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因此,一个家族逐渐成长为一个国家,父亲的权威由长子承袭下去,在这个权威下长大的每个人默认地对他顺从,而这种统治的顺利和平等并不妨害任何人,每个人都老老实实地表示同意,直到后来通过时间的考验似乎把它确立了,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承继的权利;或者是,几个家族的后裔因偶然的机缘、居地的接近或事务联系聚在一起,联合成为社会——无论是哪一种情况,由于人们在战时需要一位能干的将军替他们防御敌人,以及在这艰苦而有道德的时代里天真和诚实使人们彼此有深厚的信赖(世界上能够存在下来的政府在开始时几乎都有这样的情况),这就使国家的最初创始者们通常把统治权放在一个人的手里,除了事情的本质和政府的目的所需要者外,没有其他任何明白的限制或约束。不论是哪一种情况使当初统治权属于一人,可以肯定说,它之所以交付给某一个人,只是为了公众的福利和安全;而在国家的幼年时代,享有统治权的人通常都是为了这些目的而行使统治权的。除非他们这样做,年轻的社会就不可能存在下去。如果没有这种保姆式的父亲关心和审慎安排公共福利,一切政府都会因为它们幼年时代的孱弱而消亡,而君主和人民不久就会同归于尽。

111.纵然这黄金时代(在虚荣的野心、恶劣的占有欲和歪风邪念腐蚀人心,使权力和荣誉的真正意义被曲解之前)具有更多的美德,因而有较好的统治者和不甚恶劣的臣民;并且当时一方面没有不断扩张的特权来压制人民,另一方面对于权利也没有任何争执以减削或限制官长的权力,因而在统治者和人民之间不发生关于统治者或政府问题的斗争。可是到了后世,统治者在野心和奢侈的怂恿下,想要保持和扩大权力,不去做人们当初授权给他时要他办的事情,加之谄媚逢迎使君主认为具有与其人民截然不同的利益,于是人们发觉有必要更加审慎地考察政权的起源和权利,并找出一些办法来限制专横和防止滥用权力。他们原来把这权力交托给另一个人,目的是为他们自己谋福利,而现在却发觉被用来损害他们了。

112.由此可见,完全可能的是,天生自由的人们根据他们自己的同意,顺从他们父亲的统治,或由不同的家族联合而成立一个政府,他们一般地把统治权交给一人掌握,自愿受一人治理,既认为权力在他的诚笃和精明的掌握下相当安全,就没有以明白的条件加以限制或控制,虽然他们从未梦想到君主政体是神授的权利这一说法,而这种说法在近代神学还没有把它向我们启示以前,人们是从来没有听见过的;他们也从来没有容许过父权可以享有一种统辖的权利或成为一切政权的基础。可见有很多证据足以证明,就历史来看,我们有理由断定政权的一切和平的起源都是基于人民的同意的。我之所以说和平的,是因为我在下文将谈到征服,而有些人认为征服是创立政府的一个途径。

对于我所阐述的政府的起源的另一种反对意见,我觉得是这样的,即:

113.一切人既生来都处在这个或那个政府之下,任何人就不可能自由和随意地联合起来创立一个新的政府,或具有条件建立一个合法的政府。

如果这个论点是对的话,试问世界上如何会有那么多合法的君主国呢?因为,如果有人根据这个假说,能够向我证明有任何一个人在这个世界的任何时代,可以自由地创建一个合法的君主政体,那么,我当然就不得不对他指出有十个其他的自由人自由地联合起来创建一个君主政体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新政府;不言而喻,如果一个生来受另一个人统辖的人可以这样地自由,以至享有权利建立另一个新的王国去支配别人,那么,每一个生来受另一个人统辖的人也可以那样自由,而成为另一个政府的统治者或者臣民了。因此,依照他们自己的这个原则来说,或者是,人们不论出生情况如何都是自由的,或者是,全世界只有一个合法的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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