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贵的妇人却微微一笑,摇了摇头。“您的道理讲得很好,”她说,“只不过,我倒从未吃过这类胡思乱想的苦头。而且,在我父亲死后收养我的这些人,是一个孩子所能指望的最好的人了,他们就是我丈夫的父母。他们当时在去温泉的途中,在我们城里停了几天。”
这当儿,我仿佛听见身后的泥沙路上传来了脚步声,便转过头去,发现林务官已经走近。
“您瞧,”他对我叫道,“我不是又把您找着啦!可你,克里斯蒂娜,”他抓住妻子的手,歪着头,盯住他的眼睛,“你看来心事重重,你这是怎么啦?”
她微笑着,把头靠在他肩上:“弗朗茨·阿道夫,我们刚才谈起了我们的故乡-你可知道,他是我的乡亲啊-只是我们都想不起当时对方的情况来了。”
“我们今天请他来做客,这不就更好了吗?”他应道,同时握住我的手,“至于当年的事儿,那可老早就已经过去了啊!”
妇人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挽住他的胳膊。我们又走了几百米,来到林间的一座池塘边上;我从未见过黄色的芬尾花开得像眼前的这般茂盛。
“瞧,你最心爱的花儿!”林务官嚷起来;“只是你会把鞋弄脏的;让我们男人去为你采一束来好吗?”
“今儿个不劳驾两位骑士,”她回答,姿态优雅地向我们鞠了一鞠躬,“今儿个我去过姑娘们那儿,知道这里有个地方可以采到好花,把我的花环扎得更完美!”
“那我们俩在这儿等着你,”林务官对已经跑去的妻子喊道,同时以深沉的、充满爱怜的目光护送她,直到她消失在不远的林中。
紧接着,他突然向我转过脸来。“您可别生气呀,”他说,“如果我请您不要再对我妻子提她父亲的话。在你们身后柔软的泥沙路上,我走了已有好一阵子;夏日的微风,给我送来了你们相当多的谈话片断,剩下的部分我一猜也就猜出来了。要是我早知道你俩是这么近的乡亲-恕我直言-我就会放弃邀请您来做客的乐趣了。真正的乐趣啊,我说;不过眼下这样更好,咱们相互更了解啦。”
“可是,”我有点莫名其妙地应遵,“我向您保证,我对一个叫约翰·汉森的工人,真是一点影子也想不起来了。”
“可您没准儿会突然想起他来呀!”
“我想不会;不过,您尽管放心,我一定保持缄默,虽然我不明白其中的原由。”
“原由嘛,”他回答,“我愿用一句话告诉您:我妻子的父亲,他诚然叫约翰·汉森;可人家都只管他叫约翰·幸福城,即用他年轻时蹲过监狱的那个地方的名字来称呼他。我妻子既不知道这个绰号,也不了解产生这个绰号的那段往事;而我呢-我想您会有同样的想法-也不愿意她什么时候再知道这个。因为要是那样,她孩子般地崇敬着的父亲,就和经常出现在她幻觉中的那个可怕形象吻合起来了,而且遗憾的是,这又并非纯属幻想呀。”
我不由自主地握住他的手;接着我们便往回走去。我沉浸在一幕又一幕涌现在脑海中的往事里;当我再抬起头来时,妇人早已走在我身边,手里又开始编花环了。“请原谅,”我说,“我常常犯这样的毛病,往往由于突然想起什么,便忘了眼前的一切。小时候在家里,每当出现这样的情况,我哥哥便要提起民间那个古老的传说来,说道:‘别碰他,他那只老鼠又从嘴里跳出来啦!’可我向您保证,以后一定把它管得更牢。”
林务官向我没来谅解的目光。“我们这儿也有同样的迷信,”他说,“不过没关系,您现在是与朋友在一块儿,虽说是新交。”
我们又谈开了。当我们慢慢走近林务官的邻宅时,巨人般高大的橡树已经给路上投下浓黑的阴影,空中也充满了闷热的夜气。一群猎犬跑来迎接我们,不吠也不叫。从池塘背后暮蔼升腾的草地里,不时传来鹌鹑咕咕-咕咕的啼叫。到处都是一派和平的田园景象。
妇人先走进屋去;我与林务官便在大门前台阶旁的石凳上坐下,他的手下人一个接一个走来,或向他报告当天的事务,或接受第二天的指示。猎犬在人中间钻来钻去,也有猎獾犬与猎鹧鸪犬,领头的是一条嗅觉特灵的赤褐色良种狗。林务官没有工夫与我谈下去。接着,我那乡亲出现在敞开着的大门边,邀我们去进晚餐。我们在一间舒适的房间里坐下来,喝着一瓶上好的陈年哈尔特酒,林务官便扯起他那条赤褐色爱犬的历史来:它从一个输得精光的赌徒手中被买过来时,还是条小狗,可对付起此地异常凶猛的野兽来却表现得很出色。接着,又讲开了狩猎故事,一个接着一个。可是有一次,在谈话的间歇里,克里斯蒂娜像从长时间的沉思中清醒过来似地说:“那所小茅屋没准儿还在吧,它在大路的尽头,门上有一个树节疤眼儿,每天傍晚,我都凑着它往外瞧,看父亲下班回来了没有。-我多么渴望再去那儿看看呀!”
她瞪着我,可我仅仅回答:“您会发现很多东西都变啦!”林务官却抓起她的手,轻轻地摇着。
“醒醒吧,克里斯特尔!”他呼唤道,“你想去那儿干什么哟?咱们的客人自己不是也离开了吗?留在这里吧,这里是你的家-再过八天,你儿子就回来过暑假啦!”
她仰起脸来望着丈夫,眼里流露出幸福的神情。“我只说说罢了,弗朗茨·阿道夫!”她柔声道。
过道里的壁钟敲了十下,我们站起身来。林务官点着一支蜡烛,同下午一样送我到后楼上的客房中去。
“喏,”他把蜡烛放到桌上,说,“咱俩现在想法一致了,对吧?您理解我了吗?”
我点点头。“理解了;我这会儿无疑已经知道,这个约翰·汉森是谁。”
“是啊,是啊,”他高声道,“从大路边上的尘土里,我亲爱的父母替我捡回了这个小姑娘;如今,每天清晨,我醒来瞅见她那宁静的脸庞儿,看着她酣睡在自己身边,或者从枕上向我点头问安的时候,我就打心眼儿里感激他们。好啦-晚安!让往昔的一切,也安息了吧!”
我们握了握手,接着,我便听见他穿过走廊下楼去了。可是,在我的脑子里,往昔却不肯安息。我走到敞开的窗前,眺望着池塘,以及那躺在黑色镜面上的如月光一般皎洁的朵朵睡莲。池塘边上的菩提树已经开花,夜风送来缕缕清香;从林中,传来一只不知名的鸟儿的啼鸣,一会儿一声,一会儿一声。然而,这生机勃发的夏夜,没有能吸引我的注意;在我眼前,却轮流地反反复复出现两个荒凉的地方:在我故乡城郊的旷野里,在从前建过一间硝皮房那儿,有一口井栏业已腐朽的废井,儿时我一个人捉蝴蝶去过那里,曾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呆住了;与此交替的另一个地方,是出城向北去的大路尽头那所小茅屋,草盖的房顶,上边总长着大丛大丛的艾蒿,那么低矮,一伸手就可摸着,小屋整个摇摇欲倒,小得仅能容下一间卧室与一个小小的厨房罢了。小时候去郊游回来,我总爱默默地站在屋前,心里幻想着,如果能独自住在这小太国的房子里,既无父母,也没有老师,那该多美呀!稍后,我已是中学生,那里又多了一层情况:从那所小小的屋子里,常传出来吵闹声,使过往行人都停了下来,有好多次我也站在人群中间。一个男人洪亮的嗓门在诅咒着,谩骂着,同时可以听见沉重的殴打声,以及坛坛罐罐被摔碎的声音,其间也隐约可闻一个女人轻轻的嗓泣,但从来不曾呼救。后来,一天黄昏,我看见一个粗鲁的小伙子一脚踢开门,冲出房来,涨红着脸,黑色的鬈发技散在额头上。他把长着个大鹰鼻的脑袋往后一扬,闷声不响地打量着周围站着的人;他的目光射到我身上,使找觉得他似乎在冲着我喊:“给我滚开,你这穿得漂漂亮亮的少爷!我按自己的老婆,与你有什么相干!”
这就是约翰·幸福城,我尊贵的女主人的父亲;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他本来的名字叫约翰·汉森。
约翰·汉森出生在邻近的一个村庄里。在服兵役期间,他是个好样的士兵,只不过在入伍之初,差点儿拿刺刀戳翻了那个喊他“德国狗”的丹麦连长,如果不是一位同伴有力的胳膊拦住了他的话。服役期满,他回到故乡,浑身牛劲儿却无处使,连当个帮工的活儿也不是马上找得到的啊。于是只好进城去,暂且寄食在一家地窖酒店的老板那里。酒店中进进出出的有各种各样的外乡人,一批被雇来修建水闸的工友也住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