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上帝既把人造成这样一种动物,根据上帝的判断他不宜于单独生活,就使他处于必要、方便和爱好的强烈要求下,迫使他加入社会,并使他具有理智和语言以便继续社会生活并享受社会生活。最初的社会是在夫妻之间,这是父母与儿女之间社会的开端;嗣后又加上了主仆之间的社会。虽然所有这些关系可以而且通常也确实会合在一起而构成一个家庭,其主人或主妇具有适合于家庭的某种统治;然而,我们从下文可以看出,这些社会,不论个别地或联合在一起,都不够形成政治社会,假如我们对每种社会的不同目的、关系和范围加以考虑的话。
78.夫妻社会是基于男女之间的自愿合约构成的。虽然它主要包含着为其主要目的、即生殖所必需的那种对彼此身体的共有和权利,然而它还带有互相扶养和帮助以及对于利益的共享,这不但为巩固他们的互相照顾和亲密感情所必要,而且亦为他们共同的子女所必要,因为他们的子女有权利得到他们的养育扶持,直到他们能够自立为止。
79.男女间结合的目的既不仅是生殖,而是种族的绵延,所以男女间的这种结合,即使在生育之后,还应该在有必要养育和扶持儿童的期间维持下去,这是因为儿童应该得到生身父母的保育扶持,直到他们能够自立谋生为止。无限智慧的创世主对他亲手造成的创造物所树立的这条规则,我们看到是为低等动物所坚决服从的。在那些以草为饲料的胎生动物中,雌雄之间的结合在交配行为后即不再保持,因为母乳在幼兽自己能吃草以前已足够维持其营养,雄兽只是传种,不再过问雌兽或幼兽,对它们的扶养不能有所贡献。但在猛兽中,雌雄的结合比较长久些,因为雌兽只靠它自己捕获的东西不够维持它自己并养活它的为数众多的幼兽,而捕食其他动物比起以草为饲料来是个更费力更危险的生活方式,这就必须由雄兽帮同扶养它们的共同家庭,因为幼兽在自己能够捕食以前,只能靠雌雄兽的共同照顾才能生存。在所有的鸟类中情况也是一样(除掉某些家禽,由于有足够的饲料,雄的不必饲养照顾幼禽),幼禽在巢内需要喂饲料,雌雄继续配偶直到幼禽能够起飞和自己觅食为止。
80.我想这就是人类的男女结合何以比其他动物的结合较为长久的主要的——如果不是唯一的——理由。这是因为在女人所生的孩子尚未脱离对父母的帮助和扶持的依赖,还不能自己谋生和一切都须从他的父母得到帮助的时候,女人即可能怀孕,而且事实上往往重新怀孕,又生出一个孩子来。
在这种情况下,父亲既有照管扶养他的子女的责任,就有义务和同一个妇女继续维持夫妻社会;这要比其他动物为长,因为其他动物在再度生育的季节到来之前,它们的幼小动物已能自谋生存,两性的结合自然而然地解散了,直到婚姻之神在他经常一年一度的季节里又召唤它们另选新配偶的时候为止,它们是完全自由的。人们在这里不能不赞美伟大创世主的智慧,他既赋予人以一种能为将来准备又能供应目前需要的先见和能力,就使夫妻的社会有必要比其他动物的两性结合更为持久,从而可以鼓励他们的勤劳,可以使他们的利益结合得更紧密,以便对于他们共同的子女提供给养并进行储藏,而夫妻社会如果随意结合或者经常很容易地宣告解散,那就会大大地危害他们共同的子女。
81.不过,虽然对人类的这些约束使夫妻关系比其他动物较为牢固和持久,人们却有理由可以问,为什么这种保障生殖和教育并照顾到继承的合约,不可以同其他任何自愿的契约那样,基于同意、或在一定时间、或根据某些条件使它终止呢,因为就事情的性质和目的来看,这并不应该总是终身的——我指的是不受任何规定所有这类合约为永久性的明文法约束的这样一些契约。
82.但是,虽然夫妻只有同一的共同关系,然而由于各有不同的理解,他们不可避免地有时也会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