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她登基了,以往的病痛,仿佛被好抛到九霄云外似的,不过她的肌肤,还是带着那病弱的颜色。她喜欢画自己的脸。每次她一画,那病恹的神情就消失,然而不管她画什么,王者的威仪绝对留着,光凭这一点,就没有一个女人可同她抗衡。

女王跟我谈话,比跟其他宫人要来得坦白。我想这跟亲族渊源不无关系。她喜欢新奇衣服,我们常热烈地讨论。她有好几套篷裙,数量之多,连藏衣室的侍女都不敢确定。她身材细挑,丰满的女人穿不得的款式,对她却十分合适。我们得穿戴扎紧的饰结和难挨的鲸骨圈,为显出纤细的腰肢,这些苦她也照常承受。她的襞襟总镶上金银花边,还经常满缀着珍宝。在那段期间,她偶尔也戴那所谓的“死硬发型”,也就是说,在她那头金红的秀发上,再添加一顶假发。

我写的这些,都是在阿密。罗莎德事件尚未发生前的事情。以后,她再也不敢那么放任了。她虽不断要别人称赞她完美无暇,却也懂得从经验中学得教训——这是她那复杂性格的另一面。自那次悲剧之后,她再也不曾随便和别人聊天了。

我想,罗勃那时候若是个自由人,女王很可能会同他结婚,不过我又觉得那对他已婚的事并没不高兴,尽管这使得他们不可能结婚。我那时太天真,无法了解实情,以为她很高兴罗勃先娶了阿蜜,才不致于同珍。格雷结婚。这种说法太简单了。

我对世故人情不太了解。显然还有待磨练。

她曾经对我谈及罗勃,现在,每想起那些对话,我就不由得一笑。即连她,拥有那么大的权势,也仍然不能看清未来。他是她的“甜心萝卜”,她还温柔地称他为她的“眼睛”,因为他老是要注意她的健康,这是她告诉我的。她喜欢替周围的英俊男士取浑名,不过谁也比不上她那双“眼睛”。我们一致相信罗勃要是没有妻室,女王一定会嫁给他,可是等障碍一除去,她却狡猾得没踏入陷阱。女人很少这样明智的。若换上了我,我会怎样?我一点我很怀疑。

“我们曾一起被关到伦敦塔,”有次她对我说:“我是因为韦艾特的谋叛,罗勃则是被珍。格雷牵累。可怜的罗勃,他总是说他对那件事毫不在意,还说只要能看到我登基,他抛弃一切都肯。”我看着她的表情逐渐柔和,原先的兀傲完全消失。

她突然变得柔婉起来。并不是说她不常温柔,其实,在她严厉的时候,那种女性特质照样会自动流露。我相信这是她的魅力,是她能对男人发号施令,并让他们甘心替她跑腿的真正原因。当女人是她的拿手本领,但依我的经验,她除了对罗勃外,对任何人都不曾有过那种表情。他是她一生的情人,当然,王冠除外。

“娶珍的是他弟弟基尔福。”她继续说:“都是诺森伯兰那老狐狸搞的鬼,想想看,罗勃差点儿就娶了珍!幸亏老天让他早婚,虽然门户不当,但总也值得庆幸。

我们就这样被关在波仓塔城。苏西克斯伯爵来到我身边。我记得很清楚。蕾蒂丝,如果你以为自己不久就要被砍头,你会怎么想?我下定决心不让斧头砍我。“她的神情突然黯淡下来,我知道她是想到她母亲。”其实我从不想死。我早就拿定主意,要和他们周旋到底。我似乎听到某种声音说:“忍耐点!几年后一切都会改观的。

对!这一切都会过去的。”

“那是陛下臣仆祷声,传到您耳朵里了。”我应着。

她向来就逃不过奉承阿谀,也许能够,可是就象个老饕,明知阿谀有害,却照吞咽不误。

“可以。不过我也有懊丧的时候。我曾在狱房中高喊:“我,就象曾被监禁到这儿的前人一样狐独无助,我是个臣仆,囚犯,噢!上帝,在你面前,我一无所有,除你之外,我别无任何依靠了。”

“陛下,我很明白。”我告诉她:“您勇敢的喊话一定上达于上帝了。您既勇敢又聪明,所以能够得到您祢特别的眷顾。事实证明,祢是个很好的盟友,只祢一个,就敌得过您所有敌人的总和。”

她注视着我,笑了:“蕾蒂丝,你真是讨人喜欢,你该留下来陪我。”

她又继续说道:“任何事一和罗勃有关,总变得很罗曼蒂克,向来就这样。他和牢头的小儿子交上朋友,小男孩很崇拜他,连儿童都感觉得出他的魅力。那男孩送花给他,他就托他转送给我,里边还附上一张纸条。所以我才晓得他也被关在塔里,连那个狱房,我也知道。他向来就很大胆。看样子,他一定是在我被解送去那里的途中看到我的。以后我一拿这件事开他玩笑,他就说我们两个都差不多。他从来不预见失败,这种个性,就跟我相同。我一获准在塔的辖区内散步,就走过罗勃的牢房。那些狱卒也不敢对我太凶,真够聪明,我总会记得的,也理当如此。不过,我一瞄到罗勃,透过铁窗看着他,那种际遇,使得我们那段坐监的日子,充满了甜蜜和温馨。”

一谈起罗勃,她就滔滔不绝了。

“蕾蒂丝,他是第一个找我的人。”她继续说着:“真绝!我的王后姐姐病得要死,可怜的玛丽,我真是同情她。她在位期间,我一直是她忠实善良的臣民,可是人民厌倦了宗教迫害,他们要一位新教女王。”

她的眼下略微低垂了。我想没错,陛下。可是他们如果要一位旧教女王,你会听从吗?这个问题我清楚得很。她的宗教对她有利,已故的女王则因为宗教而绊了一跤,毁了一世的声名,死了还让人民高兴。

“女王必须按民意来统治国家。”伊丽沙白说:“感谢主,幸亏我深谙此理。

我姐姐快断气时,前往哈特菲市的大道上挤满向伊丽沙白致敬的民众,而不久前,她的名字还没有人敢提起。不过罗勃一向效忠我的,自然他该是第一个来见我的人。

他一从法国赶回,就直冲到我面前。他说他以前就想陪我,可是那会带给我危险。

他还带着金子,表示我万一必须争取王权,他将与我联合阵线,也半醵资拥戴我,唉!他竟那么愿意。”

“他的忠心为他博得声誉,”我说着,还挖苦地附上一句:“也给他带来好处,身为陛下的护驾,是个很好的职位。”

“蕾蒂丝,他对马匹很在行。”

“对女人也是,陛下。”

刹那间,我恍悟我说得太过分了。不觉打了个冷颤。

“你为什么这样说?”她质问着。

“一个男人,有那样优越的条件,有那般俊美的仪表,当然会把所有的女性都迷得五体投地了。”

她很狐疑,不过她仍许我把话讲完,但没多久,我的脸还是被掴了一掌。她说我把她的一件袍子弄得乱七八糟,其实,我知道那是为了罗勃。那双纤纤玉手,竟能够掴人,尤其那颗钻戒还会刮到你的皮肤,这不啻是个警告,看样子傻瓜才会惹女王动怒。

翌日,罗勃一来,我留意到女王在观察他,也观察我。我们并未眉目传情,她八成十分满意。

那段期间,罗勃完全没意识到我在存在。他处心积虑要逞其野心,以防被投闲置散。那时候,他一心只想跟女王结婚。

我不免猜想他那位住在乡间的妻子,不知她对那些谣传作何感想。他从未带她进宫。这必定已经引起她的疑心。要是她来到宫廷,一定很有意思。我想象着我自己跑去拜访她,并建议她陪我回宫,然后,我就把她介绍给女王:“陛下,这位是我的好友,杜雷夫人。您对护驾先生一向恩宠有加,因此,我就到柏克厦去造访这位夫人。我相信您一定愿意让护驾先生享有娇妻相陪之乐。”这番想象,把我那难缠的天性表露无遗,当然,也包括我内心的烦闷。我,蕾蒂丝。诺里斯,远比那伊丽沙白迷人,却受到宫中最英俊的男士所忽视,甚至连瞄我一眼都不曾,只因为她拥有一顶王冠,我却除了自己之外,一无所有。

当然,我绝没那份胆量把杜雷夫人带入宫,否则那掴到我颊上的掌,恐怕不止一个,说不定还会被逐出宫廷,永不得回返。

有个老妪就因为毁谤女王而被捕下狱。这真有意思!那居无定所,光靠打零工糊口的才太婆居然会自以为比我们这些宫人还懂得女王闺房所发生的一切,真令我惊讶。

然而,那老杜妈也并非毫无根据。她是在替一位贵妇缝补衣物时,听说护驾先生送女王一件衬裙作为礼物,稍后她传话出去,却说那并不是一件衬裙,而是一个孩子。

要是这谣传纯属臆测,毫不可信,则根本不须理睬一个疯老婆子的疯话。可是从女王对罗勃的态度,以及他们过从甚密的情影看来,这种传说,有人可能会信以为真,那个老杜妈就因为这样被逮捕了。逮捕的消息一经传出,立刻传遍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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