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民合法地集会而成为主权者共同体的那个时候,政府的一切权限便告终止;行政权也就中断,于是最渺小的公民的身分便和最高级行政官的身份是同样地神圣不可侵犯,因为在被代表的人已经推出的地方就不能再有代表了.罗马人民大会里所出现的骚乱,大多是由于不知道或者忽略了这条规则的原故.执政官此时只不过是人民的主席,保民官仅仅是单纯的议长,而元老院则毫无地位可言.在这种中断期间,君主要承认、或者应该承认有一个实际的在上者,这对于他来说总是恐怖的事;而这种人民的集会,由于它是对政治共同体的一种保护和对政府的一种约束,因而在任何时代里都成为首领们的一种担忧.于是他们总是不惜用尽费尽、种种反对、种种刁难与种种诺言,力求抗拒公民的集会.假如公民是贪婪的、懦弱的、畏缩的、爱利益更有甚于爱自由的话,他们就不能长期抵抗政府这种一再的努力了.反抗的力量就如此不断地在增长着,而主权权威便总将消逝,于是大部分城邦也就会过早地倾覆与消亡.但是在主权的权威与专断的政府之间,有时会产生一种中间的力量;这一点就是下面必须要谈及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