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缺乏同情的另一个例子,是他们的刑罚制度。很难从这个帝国的法制出发去确定什么合法什么不合法,因为许多违法的事情却为地方风俗所认可。其中最为有意味的是竹杖刑罚,所打竹杖的数目时常是法律规定的十倍,甚至百倍。我们还没来得及提到中国监狱里的犯人所受到的公正的令人发指的刑罚。任何一本关于中国的优秀作品中都有不胜枚举的例子,比如《中国总论》和《古伯察游记》。古伯察曾经提到,他有一次看到一批犯人在被押解去衙门的路上,双手被钉在囚车上,因为押解人忘了带脚镣。中国犯人若不能买通关节,就要受到故意的残酷折磨,下面这个说法最能证实上述看法了:中国人虽有“心肝”,但肯定不“仁慈”。几年前,上海有家报纸报道了该地衙门的官员对两个原来在押囚犯的判决,因为他们敲诈一个新来的囚犯。他们挨了两到三千竹杖,还用铁锤敲断了他们的脚踝骨。中国有句俗话劝告说,死人要远离阎王殿,活人要远离衙门。这个说法还奇怪吗?

以上这些段落写成之后,想不到从一个最无可指责的地方得到了证实。下面这段文字搞译自1888年2月7日的《京报》:“云南巡抚说,该省的一些农村地区,村民们有一个令人恐怖的做法:抓到在地里偷粮食或果子的人,都要活活烧死。他们同时强迫小偷的家属立个字据,同意这样做。然后,再强迫他们亲手点火,以防止他们以后去告官。有时实行这种可怕的惩罚,只是因为弄坏了一株庄稼,甚至为泄私愤而故意编造,来置人于死地。这种令人恐怖的做法,听起来令人难以置信,但在云南动乱期间确实存在;当局在不断竭力根除,但没有成功。”

福州附近某地有强迫寡妇殉夫的习俗,当地中国报纸几年前有过详细报道。寡妇被迫悬梁自尽,然后焚烧尸体,最后立一道贞节牌坊!官员们徒劳地制止这种残酷的习俗,但只在个别地区管用了一阵子。

中国有许许多多的需要。政治家们认为陆军、海军和军械库是必需的。为中国祝福的外国人清楚,中国需要货币、铁路和科学的指导。但更加深入地研究这个帝国的情况,不正说明中国最为深刻的需要,在于更多的人类同情心吗?中国需要同情儿童,这种同情18个世纪以来已经成为全人类最珍贵的财富,而人们却并不知晓。中国需要同情妻子和母亲,这种同情18个世纪以来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和深入。中国需要把人当做人来同情,明白仁慈的降临如同天降甘霖,既保佑祝福者也保佑被祝福者——神的感情,塞涅卡称之为“心灵的缺陷”,但基督教的影响已经培育了它,直到它成为这世上不曾开过的美丽花木,而在表现同情心时,人类的美德极似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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