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次她把他召来,质问他可以胆敢缺席,他就说他觉得自己在场与否,似乎无关紧要,结果他俩就争吵起来了。我们听到他俩对骂的声音,都叹服罗勃的勇敢。

有时他从内宫大步跨出,女王则跟在后面大嚷说她很乐意摆脱他,然而隔不了多久,她又派人去找他,两人便重归于好,他又是成了她的“甜心萝卜”,可是一碰到那关键问题,她却又死不让步。

据我猜想,罗勃八成已灰心了。他渐渐恍悟她根本不想同他结婚。我看过她吻他、抚他、揉弄他的发,然而也仅此而已。她绝不会过分亲热,而达到那自然的高潮。在这方面,我开始怀疑她是否有些不正常了。

我梦寐已久的时机终于到了。无疑地,罗勃已成了我梦魂萦牵的人。也许我是看到他和女王出双入对,故扮情侣(至少她是如此)的傻样子,才觉得懊恼和不耐罢?也许,我是要替自己被掴被掐的痛苦图个报复。再不然,我也要她明白我在某些方面,确可以跟一个女王较量而遥遥领先。象我这种个性,偏要在她面前装出一付感戴莫铭的卑屈样,真折煞我也。

那次的际遇,永铭我心。

我与几名宫人陪侍在女王身侧,替她更衣、化妆,以出席当晚的盛会。女王仅穿着内衣和亚麻衬裙,顾盼镜中的自己,唇间浮起了一丝笑意。显然,她想到了什么趣事。我猜想她正打算把“宴中王”的头衔赐给罗勃。这是圣诞节第十二夜的节目之一,被选为“宴中王”的人整个晚上都能够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他可以向在场中的任何一人提出要求,被要求的人也一定要遵行不违。

看样子,她打定主意要将这分荣衔赐给罗勃,就如往年一般。我们为她着衣时,她八成也在想这件事。她注视那个钮仑堡蛋型水晶表,说道:“快点!真是慢手慢脚地,还等什么?”

一位姑娘立刻端着个大盘子,趋身向前。盘上摆着几顶假发。女王选取了一顶,尔后她总算梳出一个满意的发型来。

下个步骤便是替她穿上那身钢硬的衬衣。这件事没人肯作,因为若把她的腰部扎得太紧,她会恼怒,扎得不紧,腰部不够纤细,她又会光火。然而今晚她心不在焉,因此我们顺利完成这苦差事,她半句话都没吭。

我帮忙调整好她的鲸骨架,然后大家再替她穿上衬裙。稍后,她坐了下来,一名姑娘再端来几顶襞襟让她挑选。她挑了一顶彼卡笛丽街市上的簇新款式,上面缀满着精巧的绝褶和尖细的花边。不过,在戴上襞襟之前,先得为她穿上全套的篷裙。

今夜的一切都是精心设计的,因此她在油盏和烛光中显得雍容华贵,异常灿耀。

我拿来她的腰带,为她系在腰间。我正在调整她带上的扇子、香丸和小镜子,发觉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

我试图分辨出她那锐利的眼光是何用心。当晚我特别迷人,这一点我很知道。

我的衣饰十分简单,却因此倍加醒目,更衬托出我的光艳,而伊丽沙白尽管一身亮闪闪地,却反而并不怎么合宜。我衣服的衬里,是一种湛深的蓝色,裁缝真灵巧,懂得以银线织成许多星结来点缀那一片湛蓝。外层的色泽罗淡,为稍浇的蓝,也有着精巧的缀饰。篷松的袖子里则与衬里的色调相同。我将颈子整个露出,再戴上一条金链子,链子仅系着一颗钻石。至于襞襟,则流上最雅致的花边,而且也象衬里一样,缀满银色星状的饰结。

女王稍稍眯起了眼睛。我太迷人了,这令她不悦,然而我暗自称庆着。几个姑娘曾被她骂成“妖精”,但她总不能骂我打扮过火吧。

“蕾蒂丝,”她开口了:“我看你这篷篷袖,没多大用处嘛!”

我垂下眼皮,免得她看出我眼中的得意:“是的,陛下。”我小心翼翼地回答。

“那么,我们走罢。”

我陪着她前行,但我谨慎地落后她几步。这类场合所给我的印象一向很深,因为我对宫廷生活仍觉得新奇,仍容易受到震慑。女王一出现,厅中立刻鸦雀无声,人群纷纷为她让路。有次我就对华德说,这令我想起摩西以手杖分开红海的情景。

某个男士若蒙她注视,就会屈膝下跪,若是个女士,则屈膝弯身,眼睛低垂,直到女王走过去为止。如果女王想同她说话,当然会命她起身。

我立刻就看到了罗勃,我们又互换了眼光。当晚,我明白自己特别明艳照人。

我才二十四岁,婚后并非不幸福,只是不满足而已。这种不满足,那位列斯特伯爵也有同感。我厌倦了家务事,渴望来一次冒险,好驱除日常生活的枯燥。我并非天生的忠贞妻子,我深深着迷于罗勃,我不禁恐惧了起来。罗勃长我十岁,此时正当他的黄金时代。不过象罗勃这种人的黄金年华是会持续一生的,至少对女人而言,他永远具有魅力。

最近,女王开始对两位男士特别青睐。一个是汤玛士。韩尼兹,另一个则是克利斯多夫。哈顿。这两位都是俊帅人物。这一类女王的宠臣,都必须具有特殊的“规格”。他们一定要英俊潇洒、风度不凡,而且都得舞艺高超。这或许表示女王的轻浮,因为她对这些男士大送秋波,显得有失身份。然而她也有其他方面的宠臣。

她倚靠赛俊、倍肯一类的大臣,信任他们的能力,对他们也十分诚挚。其实,他们的地位远比那些漂亮的宠臣还要坚固,因为后者很可能被一个同样英俊的新人给替换掉。罗勃是这种庞臣的第一号人物,然而我常常觉得女王一直在鼓励别人,只为了让他没面子。

这期间,她认为罗勃把许多事都视为当然了。自从他受封成爵之后,就神气得不象话。她想要他明白她才是发号施令的人。

她就位之后,便朝着当时的三位人物,罗勃、韩尼兹和哈顿微笑。

一位侍者端着“宴中王”的银色大礼帽进来,呈递给女王。她一接过,便朝着四周的年轻人笑着。罗勃凝视她,正要取走礼帽,女王却宣布:“朕指命汤玛士。

韩尼兹为今晚的宴中王。”

这一刻相当紧张。汤玛士满面面春风,喜孜孜地跪在女王跟前。我向罗勃瞥了一眼,发觉他脸色苍白,双唇紧闭。不一会儿,他昂头笑了,因为她明白每个人都在注意他。女王登基后的这几年来,不都喜欢把“宴中王”的头衔封给他吗?”

众人必定都在耳语:“列斯特失庞了,女王不会跟他结婚了。”

我替罗勃难过,但又乐得发狂,因为那是当晚际遇的重要关键。

汤玛士的第一道要求便是亲吻御手。女王伸手给他,宣称她别无选择只要遵从。

然而她宠爱地朝他微笑,我知道她是存心气罗勃而已。

当然我与罗勃共舞,他紧握住我的手,我们四目凝视意蕴深长。

“在宫中,我早就注意到你了。”他说。

“是吗,先生?”我回答:“我没发觉,我以为你只注意女王。”

“没看到宫中最美的女士是不可能的。”

“嘘!”我嘲弄地低喊:“这种话真大逆不道。”

我讥笑他,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他愈加热切了起来。他的意图相当明显,我不得提醒他我已结婚,而他也是形同已婚的人。他答说有些情感太过激烈,任何羁绊也制止不了。

罗勃并不机灵,他只是单刀直入,果决刚毅,却不懂花言巧语或快驳急辩。他不隐瞒追求我的原因,我也并不因而不高兴。我的热情足可和他媲美,因为我光凭本能就知道我借着他可以达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圆满境界。我嫁给华德时,还是处子之身,此后,我一直忠贞自守,只在思潮中才有越轨的倾向。可是我对这男人,有一种强烈的渴望,相当于他对我的欲想。我看得出他会激怒我,然而我决心要他明白:一旦他试过我,就少了不我。我想到女王和罗勃争吵时的那付怒容,要是她现在听得出我内心所想的,不宰掉我才怪。这正是我继续执迷的理由之一。

他说我们得暗中幽会。我明白他的意思,但我毫不在乎。我已经抛却了谨慎和良心,我只在意他是否爱我而已。

女王和那位舞蹈能手克利斯多夫。哈顿共舞。他俩翩然生姿,曼妙优雅,正是女王所醉心的搭配。舞毕,全场报以热烈的掌声,还宣称女王舞艺空前地精湛,甚至超越她自己往昔的表现。

“宴中王”汤玛士。韩尼兹接着就说,这要的舞姿既是前所未见,且高不可攀,他将要求每个人禁足片刻,因为御足所到之处,即使别人只是踩一脚,也形同亵渎。

我不由得暗笑。这种过度的奉承简直令我吃惊。我一直以为明伊丽沙白这种老奸巨滑的人会笑责一阵的,然而她毫无表示,仿佛理所当然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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