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政时代的巴黎,有十三个人。这十三个人,为同一种情感所激励,每人都有坚强的毅力,足以对共同的思想忠贞不渝;他们彼此以诚相待,即使利害发生冲突,也决不相互背弃;他们城府很深,足以将他们之间结成的神圣关系隐匿于世;他们本领高超,足以置身于任何法律之上;他们英勇果敢,无所不为;他们心满意足,因为他们的意图几乎皆可实现;他们冒过各种极大的风险,对他们遭到的挫败,却守口如瓶;他们不知恐惧为何物,在王公面前也好,杀人凶手面前也好,无辜百姓面前也好,都面不改色;他们置社会成见于不顾,以各人本来的面目彼此相纳;当然他们犯有罪行,但是使人成其为伟大人物和只有在杰出人物身上才能见到的某些优秀品质,又使他们成为出类拔萃的人。最后还有一点,就是虽然这十三个人将最奇特的头脑可以想象出来的奇特想法变成了现实,他们却隐姓埋名,使本故事阴森神秘的气息达到顶点。从前认为只有曼弗雷德①、浮士德②、梅莫特③式的人物才有奇特的本领,那是大错特错了。如今这十三个人都已精疲力竭,至少已天各一方。正如摩尔根④——海盗中的阿喀琉斯——从江洋大盗变成心安理得的移殖民,在炉灶火光映照下,毫无愧色地支配着从鲜血和熊熊烈火中搜罗来的几百万家财一样,这十三个人也都已平静地回到了民法的制约之下。

自从拿破仑死后,由于作者仍需守口如瓶的某一偶然原因,这种秘密、奇特的经历结成的联系已经解体。而其秘密、奇特的程度,与拉德克利夫夫人⑤最惊险的小说不相上下。整个社会都曾神秘地屈服于这些无名英雄的意志之下。直至最近,他们之中才有一位同意作者将他们历险的某些情节公之于世,当然也必须遵守某些默契。这一允诺颇令人不解,笔者认为,这位人士说不定有一举成名的隐隐愿望。

①曼弗雷德,英国诗人拜伦(1788—1824)于一八一七年所写同名诗剧中的主人公。

②浮士德,德国诗人歌德(1749—1832)同名长篇诗剧中的主人公。

③梅莫特,爱尔兰小说家、剧作家麦图林(1782—1824)的代表作《流浪汉梅莫特》中的主人公。

④摩尔根(1635—1688),英国十七世纪的冒险家,曾在西属安的列斯群岛大肆劫掠,后定居牙买加,并任十四年总督,一六八八年死去。

⑤拉德克利夫夫人(1764—1823),英国小说家,长于惊险小说。

这个人,外表看去依然年纪不大,金黄头发,碧蓝眼睛,柔和而响亮的嗓音似乎显示出女性的心灵。他面色苍白,举止神秘,谈吐和蔼可亲,自称年方四十,很可能属于最高的社会阶层。他所用的姓名看来是化名;在社会上,不曾见过这个人。他是谁呢?无人知晓。

这位陌生人向笔者吐露这些非同寻常的事情,也许希望见到这些见闻在基种程度上被披露出来。如果能够激动人心,他将视之为一种享受。这种情感,与麦克菲森①见到他创造的莪相进入各种语言时心中激起的情感,颇为相似。自然,对于苏格兰律师②来说,这是人类所能赋予自己的一种最强烈的情感,至少也是最希罕的一种感受。这难道不是隐姓埋名的天才么?写一部《巴黎耶路撒冷纪行》③,是从人类一个世纪的荣耀中取走自己的一份。可是使其国家拥有一位荷马式的人物,这难道不是攫取上帝的权力么?

①麦克菲森(1136—1796),苏格兰诗人,其作品《莪相诗集》获极大成功。

②指麦克菲森。

③《巴黎耶路撒冷纪行》是法国作家夏多布里昂一八一一年所发表的作品。

笔者对叙事的规律极为熟悉,不会不知道这一简短的序言会叫他承担什么样的义务;但是他对十三人的故事也相当熟悉,确信自己的兴味永远不亚于这项计划足以唤起的兴味。透露给他的,有鲜血淋漓的悲剧,饱含恐怖的喜剧,秘密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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