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兰多只能假定对人类有了一些新的发现;他们粘在一起,一对又一对,但是谁把他们粘在一起,又是在何时,她无从猜测。似乎并不是大自然,因为她观察了鸽子、兔子和挪威犬,看不出大自然改变或修正了自己的方式,至少自伊丽莎白时代以来是如此。在她所能见到的兽类中间,根本没有牢不可破的同盟。那么,难道是维多利亚女王?或是莫尔本勋爵?对婚姻的伟大发现是否来自他们?但是,她沉思道,据说女王喜欢狗,而莫尔本勋爵,她听说,他喜欢女人。这很奇怪——很不雅观;不错,身体的这种如胶似漆,其中有某种东西与她的体面和卫生观相抵触。然而,伴随她的沉思默想的,是那根手指饱受刺痛和抽搐的折磨,让她几乎无法理清自己的思绪。它宛如女仆的白日梦,让人浑身无力,又不断撩拨人的神经。奥兰多因此而脸红,感到惟一可做的,就是买一只同样丑陋不堪的指环,如他人一样戴在手上。她这样做了,躲在窗帘的暗处,偷偷把它套在指上,心中觉得很是羞辱。但这于事无补,刺痛依然在继续,而且更剧烈、更不可抑制。那晚她彻夜无眠,第二天早晨,拿出笔写作,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墨水在纸上留下一摊又一摊污渍。还有比这更可怕的情形出现,那就是她的笔缓缓而行,对早天和腐朽大发议论。这甚至比大脑一片空白还糟糕,因为我们似乎不是用手指而是用全部身心来写作。奥兰多的情形就证明了这一点,控制笔的神经缠绕身体的每一根纤维,钻心裂肺。虽然她的麻烦似乎在左手,但她可以感到自己已经鬼迷心窍,最终只得考虑铤而走险,以作补救之计,这就是彻底妥协,顺从时代精神,找一位丈夫。

这样做有悖她的天性,这一点我们已经表达得明白无误。当年大公的马车轮声逐渐远去,她脱口喊出的是“生活!恋人!”而非“生活!丈夫!”正是为了追寻这一目标,她迁到城里,奔走于前一章所描述的那个世界。然而,时代精神自有其不可违拗之处,它给所有试图抗拒者都带来巨大创痛,相形之下,那些识时务者的下场倒好些。奥兰多天生亲和伊丽莎白时代、王政复辟时期和十八世纪的精神,因此几乎觉不出从一个时代向另一时代的转变。但她的天性与十九世纪的精神格格不入,因此它击败了她,打垮了她,她知道自己前所未有地败在了它的手中。或许人的精神自有其归属;有人天生属于此一时代,有人属于彼一时代;奥兰多既然已是三十一、二岁的成年妇人,她的性格就已大体形成,容不得强扭了。

因此,她悲哀地站在起居室(巴特洛莫已把书房装饰得基督教的味道太浓)的窗前,已顺从地穿上圈环衬裙,它的重量坠得她直不起腰来。她以前穿过的衣服从来没有如此沉重、灰暗、碍手碍脚。她再不能与爱犬一起大步穿过花园,再不能轻快地跑上高坡,扑到大橡树下。她的裙裾拖带地上湿漉漉的树叶和稻草。插了翎毛的帽子给微风一吹就有掀翻的危险。薄薄的鞋子走几步路就会湿透,变成泥饼。她的肌肉失去了当年的柔韧。她变得非常神经质,惟恐护墙板后藏着强盗,而且一辈子头一次害怕走廊上有鬼魂出没。凡此种种,一步步逼迫她屈从无论是维多利亚女王还是别人的新发现,即无论男女,人人都有一个命定的终身伴侣,他供养她,或者说她由他供养,至死才分离。她觉得,有人可依靠,坐下来,甚至躺下去,永远永远不起来,也是一种慰藉。因此,尽管她过去那么骄傲,时代精神还是对她发生了作用。而且就在她的情绪低落到如此不同寻常的地步时,那些夹缠不清又让人困惑的刺痛变成了曼妙的旋律,直到似乎是天使在用雪白的手指拨弄琴弦,她全身都沉浸在简洁无瑕的和谐之中。

然而,谁能是她的依靠呢?她向瑟瑟秋风提出了这个问题。因为已是十月,天气依然阴雨连绵。这个人不会是大公,他早已娶了一位贵妇,在罗马尼亚猎兔好多年了。也不会是M先生,他皈依了天主教;不会是C侯爵,他正在博坦尼湾缝麻袋;也不会是0勋爵,他早就葬身鱼腹。反正,她的所有密友都不在了;而德鲁瑞巷的奈尔和基蒂们,虽然颇得她的欢心,只怕很难靠得住。

“我能依靠谁呢?”她问,仰望天空中翻卷的流云。她跪在窗台上,轻拍双手,一幅楚楚可怜的女儿家形象。她说话不由自主,拍手不由自主,恰似她的笔写起来完全不听她的使唤。因此说话的不是奥兰多,而是时代精神。不过无论是谁,反正没有人回答这个问题。秃鼻鸦在秋日里紫色的云彩间上下翻飞。雨终于停了,空中现出一道彩虹,诱得奥兰多在晚餐前戴上那顶簪了羽毛的帽子,穿一双系带的小巧鞋子,来到了屋外。

“除了我,一切都是成双成对,”她想,闷闷不乐地穿过庭院。天上飞着的秃鼻鸦,甚至连卡努特和皮平,那个傍晚似乎也都有一个伴儿,尽管它们的结盟很短暂。“而我,这一切的女主人,”奥兰多想,“却是孤零零一人,形单影只。”经过大厅时,她瞥了几眼那数不清的窗子上的彩色镶嵌画。

此前,她从未有过这类想法。如今,它们已把她彻底击败。她没有砰地推开大门,而是用戴了手套的手轻叩,请看门人替她把门打开。人必须有人可依靠,即便是看门人也好,她想,几乎希望留下来,帮她在一桶红红的热炭上烤肉排。但她又不好意思讲出来,只好独自漫步到庭园。开始她有些畏缩,恐怕让偷猎者、猎场看守人,甚至听差的小厮看了笑话,奇怪一位贵妇怎么会独自四处行走。

她每走一步,都要神经质地四处张望,惟恐有男人隐在荆豆树后,或有只野牛低头向她拱来,用角挑起她抛向天空。其实,此间只有天空中翻飞的秃鼻鸦。一根铁青色的翎毛,从秃鼻鸦身上飘下,落到欧石南丛中。奥兰多喜欢野禽的翎毛,打从小时候就常常收集。现在她拾起这根翎毛,插到帽子上。四周的空气多少让她的精神一振。秃鼻鸦在她头顶盘旋、滑翔,翎毛一根接一根落下,在紫色的空气中闪烁着光芒。她尾随它们,来到沼泽地,又上了山,长长的斗篷拖在身后。她有很多年没有走这么长的路了。她从草地上捡起了六根翎毛,用指尖夹着,贴在嘴唇上,体味它们平滑的质感。就在这时,她看到山坡边有一汪水塘,闪着神秘的银光,恰似贝迪威尔爵士抛入亚瑟王之剑的那个湖。空中一根翎毛飘飘摇摇,落入水塘中央。奥兰多全身在此刻感到一种奇特的狂喜。她痴迷地觉得,自己跟着这些秃鼻鸦来到了海角天涯,扑到湿软的草皮上,狂饮忘却之酒,而秃鼻鸦沙哑的笑声在她头顶上回旋。她加快脚步,跑了起来,却被欧石南粗硬的树根绊了一下,跌倒在地,跌断了脚踝骨,爬不起来。但她心满意足地躺在那里,耳边响着秃鼻鸦沙哑的笑声,睡菜和绣线菊的香气扑鼻。“我找到了自己的伴侣,”她喃喃自语。“那就是沼泽。我是大自然的新娘,”她低语道,欣喜若狂地接受草地冰冷的拥抱。她裹着斗篷躺在水塘边的洼地里。“我将长眠于此,”(一根翎毛落在她的额上。)“我找到了碧绿的桂冠,碧绿甚于海湾,我的前额将永远清凉。这些野禽的翎毛——猫头鹰的、欧夜莺的。我的梦将是荒蛮之梦。我的手将不戴结婚戒指,”她边说边从手指上褪下戒指。“草根将环绕它们。啊!”她叹了口气,头舒坦地靠在洼地湿软的枕头上。“我多年寻觅幸福,没有结果。我与声名擦肩而过;我从未有过爱情;生活——也罢,还是死了好。我认识众多男女,”她接着想;“但未有一人我真正明白。若能安息于此,惟有苍天在上,岂不更好——就像多年前吉卜赛人告诉我的那样。那是在土耳其。”她两眼直瞪瞪望向天空,云朵翻滚,堆积成奇特的金色泡沫,转瞬之间,她看到其中有条小路,一行骆驼,穿过红色沙尘笼罩的戈壁。驼队过后,只留下危岩林立的高山峻岭,她想象自己听到山口响起山羊脖子上叮当的铃声,漫山遍野的鸢尾和黄龙胆。于是,天空变了,她的视线慢慢下移,直至触到雨水浸润而颜色变暗的大地,看到南丘那大片山冈,沿海岸逶迤起伏;陆地分开的地方是大海,不时有船只驶过;她想象听到远处海上的炮声,开始以为“是西班牙无敌舰队,”又一想,“不对,是纳尔逊,”随后才记起那些战争早已结束,这些是忙碌的商船;弯弯曲曲的河面上漂着扬帆的游船。她还看到黝暗的田野中星星点点散布的羊群和牛群,她看到农舍的窗间透出点点灯火,畜群中有灯笼漂移,是牧羊人和牧牛人在巡夜;然后,灯火熄灭,群星升起,密布夜空。她脸上盖着沾水的羽毛,耳朵贴着大地,睡意朦胧之间,听到地心深处,有锤子敲击铁砧的声音,抑或是心跳的声音?答、答、答,是锤子敲击铁砧,还是地心在跳,直到她觉得它变成了马蹄声;一、二、三、四,她数着,听到它绊了一下;然后愈来愈近,她可以听到细树枝折断和马蹄陷入湿沼泽的声音。那马几乎踩到了她。她坐了起来。朦胧的天光依稀映衬出一个高大的黑影,她看到一个男人骑在马上,凤头麦鸡在他四周扑扇着翅膀,惊起落下。他吓了一跳,勒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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