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和二年,先公奉使契丹,契丹使其贵臣陈留郡王宗愿、惕隐大王宗熙、北宰相萧知足、尚父中书令晋王萧孝友来押宴,曰:“此非常例,以卿名重。”宗愿、宗熙,并契丹皇叔;北宰相,蕃官中最高者,尚父中书令晋王,是太皇太后弟。送伴使耶律元宁言:“自来不曾如此一并差近上亲贵大臣押宴。”

嘉祐初,狄武襄公为枢密使。狄自破蛮贼之后,方振威名。而是时仁宗不豫久之,初康复。而狄得士心,京师讹言訩訩。先公因水灾言武臣典机密,得士心,而讹言可畏,非国之便,请且出之于外,以保全之。未久,狄终以流言不已,罢知陈州。

嘉祐中,复用贾魏公为枢密使。先公言其为人好为阴谋,陷害良士,小人朋附乐为其用,前任相位,累害善人,所以闻其再来,望风畏恐,乞早罢还之旧镇。其命遂止。

先公在翰林,尝草《春帖子词》。一日,仁宗因闲行,举首见御阁帖子,读而爱之,问何人作,左右以公对。即悉取皇后、夫人诸阁中者阅之,见其篇篇有意,叹曰:“举笔不忘规谏,真侍从之臣也!”自是每学士院进入文书,必问何人当直,若公所作,必索文书自览。〈先公每述仁宗恩遇,多言此事,云内官梁实为先公说。《春帖子词》有云“阳进升君子,险消退小人。圣君南面治,布政法新春”,至今士大夫尽能诵之。及温成皇后阁帖子云“圣君念旧怜遗族,常使无权保厥家”。

仁宗嘉祐中,先公在翰林,富郑公在中书,胡侍讲在太学,包孝肃公为中丞。士大夫相语曰富公“真宰相”,呼先公字曰“真翰林”,学士胡先生“真先生”,包公“真中丞”,时人谓“四真”。

嘉祐二年,先公知贡举。时学者为文以新奇相尚,文体大坏。〈僻涩如“狼子豹孙,林林逐逐”之语,怪诞如“周公伻图,禹操奋锸,傅说负版筑,来筑太平之基”之说。〉公深革其弊,一时以怪僻知名在高等者,黜落几尽。二苏出于西川,人无知者,一旦拔在高等,榜出,士人纷然,惊怒怨谤。其后,稍稍信服。而五六年间,文格遂变而复古,公之力也。

先公知开封府,承包孝肃公之后。包公以威严为治,名震京师,而公为治循理,不事风采。或谓公曰:“前政威名震动都下,真得古京兆尹之风采。公未有动人者,奈何?”公曰:“人材性各有短长,岂可舍己所长,勉强其所短,以徇俗求誉?但当尽我所为,不能则止。”既而都下事无不治。

开封府既多近戚宠贵,干令犯禁,而复求以内降苟免。先公既受命,屡有其事,即上奏论列,乞今后求内降以免罪者更加本罪二等。内臣梁举直私役官兵,付开封府取勘,既而内降放罪,凡三次内降,公终执而不行。

嘉祐三年闰十二月,京师大雪,民冻馁而死者十七八。明年上元,有司以常例张灯,先公奏请罢之。

故事,国史皆在史院;近制,皆进入内。自是每日历成亦入内,而有司惟守空司。先公请录本付外,遂如公言,今史院之有国史。自公请也。

先公在密院,与今侍中曾鲁公,悉力振举纪纲,革去宿弊,大考天下兵数,及三路屯戍多少,地里远近,更为图籍之法,边防久阙屯守者大加搜补,数月之间,机务浸理。

台谏官唐公介、王公陶、范公师道、吕公景初,皆以言事被逐。先公言四人刚正敢言,踪迹有本末,宜早赐牵复,其后四人遂复进用。

先公在侍从,因嘉祐水灾,凡再上疏请选立皇子,以固天下根本,言甚激切。及在政府,遂与诸公协定大议。而英宗力辞宗正之命,坚卧久之。诸公同议,不若遂正皇子之名,奏事仁宗前。顾问之际,公独进曰:“宗室自来不领职事,今外人忽见有此除授,皆知陛下将以为子,不若遂正其名。盖判宗正寺,降诰敕,得以不受。今立为皇子,只烦陛下命学士作一诏书告天下,事即定矣。”仁宗以为然,大计遂定。及英宗初年,未亲政事,慈圣垂帘。危疑之际,公与诸公往来两宫,镇抚内外,而公之危言密议,忠力为多。以至英宗亲御万机,内外睦然。

先公天性劲正,不顾仇怨,虽以此屡被谗谤,至于贬逐,及居大位,毅然不少顾惜,尤务直道而行,横身当事,不恤浮议。是时,今司徒韩魏公当国,每诸公聚议,事有未可,公未尝不力争,而韩公亦欣然忘怀,以此与公相知益深。或奏事上前,众议未合,公亦往返折难,无所顾避。尝一日独对,英宗面谕公曰:“参政〈英宗于先朝大臣,多不以名呼,而以官称。〉性直,不避众怨,每见奏事与二相公有所异同,便相折难,其语更无回避。亦闻台谏论事,往往面折其短,若似奏事时语,可知人皆不喜也,宜少戒此。”而公又务抑绝侥幸,有以事干公者,或不可行,面为其人分别可否,曰“此事必不可行”。以此人多怨谤,而公安然未尝少恤,尝称故相王沂公之言曰:“恩欲归己,怨使谁当?”每亦曰:“贫贱常思富贵,必履危机,此古人之所叹也。惟不思而得,既得不患失之者,其庶几乎?”及濮园议起,非公所独专,朝廷亦未有定议。而言者妄以非礼之说,指公为主议,公亦不与之较。其后小人彭思永、蒋之奇等造为无根之飞语,欲以危公。自人主而下,朝廷名臣巨公,天下有识之士,皆知因公亮直不隐,得怨于小人,故上连降手诏,诘问思永、之奇,二人引服诬罔,悉皆贬逐。

自嘉祐以后,朝廷务惜名器,而进人之路稍狭。先公屡建言,馆阁育材之地,宜盛其选,以广贤路。遂令两府人各举五人,其后中选者十人。

尝因僧官阙人,内臣陈承礼以宝相院僧庆辅为请,内降从之。旧有著令:僧官必试而补。诸公相与执奏其事,先公进言曰:“补一僧官至为小事,但内降冲改著令,内臣干挠朝政,不可启其端。且宦女近习,前世常患难于防制,乞绝之于渐。”英宗即欣然嘉纳。

契丹降人韩皋谟者,自言太叔使来,言太叔谋取其国,乞中国出兵为应。二府会议其事,时有意主之者,将议从之。先公争曰:“中国待夷狄,宜以信义为本,奈何欲助其叛乱?使事不成,得以为辞。”主议者大笑曰:“迂儒迂儒!”公力争之不已,遂止。既而虏中太叔举事不成而死。

初枢密使阙人,先公以次当拜。时英宗未亲政事,二府密议,不以告公。一日待漏院中,公见二相耳语,知其所为,问曰:“得非密院阙人,而某当次补乎?”二公曰然。公曰:“此大不可。今天子不亲政,而母后垂帘,事之得失,人皆谓吾辈为之耳。今如此,则是大臣二三人相补置耳,何以镇服天下?”二公大然公言,遂止。及今致政张太师罢枢密使,英宗复用公,公力辞不拜。

京师百司所行兵民官吏财用之类,皆无总数,中书一有行移,则下有司纂集。先公因暇日,尽以中书所当知者集为总目。一日上有所问,宰相以总目为对,公以祀假家居,上遣中贵人就中书阁子取而阅之。

先公平生连典大郡,务以镇静为本,不求声誉。治存大体,而施设各有条理,纲目不乱。非盗贼大狱,不过终日。吏人不得留滞为奸。如扬州、南京、青州,皆大郡多事,公至数日,事十减五六,既久,官宇阒然。尝曰:“以纵为宽,以略为简,则事弛废而民受弊。吾所谓宽者不为苛急,简者去其繁碎尔。”故所至不见治迹,而民安其不扰。既去,至今追思不已,今滁、扬二州皆有生祠。而公天性仁恕,断狱常务从宽,尝云“汉法惟杀人者死,后世死刑多矣”。故凡死罪非已杀人而法可出入者,皆全活之,曰“此吾先君之志也”。其在河北一议,活二千人之命。及晚年在京东奏宽沙门岛刑名,设法减其人数,赖以获全者甚众。〈沙门岛罪人,寨主旧敢专杀,故数不多而易制。马默知登州,务全人命,举察甚严,稍优恤罪人。罪人既多而又不畏本寨,渐恣横难制,京东议者大患之。有司之意,多欲许令依旧一面处置。公以为朝廷既贷其命,岂可非理杀之,奏请将编敕州名合配沙门岛而情稍轻者,只配远恶州军,见在岛多年情轻者放远,遂以无事,而人亦获全。〉

先公初有太原之命,令赴阙朝见。中外之望,皆谓朝廷方虚相位以待公。公六上章,坚辞不拜,而请知蔡州,天下莫不叹公之高节。

先公在亳,年才六十一,已六上章乞致仕。而上方眷留,未听。及在蔡,勤请益坚,遂如素志。公既气貌康强,而年未及礼制,一旦勇退,近古数百年所未尝有,天下士大夫仰望惊叹。公虽退居于家,士论犹望以为轻重。

先公平生以直道见忌于群小,再被贬逐,而未尝以介意。初在峡州,作至喜亭。及自河北,以小人无名之谤降知滁州,治州泉为幽谷泉,作亭于琅邪山,自号醉翁。及晚年,又自号六一居士,曰“吾《集古录》一千卷,藏书一万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而常置酒一壶,吾老于其间,是为六一”,自为传以刻石。

先公平生于物少所嗜好,虽异物奇玩,不甚爱惜,独好收蓄古文图书,集三代以来金石铭刻为一千卷,以校正史传百家讹缪之说为多。藏书一万卷,虽至晚年,暇日惟读书,未尝释卷。

先公平生著述:《易童子问》三卷,《诗本义》十四卷,《五代史》七十四卷,《居士集》五十卷,《归荣集》一卷,《外制集》三卷,《内制集》八卷,《奏议集》十八卷,《四六集》七卷,《集古录》跋尾十卷,杂著述十九卷,诸子集以为家书,总目八卷。其遗逸不录者,尚数百篇,别为编集而未及成。又奉敕撰《唐书·纪》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在馆职日,与同时诸公共撰《崇文总目》、《祖宗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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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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