上,我就能够称心如意地行猎,而且比白日还要顺利。

从前——那是在我新婚后不久——我的妻子兴致很好,定要出外打猎去。我策马先行,做些探索工作,没有多久,我的猎犬已经猎得了好几百只松鸡。我等了我妻子好久好久,她分明同我的少尉侍从,我的马夫等人,跟在我后边来的嘛,但我至今没见到她的影踪,也没听到她的声息。我终于等得不耐烦了,便从原路踅了回去,还未走到一半的地方,耳畔却传来一阵隐隐约约的抽泣声。听起来它好像就在眼前;然而到处也瞧不见一个人影。我纵身下马,把耳朵贴在地面上,我不仅听得从地下发出来的悲悲切切的饮泣,而且马上明白过来,这就是我妻子、少尉侍从和马夫的声音。我便回头一看,发现在不远的地方,有一个矿井的入口处,我这才恍然大悟,遗憾得很,原来我那苦命的妻子及其侍从等人,就是从那儿掉进去的。我风驰般地奔到就近的村子里,把些矿工唤了来,他们不知花了多少时间,搞得精疲力竭,方才把那些不幸的人,从九十来克拉夫特深的矿井里营救出来。第一个挖出来的是马夫,然后是他的马,继而是少尉侍从及其马匹,最后才是我的妻子和她那匹土耳其马。总的说来,这件事故使人感到最奇怪的是一人和马匹虽然掉进了深坑,除去一些零星物件,几乎没有受到什么损失,然而比较严重的,倒是他们遭到一场难以形容的惊吓和苦难。现在,你们不难想象,这次行猎只好暂时告一段落了,而据我的猜想,你们因为只顾听我娓娓讲述,早把我那头猎犬给忘了,从而也不对我加以抱怨,说我怎么把它也疏漏了呢!由于公事缠身,我第二天一早就出门去了,一直经过了十四天,方才回到家里。我到家已有好几个钟点了,却始终没见到我的狄安娜,心里不禁懊恼得很。家里没人关心它,却以为它是跟着我一起走的,眼下找不到它,使我极度悲伤。我终于想起来啦:那狗儿也许依旧耽在那松鸡的所在吧?希望和担心驱使我脚不停地向那儿赶去,瞧啊!我真有说不出的一团高兴,那狗果然还站在十四天前我把它遗忘的那个地方。“啵,”我才唤了这么一声,它就一骨碌爬了起来,我又打了一枪,二十五只松鸡立即归我所有。但是,那可怜的畜生面对着我,连爬也爬不过来,它疲惫已极,又饿得发慌。为了把它带回家去,我就将它放在我的马上,你们很容易想到,尽管我坐得很不舒服,心头却是乐滋滋的。经过几天精心调养,它又如过去那样,变得又神气又活泼,过了几个星期,它帮我解决了一个疑难问题,要没有它助我一臂之力,我怕一辈子也猜不透的。“)

请稍后,加载中....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阅读模式左右翻页上下翻页
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