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具艳羡”这个词原为阿德勒(Adler)所首创,不幸地是他却误入歧途,说这一因素可以对一切心理症作出解释。但不管如何,下述事实是不可否认的:这一发育期的小女孩常常天真地表现着对兄弟那小阳具的羡慕,随之便产生了一种嫉妒情怀。她们有时甚至学着哥哥的样子,站着小便,想在这方面与他们平等。我们在前面的例子中曾提到一个女人,每次性交后都对她丈夫憎恨不已,经我分析之后,原来在她的对象确定之前一直都陷入在这种嫉妒情绪里。在正常情况下,小女孩能渐渐将原欲移置到父亲身上,这之后她所要得到的便不再是阳具,而是生出一个小孩。在某些个别的例子里,发展的程序也许会颠倒过来,“阉割情结”常常落在“对象选择”之后,实际上这并不奇怪。女子在其“雄性期”里对男孩子阳具的羡慕,并不是一种“对象之爱”(Object—Core),而是一种极其原始的自恋。不久之前我有幸分析过一个少妇的梦,发现这个梦乃是她对失去童贞一事的一种反应。这个梦表现出这个女人的一种愿望——想阉割其丈夫,夺取他的阳具。这样的梦本可解释为幼年欲望的延伸和重复,但不幸的是,梦中的个别细节揭示出这是一种变态的反应。这个梦的性质以及梦者以后的举止都预示着这一婚姻的悲剧结局。我们还是再回过头来谈“阳具羡慕”吧,女人特有的那种敌视男人的矛盾倾向,总是多少与两性关系有关,但只有在那些男子气十足的巾帼英雄里,我们才能找到明显的例证。弗伦克兹(Frenciz)曾以古生物学的眼光,去探讨这种存在于女性中的敌意之根源,认为这种敌意在浑沌初开,两性初分时就已经存在了。他深信,性行为最早发生于两个完全相同的单细胞之间,慢慢地,有些较为强大的个体便开始强迫那些较弱小者行性的交欢,而这样一种屈服于强制之淫威下的不甘愿倾向正是导致今天女人的性冷感的原因之一。我认为,如果我们不过分夸大这种说法的价值,这样的说法就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对于女人初次性交时那种矛盾性反应的动因,我们已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总的来说,可以作出这样的概括:处女因为性心理尚未成熟,所以一旦面对着将引诱她进入性生活的男人,就觉得不堪容忍。这样,处女禁忌倒成了人类高度智慧的结晶,因为这样的规定可以使这个将来与她一起生活的男人,不至于触犯这个危险。在高级的文明里,由于多种复杂的缘由和因素,人们十分重视女人进入“性之臣服”之后所带来的好处,因而不再躲避这种危险,女人的童贞便成为男人誓死不愿放弃的东西。但即使如此,也并不是说女人的那种仇视情绪就不存在了。通过对许多不和睦的婚姻的分析之后,我们发现,那驱使丧失童贞的女人去报复的种种动机,在文明妇女的心灵中并没有完全消失。现在仍旧有数不清的妇女,在第一次婚姻里从头到尾十分冷漠,对男人的热情无动于衷,最后终于导致离异。然而一旦再婚,情况顿然改观,那种阴郁的情绪竟一扫而光,备尝做爱的乐趣,使旁观者惊讶不已。毫无疑问,原先的不良反应已随着第一次结合的结束而消失了。事实上,在我们的文明生活中,处女禁忌并没有灭亡。每个人的心灵深处都隐隐地知道此事,诗人们就常常拿它当素材。安孙鲁贝(Anzengruber)在一篇喜剧中曾写了一位朴实的农民不愿娶他所爱的女子的故事,他总感到“像她这样的女孩,要不了多久便将耗尽他的生命”,因此他十分赞成她嫁给另一个男子,等她变成寡妇,不再有什么危险时,他才愿意娶她。这个剧本的名子叫“处女之毒”。这不禁使人想起养蛇人的行为,他们总是先拿一小块布片让蛇咬过,然后就能任意地摆布它。在海拜尔所写的《朱蒂斯与何洛弗尼斯》一剧里,有名的朱蒂斯这一角色明显地展示出处女禁忌及其部分动机。朱蒂斯同样是那种童贞受着禁忌保护的女人之一。她的第一个丈夫在新婚之夜无缘无故地恐惧起来,从此之后竟不敢动她。她说:“我的美有如颠茄,谁若享用它,非死即疯。”当亚述将军率军围攻她所在的城池时,她想到用自己的姿色去诱惑他,将他置之死地,很明显,这个想法在爱国面具下面潜藏着性的欲求。当那个当时以残暴粗野而闻名的将领奸污了她时,她竟在愤怒之下,力比参孙,竟一掌劈下了他的头,而变成了民族英雄。按照心理分析,破头原象征着阉割,因而这一行为其实象征着朱蒂斯阉割了奸污她的童贞的男人,正如那位新婚少妇在梦中所做的那样。海拜尔用一种极为美妙的语言,使伪圣经中这种对爱国行为的记载染上了一层浓厚的性的色彩。我们知道,在伪圣经的记载里,朱蒂斯回城时仍然自夸贞节。即使查遍所有真伪圣经,也找不到任何关于她这次怪诞婚姻的记载。海拜尔很可能以他那诗人特有的敏感天赋,看穿了经文的有意造作,重新揭露出故事后面隐藏的真相与内涵。萨德格尔(Sadger)曾对此作过绝妙的分析,这一分析使我们理解到,海拜尔之所以对这样一个素材十分感兴趣,乃是由于他的“双亲情结”在作怪。由于他在童年期两性倾向的挣扎中总是倾向于女性,因而很自然地理解埋藏于女性心中最深层的隐秘。他还引用了诗人们对于自己为什么改变故事内容作的解释,他们都十分正确地指出,故事本身是肤浅的、虚饰的,意在为潜意识中的动机寻找借口。圣经中仅仅提到朱蒂斯是一个寡妇,为什么在剧中却变成童贞女。萨德格尔也有一段细论,我引用于下:这里的动机原在于诗人婴儿式的幻想,意在否认父母间有性关系,所以母亲成为童贞的少女。对这种分析,我想再补充一点:诗人既然已确定主角是一个童贞,他的幻想便深入到处女膜一旦破裂后她尽应有的怒愤与悔恨,从而使他在这一方面做了不少文章。总起来说,初婚时献身与童贞的被夺取,一方面固然是社会用来促使一个女人固定地依赖于一个男人的方式,另一方面又十分不幸地激发了她对男人的原始之恨。这种矛盾偶尔会导致病症,但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是或多或少地压制了性交之乐。许多女人的第二次婚姻远比第一次美满,也可以用这个道理说明。至此,这一初看上去令人迷惑的处女禁忌——原始氏族对处女的惶恐,要求丈夫不可弄破妻子的处女膜——便真相大白了。十分有趣的是,精神分析学家还常常碰到这样的女人:在她们心中同时持有两种态度——臣服和敌视。这两种态度常互相混杂,有时同时出现,有时同时消失。不少这种女人对自己的丈夫冷若冰霜,但无论如何又离不开他,每一次当她企图去爱别人时,眼前便浮现出丈夫的影子。但她们实际上一点也不爱其自己丈夫。分析中还发现,这种女人对其丈夫的热情虽减弱,但臣服的态度仍照旧。她们不愿脱出这种束缚,因为她们的报复尚未完成。自然,即使在那些此种情绪十分明显和强烈的案例中,女人也从不了解自己内心深处有这样一种报复的冲动。

艾伦费尔斯(VonEhrenfels)在最近出版的那本有关性伦理学的书中,指出了“自然的”性道德与“文明的”(文化的)性道德之间的差别。在他看来,“自然的”性道德乃是一个种族为保持该种族健康的发展和旺盛的活力而对其成员施行的控制,而“文明的”性道德则意在激发人们更加辛勤、更加孜孜不倦地从事文化活动。他强调说,如果把人类的天性与他取得的文化成就相对比,就更容易辨认这两种性道德之间的强烈比较。为了说明艾伦费尔斯的这一重要想法,我想多少引用他在这方面的一篇论文,同时也作为我对这一问题之看法的根据。可以设想,当“文明的”性道德占压倒优势时,个人生命的健康发展与活动就会受到损害。而这种牺牲个人、伤害个人以照顾文明的倾向一旦超越了某一界限,必然反转过来,有害于原来的目的。艾伦费尔斯已经在他的论文中列举了一系列这类恶果。认为我们西方社会目前流行的性道德法规应对此负全部的责任。尽管他完全承认这种性道德在推动文明发展上的高度价值,但他最后仍然认定它需要加以改造。今日性道德的特征,是把平时仅对妇女的那些要求扩展到男子的性生活中,并对夫妻之外的任何其他性生活加以禁止。尽管如此,但由于考虑到两性间在性需要方面的天然差别,对男性在性方面的偶尔越轨并不斥责,这实际上等于承认男子在性道德上的双重标准。可是,一个允许双重道德标准存在的社会,就势必不能做到“热爱真理、诚实和人道”,因而只能使其成员堕落到不顾真理、虚伪和自欺欺人的境地。文明性道德的恶果实际上还不仅如此,它鼓励一夫一妻制,却因而缩小了“性择”的可能。既然在文明社会中生存竞争已因人道与卫生的考虑降至最低限度,那唯一能使种族品质得以改进(或发展)的因素,便剩下了“性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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